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2024-05-14

1.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
    按照县局的安排,我镇进一步开展了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财政专项资金的清理、检查,通过召开相关人员动员,并收集了有关资料,成立了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情况,现将我镇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在这段时间共收到财政预算下达的专项资金有20.55万元,其中20xx年度共拨11.35万元,包括基础政权建设10万元,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粮食直补宣传经费0.35万元。对基础政权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我镇新建政务公开栏3个(2个是砖墙结构,1个是铝合金结构)和街道光亮工程的建设;设点堵疫经费1万元,当年实际支出0.65万元,当年结余0.35万元,主要用于在公路上设点堵住生猪口蹄疫病的劳务务工、电费、水费、公用费等支出,余下的0.35万元属已实开支#、上面检查的生活费未结帐部分。20xx年共收到拨款9.2万元,包括桑树冬管2万元、农业专项资金5万元、人饮困难补助资金1.40万元、救灾资金0.8万元,桑树冬管资金主要用于13村的桑树冬季管理,农业专项资金用于1村、6村、13村的新农村建设,资金已拨出,未结帐。人饮困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干旱时期解决农村饮用水困难补助。救灾资金用于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
    二、对中央直补及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自查情况
    
  
    我镇共收到退耕还林补助41.40万元,粮食直补36.28062万元,其中20xx年17.8913万元,20xx年18.38932万元;粮食综合直补13.493365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XX信用社打卡直接发放给农户手中,经自查没有发现有问题。
    三、民政专项资金
    财政共收到财政专项资金31.9682万元,其中20xx年度20.496万元,20xx年15.4722万元。这些资金都是通过邮政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资金已全部打入了对象户的存款本中(后附明细表)。
    四、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1、对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一期间我镇虽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但对专款专用发放及时还存在小部分差距,导致了年终为保稳定挪用了专项资金1.55万元(属基础政权建设资金),对这部分资金我们会及时地归帐投入专项工程中。
    2、对部门、单位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我镇民政专项资金全额到款后是全部划给邮政代发,但邮政在发放民政专项资金时偶尔出现有推卸责任,发放不及时的现象,导致了部分上访的现象。为避免再出现这一现象,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2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总体情况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4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选编3篇各类报告二、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意见 和措施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四、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财政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

2.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是国家或有关部门或上级部门下拨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专门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定的自查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精选7篇),欢迎大家参考!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1    省级扶持我县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项目资金105万元。其中,青少年活动中心80万,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我县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彩票公积金支持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的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积金支持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和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校外活动,现将我县20xx年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情况汇报如下:
    一、青少年宫用于开展各类活动经费32万元(包括活动耗材,学生专用材料,办公、培训、会议、聘请专家讲课、聘用人员工资等);用于能力提升,改造维修场馆及设备经费15万元,用于添置科技教室25万元、添置陶艺工艺教室装备8万元。总计投入80万元。另新的场馆要装修个配套各功能室预计将投入资金60万元,将申请县财政支持。
    二、张村中学少年宫运行补助资金5万元使用情况
    1、20xx年张村中学少年宫报刊杂志订阅:11064元
    2、文体器材采购:16059元
    3、宣传牌、制度牌:3500元
    4、教育电脑软件:3980元
    5、少年宫演出健美操和少数民族服装:4716元
    6、纸张笔墨及办公用品:4486元
    7、聘请音乐、舞蹈等辅导老师补助6195元
    三、望疃中学少年宫项目资金20万元使用情况
    (一)、器材采购:
    1、德育类:35000元
    2、艺术类:55705元
    3、体育类:28920元
    4、其他器材类:23100元
    合计:142725元(此项正在招投标中)
    (二)、房屋修缮:
    1、墙壁粉刷:1345平方米,8600元
    2、防盗门11扇,6600元
    3、铺设地板砖:467.5平方米,42075元 。
    以上资金共计105万元,在经费使用上,我们严格按财务管理程序支出。分别在县会计核算中心和文明办设立专户,所有经费全部进入专户,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经费支出实行申请、审批、报账制,所有经费全部接受纪检、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不错花一分,把资金用到刀刃上。通过专项资金的使用,改善了青少年的文化娱乐环境,培养了青少年的兴趣爱好,提高了青少年的整体素质,促进了我县青少年的全面发展。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按照永财绩(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校对20xx年市财务部门下拨的财政扶持学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达到的效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获得专项资金扶持基本情况
    为了保障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20xx年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19.4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A: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
    B: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
    C:义务教育保障经费19.8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
    (二)、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专项经费90万元。为保证运动员、教练员训练营养补充的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更好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为国家争光,为永州争光。根据湘体字[2005]6号文件规定,我校现有在训运动员280人,带训教练员20人,按每人每天10元伙食标准,全年按300个实训日计算,年需经费90万元,财政实际安排经费8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143万元,有力的保障了运动员训练营养的补充,为提高训练成绩打下了基础。
    2、举重、游泳基地配套经费30万元。根据湖南省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1:1配备的政策,为我市培养更多合格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财政实际安排经费30万元,学校实际支出37万元。
    3、义务教育保障经费9.4万元,用于开展九年义务教育所需的书籍、水电等支出,学校实际支出20.7万元经费全部拔付到账。专项资金综合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项目经费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按时足额到位。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
