光华工程科技奖的历届获奖情况

2024-05-16

1.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历届获奖情况

光华工程科技奖2002年,九十高龄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水利水电工程系教授张光斗等十九人获第四届光华工程科技奖。为表彰著名水利水电工程专家张光斗老先生一生在水利及水电工程上作出的杰出成就,特授予其“成就奖”,奖金一百万元人民币,张光斗老先生主持设计的密云水库,曾获北京市优秀设计奖;参加设计的葛洲坝工程,获国务院科技进步特等奖。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历届获奖情况

2.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介绍

“光华工程科技奖”是1996年经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的一项社会力量科技奖项,2002年再次获科技部批准,并在原设“工程奖”的基础上增设“成就奖”、“青年奖”,用以表彰那些在工程科学领域作出过重要贡献和成就的人,这也是我国社会力量设立的中国工程界的最高奖项。旨在对工程科技及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中国工程师、科学家给与奖励,激励其从事工程科技研究、发展、应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工作顺利开展,以取得更大成果。该奖由全国政协副主席、两院院士朱光亚先生,台湾实业家陈由豪先生、杜俊元先生和尹衍木梁先生共同捐资,由中国工程院负责评奖的具体工作。该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产生的一名的“光华成就奖”得主将获得百万元人民币的奖金,创下了我国工程科技界奖金额的最高纪录。“工程奖”,每人奖金十五万元;“青年奖”,每人奖金十万元。包括居住在台、港、澳及侨居他国的所有中国籍工程师和科学家,凡是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和杰出成就的,都可参与“光华工程科技奖”的评选。光华工程科技奖自1996年首届颁奖,至今已是第四届,共有55位工程师、科学家获此殊荣。与“光华工程科技奖”一同获得科技部批准的还有毕升印刷技术奖、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等其它20个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项,这些奖项将被用来表彰在科技界的各个领域作出贡献的杰出人士。

3.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基本情况

奖项名称:光华工程科技奖创办时间:1996年主办单位:中国工程院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基本情况

4. 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的光华工程科技奖管理细则

(2008年4月24日光华工程科技奖理事会修订) 第一条 为有效地组织和实施光华工程科技奖的提名、评审和授奖,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奖面向全国的工程师、科学家(含居住在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侨居他国者),不对单位和项目集体。凡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做出重要贡献、取得杰出成就的中国籍工程师、科学家,可通过规定程序,经过提名、评审,获得奖励。第三条 本奖每两年进行一次颁奖活动。 第四条 奖项分为:“成就奖”、“工程奖”、“青年奖”三类。第五条 奖励名额为:“成就奖”1名;“工程奖”不超过18名,中国工程院每个学部专业领域不超过2名;“青年奖”不超过18名,中国工程院每个学部专业领域不超过2名。第六条 奖励金额为:“成就奖”每人100万元人民币;“工程奖”每人15万元人民币;“青年奖”每人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候选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名,不受理本人申请。第八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被提名为“工程奖”或“青年奖”候选人:1、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生产、运行、管理等方面解决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有重要贡献者;2、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有重要发现、发明,并有显著应用成效,成绩杰出者;3、应用本人研究成果、发明创造,发展高新技术及相关产业,成效特别显著者。注:“青年奖”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以提名时为准)。第九条 候选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名:1、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科学院信息技术科学部院士和技术科学部院士提名;2、本奖理事会理事提名;3、全国性工程科学技术学会提名。每位院士和理事提名“工程奖”和“青年奖”各不超过2人。全国性工程科学技术学会提名“工程奖”和“青年奖”各不超过5人。第十条 提名候选人时,应逐项填写《光华工程科技奖提名书》,并按规定提供完备的候选人材料。材料应符合事实并须经候选人本人签字认可。第十一条 候选人材料,凡涉及保密问题需经本人单位(省、军级以上)保密办出示同意参加评审证明。第十二条 候选人材料,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争议、投诉等,后果由候选人承担。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本奖的公正性、权威性和便于操作,对候选人的评审工作,按中国工程院现有9个学部的专业领域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评审委员会由相关领域有造诣的院士专家组成,不少于11位。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书面材料进行审议。在评审过程中,可向有关专家和单位征求意见,必要时,也可组织答询或现场调查,并以书面形式提交评审委员会。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参加投票的评委不得少于全体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得出席人数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方能提请理事会终评。第十六条 通过初评的候选人在中国工程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第十七条 理事会对各评审委员会通过的获奖候选人进行终评,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参加表决的理事不得少于全体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二。获奖者须获得出席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赞成票。“成就奖”获奖者由理事会评审,从“工程奖”获奖者中产生,不单独提名。理事会于颁奖大会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公布获奖人名单。第十八条 评审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回避的范围和办法是:评审者不参加对本人和有直系亲属、主要旁系亲属关系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是指:父母、夫妻、公婆、岳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婿媳、叔(姑)侄、甥舅(姨)等)。第十九条 提名和评审中凡有贿赂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该候选人候选资格,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沈 鸿 蒋新松 吴祖垲 李依依 张光斗 徐志磊严 恺 张 维 章文才 钱宝钧 黎 鳌 吴 旻 王兴治 飞行器总体设计专家苏君红 红外技术专家邵象华 钢铁冶金专家张宗祜 水文、工程地质专家陈 植 建筑设计专家侯 锋 蔬菜育种专家宋 干 医学病毒专家张炳炎 船舶设计专家张直中 雷达工程专家舒兴田 分子筛制造工程专家王序森 桥梁工程专家卢良恕 小麦育种与农业发展战略专家牟善初 老年医学专家王寿云 系统工程专家(王寿云先生已因公牺牲) 成就奖  张光斗光华奖  柳百成 刘友梅 姜汉文 沈昌祥 师昌绪黄培云 朱建士 钱皋韵 丁大钧 郁铭芳王正国 刘玉清 张寿荣青年奖  谢咏山 周万幸 李旺兴 陈德辉 刘志红 成就奖  师昌绪 材料科学专家工程奖 徐滨士 装备维修工程专家庄逢甘 空气动力学专家龚惠兴 遥感技术专家范滇元 激光技术与工程专家陆钟武 工业生态学专家邱定蕃 有色金属冶金专家陈毓川 矿产地质专家潘家铮 水工结构专家许钟麟 空气洁净技术与工程专家季国标 化纤工程技术和管理专家赵法箴 水产养殖专家顾健人 肿瘤分子生物学专家钟南山 呼吸内科学专家刘源张 质量管理专家青年奖 钟志华 车辆工程专家胡伟武 计算机系统工程专家王玉忠 高分子材料专家彭苏萍 矿井地质专家李建成 大地测量学预测量工程专家陈剑平 植物病毒专家付小兵 创伤外科 成就奖空缺工程奖闻邦椿 机械设计及理论陈良惠 半导体电子童志鹏 子信息工程左铁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孙传尧 矿物加工乔登江 核技术何继善 应用地球物理潘际炎 桥梁结构工程蒋士成 化纤工程设计与技术管理金翔龙 海底科学程天民 军事医药巴德年 免疫学、医学教育青年奖樊会涛 导弹设计褚 健 工业自动化宗保宁 化学工程孙龙德 石油地质李华军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李 宁 动物遗传育种邵志敏 肿瘤学张庆伟 工程管理 成就奖 朱光亚光华奖 李崇坚 耿志修 韦乐平 肖建国 姜 宏温燕明 古德生 岳光溪 谭靖夷 孙克勤孙晋良 于康震 高焕文 吴天一 张涤生汪应洛青年奖 李应红 张智江 刘炯天 冯夏庭 钟登华 王 锐 邹学校 郑 健 成就奖 空缺工程奖 田红旗 张贵田 陆军 余少华 李卫 朱建勋苏义脑 杨春和 陈厚群 何镜堂 郭大生 魏复盛何中虎 沈国舫 盛志勇 彭寿青年奖 付梦印 曾元松 王健 王巍 毛新平 康红普况军 戴会超 白敏冬 夏庆友 尚永丰 成就奖 潘家铮工程奖 张卫华 马佳光 赵葆常 李东英 林民 胡见义王运敏 葛修润 聂建国 刘鸿亮 许健民 宋湛谦 曹雪涛青年奖 李志辉 夏长亮 陈山枝 吕金虎 张福明 张立群汤广福 张农 江正强 吴明红 张友军 黄璐琦

