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农奴制

2024-05-16

1. 俄国农奴制

1861年俄国沙皇亚力山大二世推行的改革。这次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农奴成为自由人,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大量的自由劳动力。巨额的份地赎金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又积累了大量资金。俄国从此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1861年改革是俄国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 同时,1861年改革也保留大量封建残余,对俄国社会后来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改革的主要内容  政治: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地方自治局)。1864年颁布的《省,县,地方机构法令》根据这个法令俄国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自治会议及其行政机关。   司法:废除旧的等级审判制度,建立陪审制度和律师制度。实行公开审判。   教育:鼓励办学,扩大大学自主权,允许引进西方书籍。   思想:客观上使西方资产阶级思想进一步传入俄国,越多的俄国人看到了差距,纷纷要求改革。   经济:(1861年改革增加了自由劳动力,扩大国内市场,提供资金;借鉴西方技术;政府制定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 民族意义  1.发展资本主义工业和农业   2.缓解社会矛盾   3.增强抵御西欧国家扩张的能力阶级意义  1.维护贵族和地主的利益    2.防止自下而上的人民革命运动的发生   3.维护和巩固动摇的沙皇专制统治   4.促进资产阶级壮大、发展 5.自上而下的资产阶级改革

俄国农奴制

2. 俄国历史上的农奴制

在《叶卡捷琳娜大帝——通往权力之路》这本书里,我看到了18世纪的俄国农奴制所造成的灾难与动乱,可以说是触目惊心。书中记载:
  
  
 俄国社会与经济生活中存在着一个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的根基,即农奴制,最早出现在16世纪,这种制度把农民永久性地捆绑在土地上,被当作土地的附属物赠,同属于土地的所有人。1762年,大约两千万的俄国人中存在着严格的等级结构——君主、贵族、教会、商人、市民,位于这个阶梯底层的是多达一千万人口的农民。而他们中占据最大比例的农奴,属于大大小小的贵族,达到五百五十万人。有少数极其富有的贵族往往几个人名下就有数千名农奴,还存在着产业农奴,这部分人都在乌拉尔地区的矿场与铸造厂里务工。经年累月,农奴的地位日益恶化,经常成为与土地脱离的“动产”被廉价地进行买卖。农奴的价格常常比不过一条得过奖的猎犬,有时候一匹马或者一条狗就可以换得一名农奴,贵族们一个晚上的牌局就能让一家农奴易主。为了促进俄国工业化进程,1721年彼得大帝允许非贵族出身的企业主向国家购买劳动力,他们就是像机器一样的产业农奴。
                                          
 农奴的生活条件非常恶劣,工作时间没有限制,维持生计的收入却微不足道,而且管理者有权对他们进行体罚。农奴没有选择婚姻的自由,主人可以随时剥夺他们的一切,不仅是劳动果实,乃至贞操和生命。农奴的死亡率总是高居不下,难以想象他们除了自生自灭还能享有什么医疗条件,很少有人能活到中年。
  
 叶卡捷琳娜二世执政期间,农奴发起的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影响最大的是席卷整个乌拉尔地区与伏尔加河下游地区的普加乔夫起义。这次改革让叶卡捷琳娜意识到要打破农奴所有者与农奴之间形成的传统、偏见与无知,只有智慧与善意是不够的。1976年,女皇提出有必要采取措施将农奴从“令人发指的枷锁”中解放出来,以免全国爆发大规模的起义,否则难以容忍的生存条件终将挑起农奴们为自己去主动争取。
                                          
 叶卡捷琳娜深知启蒙思想强调人的权利,从理智上来说她并不赞成农奴制,还未成为女皇的时候她就曾建议对这种制度进行改革,直至将其废除,哪怕花费上百年的时间。但在她执政的第一个月里,她就将不少于一万八千名原本享有一定自由的皇室农奴与官属佃农当作礼物送了出去。对那些帮助她夺得皇位的人,除了要拜官封爵、赏赐珠宝,女皇还要给他们大量的财富,包括农奴。因此她只能将理想与现实进行调和。
  
