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2024-05-14

1. 香港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的简称,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是一项退休储蓄计划。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香港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2. 香港强积金是什么意思 什么叫香港强积金

 香港强积金便是强制性公积金,是中国香港地区政府所实施的一项政策举措,主要就是强制香港人员参与的一种储蓄计划。强积金的设立有两个作用,一个就是通过强积金计划来保证香港的职工的退休生活,另一个就是有利于香港地区的金融市场发展。因此香港强积金与中国大陆的社保计划是类似的。以上就是香港强积金是什么意思相关内容。
  强积金计划分类    
   1  、集成类信托积金:这是一种最普遍的强积金,可以让职工、企业老板、以及雇佣的人员将其积累的累计权益进行转移。这一类强积金可以让不一样类别的人员进行交款,让整个积金计划更加有效率; 
   2  、行业强积金:是为了人员管理相对复杂的餐饮和建造业而专门建立的强积金,在行业内互相流通不需要进行强积金转换。 
  本文主要写的是香港强积金是什么意思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3. 香港的劳工保险和强积金

劳工保险:
根据香港法例,雇主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工伤补偿保险单,以承担其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及普通法就雇员因工受伤所要负的法律责任。 雇员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雇主应立即将其送往注册医院或诊所医治。雇主在接获雇员有意外发生或患上职业病的通知後,必须向劳工处呈报。
若雇主不依法例投购雇员补偿保险,即属违例,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强积金:
除自雇人士外, 每月收入高於港币7100元的雇员及雇主每月均需供款, 由于强积金制度旨在协助就业人士为晚年的生活作好储蓄准备,因此计划成员必须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到65岁的退休年龄才可提取累算权益。

然而,在若干情况下,计划成员如符合特定要求,则可在65岁前提取累算权益。这些情况包括:


年届60岁并提早退休;

永久离开香港;

完全丧失行为能力;

帐户结余不超过$5,000,而且在过去12个月没有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或

死亡(累算权益将成为成员遗产的一部分,可由遗产代理人申索)。

公司必须投保劳工保险及为雇员缴纳强积金, 而雇员亦要自己为强积金供款

香港的劳工保险和强积金

4. 香港强积金VS内地"五险一金"有哪些区别

强积金只是相当於内地五险一金里的养老金
至於两个养老金的最大区别就是管理的区别啦,香港的是商业化管理,交由市场上的各大受托人公司投资管理,政府只要求特别的风险管理之外,没有其他利害关系,而内地的就是交由政府下属的基金来特别管理,相信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明眼人都可以看出问题来。
另外,就是退休後的处理办法,前者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以继续投资,後者就规定了每月提取,但不保证以後会有多少。
总体而言,前者比後者透明太大了
所以,香港人可以根据强积金的多少来计划自己的退休计划,而内地的,既不可以全部依赖,也不可以通过自己交多少钱来计算自己未来的退休生活。

5. 香港公积金和强积金的区别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强积金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的简称(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简称强积金或MPF),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一项政策,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以作退休之用。【摘要】
香港公积金和强积金的区别【提问】
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强积金 强积金是强制性公积金的简称(Mandatory Provident Fund Schemes,简称强积金或MPF),是香港政府在2000年12月1日正式实行的一项政策,强制香港所有雇员成立投资基金以作退休之用。【回答】

香港公积金和强积金的区别

6. 香港强积金是企业缴纳吗

法律分析:凡是18岁至65岁的一般雇员、临时雇员以及自雇人士,均须参加强积金计划,无论全职或者兼职。
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全香港共有76%的就职人士参与了强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可划分为三类:
1集成信托计划
参与者:集成信托计划是最常见的强积金计划,公开让参与计划雇主的雇员、自雇人士及把累算权益从其他计划转移过来的人士参加。
特色:透过集合不同雇主及其雇员和自雇人士的供款,发挥规模经济效益,使计划管理更具效能。
2雇主营办计划
参与者:只限受雇于同一雇主或其有关连公司的雇员参加。特色:受参与条件所限,雇主必须拥有庞大的雇员数目,计划运作方具成本效益。
3行业计划
参与者:特别为饮食业和建造业的雇员而设,尤其是临时雇员(即由雇主按日雇用或雇用期少于60日的雇员)。
特色:临时雇员如在该两个行业内转职,只要其前雇主及新雇主都是参加同一个行业计划,他们在转职时便无须转换计划。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