    2、经费到达后,我校制定了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专项核算财政扶持学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3、我校定期向主管部门汇报项目进展与专项资金核算使用情况。项目按照序时进度进行,自筹资金已经基本到位,未出现项目滞后情况。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弥补运动员训练伙食补助和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以及保障运动员的 书籍课本和水电支付等。
    5、所有申报项目的实施都已按照预定目标快速、高效组织实施并取得较好的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财务管理人员专款专用意识不强,认为都是财政预算安排拨付的资金,只要没揣进个人腰包,为单位工作怎么使用都行。导致对专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的过程中,项目经费与经常性经费存在混合使用的现象发生。
    2、财务经办人员缺少控制意识,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只是数字上的简单汇总,而没有从财务角度加以分析和运用,特别是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综合评价,没有通过费用预算进行专项资金支出控制,对资金使用结余或者超支的具体原因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3    为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xx年—20xx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工作检查的通知》(鲁食药监财函[2012]25号)文件要求,以及市局的统一部署,我局积极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活动,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分配情况 
    1、20xx年拨入资金28000元(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
    2、20xx年拨入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补助70000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1、20xx年专项资金: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8000元,用于组织开展药品专项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检查、疫苗质量专项检查、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检查,高风险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等,整个过程出动6辆车,执法500余人次,共发生燃料费7000元,修理费1000元,合计8000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培训20000元,主要用于各行政村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培训,我市行政村683个,13处乡镇,2个办事处,每个行政村、镇政府、办事处设一名监督员,我局负责对其进行培训,每年分两次,每次5天,主要培训内容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共发生材料印刷费15000元,会议费5000元,合计20000元。
    2、20xx年专项资金112000元: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培训17000元,用于对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监督员进行培训,每年举办两期培训班,每期150人,培训5天,共发生资料印刷费11000元,会议场地费6000元,合计17000元;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25000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科普宣传,把宣传培训作为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推动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措施,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广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的浓厚氛围。
    一是加强社会宣传。广泛开展各种社会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法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在各大广场、商场、社区设立咨询服务台、假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展示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指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张贴宣传标语、横幅,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二是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的主渠道作用,通过《**新闻》、《百姓关注》、《行风热线》等本地关注度高、影响大、受众广的栏目,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跟踪报道,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
    三是走进校园、企业、农村,我局利用周末、节假日组织人员到学校、企业、农村进行食品药品科普宣传,不断提高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意识和水平。共发生印刷费17000元,宣传费3000元,燃料费5000元,合计25000元;餐饮食品装备70000元,用于采购食品快检装备,由省局统一采购。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Xx年七月十日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4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17]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资金项目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二、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出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些费用没有列入项目预算,而这些费用又是需要支出的;
     四、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5    根据岳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对20xx-20xx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我镇庚即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村组,围绕20xx-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7    根据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xx〕xxxx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市、区、县水务局相关业务部门会同财务人员,对全市20xx年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进行了全面的清理,从资金申报、项目批复实施、项目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程序入手,逐一进行了认真检查核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我市水利专项资金4508.39万元,目前资金已经全部下达。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223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小型农田水利维修养护;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798.39万元,重点用于国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三是中央财政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共计xx00万元,重点用于农业生产及农村居民生活抗旱。省级特大防汛经费550万元重点用于我市20xx年“6.30”洪灾水库抢险救灾、乡镇防汛、水文测报、河道工程修复及防汛应急抢险物质购置等。四是中央财政安排的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 重点用于市本级城区堤防水毁工程修复。
    我市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了相关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实施主体主要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库管理单位及相关供水单位,区水务、财政部门进行严格监管,并由市、区、县水务部门逐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二、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项目申报和审批。