 俄国农奴的生存处境很多方面非常类似于美洲黑奴,他们被主人视为低等生物。但是俄国的农奴并不是异国的外乡人,而是和他们的主人同一语言、同样的宗教信仰、同属一个种族、流淌着同样的血液,只是一代代缺乏教育的穷人。然而他们的处境是:未经主人的允许不能私自结婚,法律中不存在对农奴主体罚农奴的限制,任何不顺从、懒惰、醉酒、偷窃、斗殴以及反抗的行为都有可能招来一顿鞭子或者棍棒。贵族唯一不能作的就是将农奴处死,不过他们可以处以严厉的惩罚,这些惩罚往往能导致农奴身亡。女性农奴一生都得从事单调乏味的苦差事,频频怀孕,但终日煮饭、洗衣或生养儿女,制造更多的小奴隶,为主任增加更多的财富。在这个恐怖的父权社会,受到虐待奴役的男人继续奴役这他管辖范围之内的女性,后者通常就是他们的妻儿。农奴家庭的男性家长对全家人基本上具有绝对权威,这往往意味着父亲有权将儿媳当作自己的性工具。总而言之,在俄国农奴的历史中充满了惨无人道的暴行。
                                          
 在1774年的普加乔夫起义中,一个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却掀起了狂风骤雨,起义军一日之内就横扫了伏尔加流域的喀山,扫荡了这座毫无防御措施的城镇,以木材建筑为主的城市被淹没在火海中。起义的农奴所到之处,都是只剩下复仇和屠杀,队伍越长越大,逼俄罗斯的心脏而去。复仇的风暴裹挟着农奴暴军杀死地主及其家人,还有他们憎恨已久的监工。他们大开杀戒,把躲藏起来的贵族揪出来,然后活活抽死、烧死、大卸八块,或者把他们吊死在树上;孩童被当着父母的面砍断手脚或残杀,妻子在当着丈夫的面受尽凌辱后被割喉,或者被当作奖品一样丢进马车,被农奴们带回家。暴军所经之处,都在气势汹汹地烧杀抢掠,山沟和村庄都堆满了尸体。
  
 叶卡捷琳娜从一开始认为偏远地区的局部暴乱不足为惧,很快她就惊讶于暴军的势力崛起之快,对他们宰杀贵族和平民感到愤怒,她的态度也从警惕转向了坚决的镇压。本来,在这个国家里,就没有多少贵族能像深受启蒙思想影响的叶卡捷琳娜那样主张对农奴制主张宽松的政策直至废除,这次农奴起义中的暴行,以及军队镇压过后贵族对农奴变本加厉的还击,更加加剧了两个阶级的势不两立,至少当时很少有人再能理性地就这个问题发出声音了。
                                          
 普加乔夫掀起的这场叛乱是叶卡捷琳娜执政期间遭遇的最严峻的挑战,挫败普加乔夫并将他处死并没有让叶卡捷琳娜心满意足。她一心想要改善百姓的生活,但是在自己执政11年后还是发生了这样的事。叶卡捷琳娜曾经鼓励地主对农奴和农民仁慈以待,经过这场内乱之后,女皇深信在一个绝大部分百姓目不识丁的国家,除非人民能接受教育,否则不应将启蒙精神贯彻在治国方略中。她开始讲目光全面转向扩张帝国版图和繁荣民族文化这两件事情上,在她看来这才是俄国的利益至所在。而农奴制在俄国的废除,却要等待到叶卡捷琳娜死后40年,在她的孙子亚历山大大帝手里来完成。

