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非国有资产为什么也要进行资产评估

2024-05-15

1. 收购非国有资产为什么也要进行资产评估

你好 亲  很高兴为你解答收购非国有资产为什么也要进行资产评估是因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出资人权益,企业在进行以下经济行为前,需要对所涉及到的资产进行评估:  1. 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 合并、分立、清算;  4.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6. 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7.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 确定诉讼资产的价值;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对于国有企业收购的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企业置换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等等经济行为,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摘要】
收购非国有资产为什么也要进行资产评估【提问】
你好 亲  很高兴为你解答收购非国有资产为什么也要进行资产评估是因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出资人权益,企业在进行以下经济行为前,需要对所涉及到的资产进行评估:  1. 企业整体或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 合并、分立、清算;  4.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原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 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整体或者部分产权(股权)转让;  6. 资产转让、置换、拍卖;  7.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 确定诉讼资产的价值;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对于国有企业收购的非国有资产、与非国有企业置换资产、接受非国有单位以实物资产偿还债务等等经济行为,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回答】

收购非国有资产为什么也要进行资产评估

2.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能否高于评估价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不能高于评估价,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待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
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 国有企业收购评估

1、因为是公司股权收购,所以是整体评估
2、包括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拥有的全部的资产和负债
3、土地原则是按基准日的市场现值体现。是否有增值,须看你们工业园当时入账时是否也是市场价值体现的,和当地市场价值波动情况等等而定。
4、还有企业的无形资产,例如专利,销售网络等都是企业的价值的一部分!
最好委托一个资质的高的评估公司来做!最好有证券评估资质,这样国有企业才会认可啊!

国有企业收购评估

4. 国有企业收购资产是否高于评估价?

不能,国有企业收购非国有资产,必须对非国有资产进行评估道。其评估结果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国资管理部门核准回或者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的结果是确定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非国有资产的转让价格不得高于其评估价格。待评估结果报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后再进行交易。【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由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国有股权转让在主体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且股权转让会导致重大影响的情况下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普通公司股权转让不用进行资产评估,只需要评估股权的价值即可。【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6.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转让方案的制定与审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以下统称“必经程序“),否则转让行为将可能归于无效。但这一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非行政法规,位阶较低,效力一直受到人们的质疑,使得国有股权转让必经程序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地位。国有资产立法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实施后,国有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是否变的明朗化,尤其是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要资产评估与进场交易呢?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这一问题涉及两方面:国有股权转让是否一定要进行资产评估;其次,未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国有企业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控股公司,同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包括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转让重大资产、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清算、分配利润、进行大额捐赠、发行债券、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申请破产、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以下统称“重大事项”)。我们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国有股权转让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只有涉及会导致上述重大事项发生的股权转让才需要资产评估,因此不能简单地判定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转让行为无效。换句话说,待转让的股权如果只是企业的极小一部分,并不会导致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重大事项的发生,便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判断标的企业是否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控股公司;其次,判断股权转让是否会导致标的企业重大事项的发生。符合以上两点的股权转让就需要资产评估。

7. 国有股权转让要评估吗

国有 股权转让 的价格须经国有资产评估确定。 《 公司法 》中并未对股权转让的价格予以规定,因此交易双方可以自行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但是,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按照本办 法规 定的批准程序,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 以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的规定,产权转让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且,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转让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 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国有股权转让要评估吗

8.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一、国有 股权转让 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遵循一定程序,包括可行性研究、转让方案的制定与审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进场交易等(以下统称“必经程序“),否则转让行为将可能归于无效。但这一暂行办法属于部门规章,非行政 法规 ,位阶较低,效力一直受到人们的质疑,使得国有股权转让必经程序处于“名不正言不顺”的尴尬地位。国有资产立法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实施后,国有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是否变的明朗化,尤其是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要资产评估与进场交易呢?国有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这一问题涉及两方面:国有股权转让是否一定要进行资产评估;其次,未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国有企业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国有独资企业、 国有独资公司 与国有控股公司,同时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包括公司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转让重大资产、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清算 、分配利润、进行大额捐赠、发行债券、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申请破产 、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以下统称“重大事项”)。 我们可以看出,并非所有的国有股权转让都需要进行资产评估,只有涉及会导致上述重大事项发生的股权转让才需要资产评估,因此不能简单地判定未履行资产评估程序的转让行为无效。换句话说,待转让的股权如果只是企业的极小一部分,并不会导致企业合并、分立、改制等重大事项的发生,便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国有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判断标的企业是否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控股公司;其次,判断股权转让是否会导致标的企业重大事项的发生。符合以上两点的股权转让就需要资产评估。   二、未进行资产评估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   如果法律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则资产评估程序属于强制性规定,若违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转让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并不是所有的国有股权转让都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必须根据股权份额的大小,企业性质以及是否影响企业的经营发展来进行综合评估,在对待国有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这个问题上,相关负责人必须谨慎,务必聘请专门领域的专业 律师 进行操作,以免其中隐藏的风险而造成国家资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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