    20xx年我市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资金建设指南进行报批。一是中央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按照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指南〉的通知》(办财务〔20xx〕2xx号)、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综〔2011〕56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xx〕338号)等文件精神,水务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写了《20xx年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审查,通过审查后由区、县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进行了批复。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根据四川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川水函[20xx]42号) 文件精神,由区、县水务局编制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局联合进行上报,市水务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审查,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三是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项目,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中央及省级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川财农〔20xx〕31号)及《遂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的通知》(遂财农〔20xx〕32号)文件精神,对区水务局和财政局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省级特大防汛经费项目,按财政部、水利部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对水务和财政联合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由水务、财政共同监管,无超范围、超标准使用,无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滞留沉淀、侵占浪费等行为。涉及到的防汛物资采购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蓬溪县主要做法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及县财务局、水务局出台的《蓬溪县20xx年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蓬财农〔20xx〕19号)加强资金管理。成立由财会人员、村组干部、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村级水务管理员、社员代表共同组成的村民理财监督小组,实行集体审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县财政、审计部门和项目主管单位,对资金的使用随时进行检查、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计划任务的完成。同时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主动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检查监督,确保工程建设无违规、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农户自筹资金由项目乡镇和村社按照“一事一议”有关政策组织筹集,对资金收取数量、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严格按照计划投入建设。
    通过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公示公告等有效监管办法,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推行各村委会统一核算、统一报帐、统一支付的管理模式,强化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稽查等工作,对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出现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查。
    (三)项目实施。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在项目实施上严格按照经合规性审查并批复的实施方案执行,项目实施严格执行了国家及水利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实施中没有随意变更建设地点、内容、规模等,除中央财政安排的市本级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应急度汛)经费80万元完成28.31%,其他项目实施全部完成。
    (四)项目验收。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按照批复的实施方案完成了全部建设内容,并与财政部门及时组织验收。除射洪县的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正进行市级验收中,全市其他项目验收全部完成。
    (五)项目主要成效。
    中央专项水利资金项目实施后,一是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我市273处水源工程、渠系工程的38处渠系建筑物、农村塘坝池窖98处得到了有效整治,配套改造长度54.12km;二是中央财政补助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使我市36座水库、6处堤防、2座水闸、2座泵站得到了及时维护,确保了国有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三是中央特大抗旱及防汛资金补充购买了防汛物质,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4处、完成水毁工程修复xx5处、防汛通信设施修复90处、抗旱设备购置3(台/套)。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对旱区的水源工程进行了及时修缮,增加了工程蓄水,增强了抗旱能力;二是对我市“6.30”洪灾水毁工程及时修复,确保了工程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相关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个别工程项目在实施中进度较缓,主要是管理体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建成后管理还需加强,落实专人定期清理渠道淤塞,保证工程良性运行。部分工程无标识、标牌和编码,需进一步完善。尽快完成工程扫尾工作。
    (二)整改情况及相关措施。
    根据省、市检查、验收时提出的相关意见,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建议。
    由于我市水利工程数量众多,所需的维修养护投入较大,地方财力有限,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效益,恳请上级加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投入。

3.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是需要有一些自查的工作的,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一: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局立即展开对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2008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10万元。
         一、各县市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宜春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补助的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12315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70平方米,造价为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4万余元;
         2、丰城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50.11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2008年国家局补助的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754.47平方米,实际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建设的资金为64.5万元。
         二、专项资金的成果和发挥的作用
         各县市区局专项资金的拨付,使上述各县市区局的办公大楼及时得到改建,办公环境得到改善,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满足正常的办公需求。
         三、自查整改