3. 俄国农奴制度的发展

18世纪,农奴制进一步推广到顿河和东乌克兰地区。彼得一世下诏对窝藏逃亡农民者处以死刑,没收其庄园。国家还设有专门从事搜寻逃亡农民的侦察队。1760年,沙皇还授予地主将农奴流放到西伯利亚的权利。叶卡捷琳娜二世统治时期,农奴制发展到顶峰。她赐给贵族的宫廷农民和国有农民达80万。1765年,地主获得将农民罚作苦役、进管制所的权利。1767年,沙皇政府规定地主有权任意买卖、赠送、惩罚农民,把农民和土地分开出卖,甚至把同一家的农民分开出卖。叶卡捷琳娜二世曾授予地主将农民送去充军的权利。1785年,她颁布《御赐诏书》,保证地主享有占有土地、农民以及免除人丁税、实行体罚等特权。

俄国农奴制度的发展

4. 俄国农奴制度的瓦解

农奴制的存在日益成为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桎梏。由于农民状况的恶化,生产率普遍下降。18世纪末~19世纪上半期,许多地主为增加商品粮食的生产,开始剥夺农民的份地,只付给农民口粮,逐渐破坏了劳役制的基础。有些地主为增加收入,把劳役租改为代役租,农民为支付代役租而去城里谋生,农民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对地主的依附关系。某些富裕农民还力图用金钱赎取自由。封建农奴制日趋瓦解。为适应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缓和国内阶级矛盾,沙皇政府从19世纪初便着手制定各种限制和废除农奴制的法案。1803年,颁布了《关于自由农》的法令,允许地主根据自愿和赎卖的原则解放农民。1838~1842年,白俄罗斯、立陶宛、西部乌克兰等地废除了国有农民租佃国有土地和服劳役的制度。按照这些办法,农民虽取得一部分权利,但仍未摆脱农奴制的依附关系。由于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克里木战争的失败,以及农奴制危机加深和国内革命运动的发展,沙皇政府被迫于1861年废除农奴制度,但是,农奴制残余继续保存下来,直到1917年十月革命后才被彻底消灭。

5. 俄国农奴制制度

产生和发展

9世纪东斯拉夫人以基辅为中心形成罗斯国家(史称基辅罗斯)。这时,东斯拉夫人的原始公社制已经解体,出现了早期的封建关系。罗斯大公、王公、贵族剥削村社农民的主要方式是征收贡物,村社农民尚未农奴化。11~12世纪,罗斯国家解体,分裂为10多个公国,在各公国内部也出现了许多封建领地。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封建主从征收贡物转到侵占农民的土地。村社自由农民中分化出来的富人也开始大量掠夺土地。教会、修道院则借助大公、王公的支持扩充地产。失去土地的农民便处于对封建主的依附地位,受其奴役。大封建主拥有的世袭领地由封建主的庄园和依附于庄园的农民村社组成。庄园有庭院、主人住宅、管理居室、仆役用房、谷囤、仓库等,城堡是世袭领地的行政中心。这一时期的法典规定,封建主对领地上的农民有支配权,农民死后无嗣,其财产归主人所有等。这一时期仍然存在着大量的自由村社农民。这时的依附农民,也还不能说是农奴,封建主还没有对农民进行人身奴役。   13~15世纪,俄罗斯各公国处于蒙古人入侵后所建的金帐汗国的控制下,封建土地所有制进一步发展。除王公、大贵族继续扩充他们的领地外,教会、修道院通过典押、购买、接受捐献等途径占有大量土地。从15世纪起,封地制获得普遍的发展。各公国的大公、王公把一部分土地连同农民作为食邑分封给宫廷臣仆和军事服役人员,到一定期限收回。这种暂时的土地占有者称为封地贵族或服役贵族。他们为了在服役期内从封地上榨取最大收入,竭力加强劳役制,并强制依附农民固着在封地上。