5. 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的光华工程科技奖章程

2007年6月1日 第一条 为了振兴中华,促进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中国工程院作为承办机构,由境内外个人及机构捐助,设立光华工程科技奖,奖励在工程科学技术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并组成理事会。第二条 宗旨:对在工程科学技术及管理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中国工程师、科学家给予奖励,激励其从事工程科技研究、发展、应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奖励范围:符合其宗旨的中国籍工程师、科学家,含居住在台湾省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侨居他国者。第三条 理事会:对捐赠资金和奖励事宜进行管理的非营利性机构。 第四条 本金来源1.境内外个人及组织的捐赠和赞助;2.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3.本金通过合法运作产生的收益。注:现有捐赠1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港币。第五条 资金主要用途1. 奖励在工程科技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者(称奖励金);2.开展奖励的业务活动及管理工作(称业务费)。第六条 资金管理1.实行独立核算,设专职财务工作人员,并单列帐目;2.资金用于奖励符合本章程宗旨的人员及开展与此有关的活动,不得挪作他用;3.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和监督制度管理。 第七条 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理事组成。第八条 理事会理事由主要捐资人、现任中国工程院院领导、现任工程院各学部主任和部分知名专家组成;理事长和副理事长由理事推选产生;理事每届任期二年,可以连任。第九条 理事会可聘请在工程科技界享有崇高声誉的专家担任荣誉理事长。第十条 理事会的职责1.制定、修改和解释章程、管理细则;2.推选理事长、副理事长;3.任免办公室负责人;4.评审、终审确定“工程奖”“青年奖”获奖人,评审、确定“成就奖”获奖人;5.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6.确定工作方针、任务和计划;7.决定资金运作方式,检查财务执行情况;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一条 设“光华工程科技奖办公室”为其常设办事机构,由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聘任。 第十二条 本章程制定和修改经理事会讨论通过,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后生效。第十三条 经理事会四分之三以上理事同意,报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办理注销手续,方可终止活动。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

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的光华工程科技奖章程

6. 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的介绍

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又名中国工程科技奖由中国工程院在1996年开办。其目的是:为了振兴中华,促进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主要有四位捐资人:朱光亚、尹衍梁、杜俊元、陈由豪。获奖人有:沈鸿、蒋新松、吴祖垲、李依依、张光斗、徐志磊等上百位科学家。

7.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

26位工程科技专家获得奖励。我国著名水利水电专家、两院院士潘家铮荣获光华工程科技奖“成就奖” 。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第九届光华工程科技奖

8. 光华工程科技奖的第八届光华工程科技奖

2010年6月, 第八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在北京揭晓并颁奖,中国工程科技领域27位专家获殊荣 。湖北省省两专家获本届光华工程科技奖“工程奖”,他们分别是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专家余少华、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专家杨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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