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放弃年假吗

2024-05-13

1. 员工可以放弃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知,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
用人单位需保留员工放弃年休假的证据,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用人单位向职工发出《年休假安排通知书》,告知员工年休假的安排,职工在该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本人放弃年休假,或者要求职工另行向公司提交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年休假申请。
另外,在安排职工进行年休假使,用人单位还应注意的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职工是否已休年休假的证明责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平时的考勤记录中体现出职工年休假的天数,并让员工签字确认。
一、最新年假计算方法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新入职之前连续工作不满十二个月的,在新用人单位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新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年假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法律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的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可以放弃年假吗

2. 什么情况可以认定为员工放弃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此可知,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用人单位需保留员工放弃年休假的证据,实践中常见的做法是用人单位向职工发出《年休假安排通知书》,告知员工年休假的安排,职工在该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本人放弃年休假,或者要求职工另行向公司提交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的放弃年休假申请。另外,在安排职工进行年休假使,用人单位还应注意的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职工是否已休年休假的证明责任要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平时的考勤记录中体现出职工年休假的天数,并让员工签字确认。知识链接:安排职工年假是单位的义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天数确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哪些人没有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3. 员工没有提出年休假申请,可以视为放弃休假吗

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不敢跟老板申请休年休假或即使提出休年休假老板也不批准,事后,老板往往以劳动者未提出休年休假申请为理由,认为劳动者自动放弃休假的权利。
实际上,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成的。简言之,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劳动者主动提出休年休假书面申请才能启动。
即使劳动者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劳动者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用人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视为劳动者自行放弃年休假,但同时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首先,许多公司会对在职人员进行统一安排年假,比如一些公司由于自身行业的特点,有所谓的淡旺季之分,那么这些公司就会强制的安排在职人员在淡季的时候休年假,完全不顾职工的个人意愿,这么做的目的固然是为了确保公司再旺季的时候人手充足,但这种做法其实已经违法了。
温馨提示,有的公司会采取集体旅游的形式,来代替员工的年休假,这样的做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保证旺季的时候企业人手充足,但还是同样的道理,这样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员工的个人意愿,是违反规定的。
其次,有些用人单位会找借口,声称是劳动者自己没有向公司提出休年假的申请,不是他们不给劳动者放年假。其实这种说法只能坑骗那些职场小白而已,但凡在职场拼搏几年的老前辈都知道,安排劳动者休年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硬是要拿员工没有向公司申请年假来说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噢!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日后的法律责任,会通过各种手段,去强迫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年休假申请书,不过我相信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几个人会愿意签的。
最后要普及的事,很多员工会认为,法律规定劳动者要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才能享受所谓的带薪年假。其实这里所谓的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不是累计工龄噢。不管你换过多少家公司,只要你能证明自己已经工作超过一年,那就可以享有休带薪年假的权利。
总而言之,用人单位有各种手段去影响劳动者享受应有的法定权益,而对于用人单位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我们应该拿去法律武器勇敢的站出来,捍卫自己的权利。
一、跳槽后年假怎么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针对跳槽,《办法》亦有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但由于法规规定得不甚明确,使得业界对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有着三种不同理解。一种是以前曾在某单位做满12个月就可,前后两份工作之间可以不连续;第二种,12个月须是本单位工作时间;第三种,则是前后两份工作不间断,连续满12个月。三种理解在实际操作中都有执行。
二、年休假与事假是什么关系?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因此,职工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员工没有提出年休假申请,可以视为放弃休假吗

4. 员工主动放弃年休假,是否属于法定放弃

休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劳动者未主动申请,并不能视为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通过书面形式正式向单位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方可视为自行放弃,但单位仍需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劳动法》中明文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向职工发放工资,不能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而拒绝发放。这种带薪休假是国家给予劳动者的福利之一,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剥夺。法定节假日,又称法定休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各国法定节日一般从三个方面规定:政治性节日,如国庆节、解放日等;宗教性节日,如国外的圣诞节等;民族习惯性节日。《劳动法》第四十条对法定休假日作了规定,根据本条及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1.元旦(新年),放假一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日、初二日、初三日);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5. 主动放弃年休假会有工资吗

职工主动放弃年假的,一般只有正常工资。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法律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主动放弃年休假会有工资吗

6. 员工自愿放弃休带薪年假,是否可以有补贴?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扩展资料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五条第三款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7. 职工未提出年休假是否视为自动放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见,休年休假是由用人单位主动安排的,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而非必须由职工主动提出休年休假申请才能启动。即使职工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职工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可以视为职工自行放弃年休假。

职工未提出年休假是否视为自动放弃

8. 员工自愿放弃休带薪年假,是否可以有补贴?

1、员工自愿放弃可以不给于补贴。
2、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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