特点和影响

与西欧的封建制经济相比,俄国农奴制有其特点:①与原始社会末期遗留的村社组织长期并存,农民的份地由村社占有,按每户人数分配给各户使用。农民向国家和地主交纳租税和负担各种义务,也统由村社向各户摊派。村社是俄国封建主用来统治和奴役农民的工具。②持续的时间特别长。剥削和压迫也最为残暴。③越出了乡村和农业的范围,进入城镇和工业之中。17~18世纪的手工工场,大部分都是农奴劳动。甚至在19世纪30~40年代,俄国进入产业革命后,近代工厂仍然使用部分强制的农奴劳动。

是俄国沙皇专制制度的基础。在商品化农业和工场手工业开始发展的阶段,农奴制曾提供了低廉的劳动资源,对俄国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起了一定作用。但农奴制毕竟是俄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18~19世纪,俄国无论在经济上或政治上都大大落后于西方先进的国家,这是一个重要原因。到19世纪中叶,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沙皇政府迫于形势,不得不于1861年废除农奴制。

俄国农奴制制度

6. 俄国农奴制度的简介

Russian Serf System15世纪下半叶~19世纪上半叶,俄国在以劳役制为主要剥削形式的地主庄园经济基础上建立的经济、法律制度。农民被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在土地、人身、司法上依附于地主,处于社会最低层,实际上是农奴。早在11~12世纪,在基辅罗斯时代,王公、大贵族拥有大量世袭领地,强迫穷人服劳役。14~15世纪,莫斯科公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发展起来,越来越多的农民陷于被奴役的地位。

7. 俄国农奴制度的确立

1497年,《伊凡三世法典》规定,只有在晚秋的尤里节(俄历11月26日)前后各一星期,农民才能由一个主人转到另一个主人。封建农奴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确立。1581年,伊凡四世(雷帝)为保证地主拥有劳动力,实行禁年,剥夺农民在尤里节前后的出走权。1592~1593年,沙皇政府在全国实行土地和户口登记。凡记入地主名下的农民便成为农奴,自由人只要替他人做工达 6个月以上便沦为奴仆。1597年,沙皇下诏规定地主有权追捕逃亡期未满5年的农民,农民更加牢固地被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 17世纪中期,俄国农奴制正式确立。当时,农民分为地主农民 、宫廷农民和国有农民3种。地主农民受压迫最深,既要为地主服劳役,又要向地主奉献各种农副产品,逐步失去了人身自由。宫廷农民从属于沙皇宫廷,专门供给沙皇必需品。国有农民不直接依附封建主,但要受封建国家的残酷剥削,担负着繁重的贡税和各种无偿的劳役。1607年颁布的法典规定,地主追捕逃亡农民的期限从5年延长到15年,收容逃亡农民者要受罚款处分,窝藏逃亡农民者要被追究。1649年,《法律大全》明确宣布地主有权以1626年编纂的土地财产登记簿或1646~1647年的人口调查表为依据,无限期地追捕逃亡者,所有逃亡农民不论逃亡时间多久,都要连同他们的家庭、财产一起返回并定居在原来的地主领地里。《法律大全》还规定,封建主在法庭上对自己的农民负全责,在领地内有权对农民进行判决、鞭笞、拷问和给他们戴上镣铐、锁链。除对沙皇的叛逆行为外,农民不得告发自己的主人;地主破产时,其债务要由农民偿还;地主有权干涉农民的财产、婚姻等家庭事务。从此农民完全被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在人身、财产和司法上绝对受地主支配。《法律大全》的颁布标志着俄国农奴制度最后确立。

俄国农奴制度的确立

8. 俄国农奴制度的介绍

15世纪下半叶~19世纪上半叶,俄国在以劳役制为主要剥削形式的地主庄园经济基础上建立的经济、法律制度。农民被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在土地、人身、司法上依附于地主,处于社会最低层,实际上是农奴。早在11~12世纪,在基辅罗斯时代,王公、大贵族拥有大量世袭领地,强迫穷人服劳役。14~15世纪,莫斯科公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度发展起来,越来越多的农民陷于被奴役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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