         从专项经费的申请,批准,拨付到投入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违纪违规的问题。各县市区局将专项经费纳入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统筹分配使用,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请况,拨付的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将专项建设安排的配套资金纳入每年部门预算安排。
         在以后的工作中,各县市区局将继续做好一下几方面的工作:
         1、切实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积极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以更好地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能够落到实处,切实发挥专项补助资金效益。
         2、继续完善专项资金使用审查制度,跟踪调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项资金是专款专用。
          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二: 
         由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组成的省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重点检查组于9月13—29日对我市习水、仁怀、凤冈、湄潭、绥阳、遵义、汇川等7个县(区、市)和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交通局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省检查组通过听汇报、查台账、看项目、访农户等方式,共计检查了53个部门、40多个项目,走访200多农户。省检查组认为,我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工作扎实、边整边改、查处有力、效果明显。但也存在“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滞留资金较为严重;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时有发生;少数地方和单位执行政策不到位;有些项目政府匹配不到位;部分项目和单位自查不认真,整改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市强农惠农资金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明确责任单位,作好原因分析、整改落实和责任追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到目前为止,大部分问题已整改,另有部分问题需继续加以督促跟踪。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滞留资金量较大”问题
         (一)仁怀市滞留资金6929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未完工、资金下达时间晚、竣工决算滞后和个别项目无法实施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高度重视,正视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整改督查组,实行整改工作“三包”责任制(包整改单位、包整改质量、包整改落实),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抓整改落实,一是要求项目单位对在建工程加强项目管理,力争在2010年底完成项目建设;二是对跨年度实施的项目,资金监管部门和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作好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三是对项目已实施但报帐不及时的单位,要对项目主管单位督查督办,要求审计部门加大审计力度,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及时核销滞留款项;四是对涉及企业利益而无法落实的项目,采取与企业沟通,引进竞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的'问题。通过及时整改,仁怀市已兑付滞留资金 2539万元。
         (二)仁怀市水利局滞留资金360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项目跨年度实施、审计力量不足、验收不及时、专业人员少和报帐不及时所致。
         整改情况:仁怀市政府、水利局、审计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调度,加快工程施工力度,缩短年度施工工期,提高年度支付率,降低资金滞留量;二是加大审计力度,及时与市审计局衔接,将待审工程全部委托3家审计中介机构审计,市政府已落实相关审计费用,确保已送审的51个项目在11月15日前审计完成,预计支付工程款1300多万元,其余项目在12月10日完成审计,全部支付工程尾款;三是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对未完工的工程,逐个清理部署,落实到人,限定工程竣工时间,实行倒排工期,采取超常手段,确保在建工程在10月20日前全面完工,11月25日前送审,12月15日前审计完毕,并支付全部工程尾款;四是加紧督促本级财政面上水利项目乡镇,要求在10月底完成相关资料报账。
         (三)湄潭县滞留资金7630万元
         问题原因:主要是工程进度慢、报帐不及时和部分项目实施条件不具备所致。
         整改情况:9月8日,湄潭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佐明会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吉斌召集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存在的六类问题如何进行整改做了具体明确。对工程进度缓慢,报账不及时,形成资金滞留问题,明确未开工的项目2010年 10月10前必须开工,12月20日前完工;已开工的项目2010年11月3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决算;已完工的项目2010年10月10日前必须送审、决算、报账。目前,所有的项目已经开工,已开工和已完工的逐步进行了报账。对因实施项目条件不具备形成的资金滞留问题,明确由县政府提出使用意见,报上级审批后执行。目前,该项工作正在逐步落实当中。通过自查自纠,边整边改,到今年8月31日止,湄潭县滞留资金由7630万元下降到1730万元,效果较好。
         (四)市交通运输局滞留农村公路建设资金5879万元
         问题原因:一是按每公里统筹1万元的桥梁建设资金2428万元涉及项目没有完工,资金未拨付;二是工程完工后县(区、市)没有及时上报竣工资料,根据工程管理要求,只能划拨工程进度85%--90%,余3450万元资金未拨出。
         整改情况: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及时拨付工程款。
         二、关于“自查质量不高”问题
         (一)遵义县枫香镇、三合镇自查报告质量不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县政府对两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高度重视,责令重新清理上报;两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充分检讨前期工作不够重视、精力不够集中的问题,重新自查自纠;两镇镇领导亲临清查工作第一线督促、指导,各站所在规定时间内将清查基础资料报镇财政所汇总,财政所昼夜工作、加班加点,重新上报了自查自纠报告,枫香镇对2007年至2009年在本镇实施的强农惠农项目分年度分类别分子项目进行了阐述,每个项目都有基本实施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基本摸清了项目底数,做到心中有数。
         (二)汇川区水利局接受省重点检查时工作不负责任、自查自纠报告不详细、汇报不清楚和马虎了事应付检查组的问题
         问题原因:主要是重视不够、自查不力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政府高度重视省检查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指导意见,已责成汇川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督促整改到位并及时向省检查组报告。汇川区纪委于9月29日以遵汇纪呈[2010]5号向省检查组报告了对汇川区水利局督促整改情况,《整改报告》明确,一是责令区水利局提高认识,改进工作作风,按时按要求整改存在问题;二是由区纪委书记许平主持,分管水利工作的副区长刘红梅和区监察局长余玉会参加,对区水利局局长、党组书记胡隆俊实施警示提醒;三是责令区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四是限期一日完善强农惠农资金清查工作汇报材料并报区涉农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纪委、区监察局。汇川区水利局已按时重新报送了自查自纠报告。
         (三)市国土资源局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情况数据不准确
         问题原因:主要是核对不认真所致。
         整改情况:通过对市级下达数据逐笔核对、整改后,市国土资源局已重新报送了自查情况整改报告(遵市国土资呈[2010]260号);核对后,2007-2009年,中央、省下拨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6142万元(中央10758万元,省15384万元),共计安排土地整治项目 32个,建设规模2918公倾,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37.4公顷;市国土资源局对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
         三、关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资金较为突出”问题
         (一)市交通运输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11100万元
         问题原因:2009年6月11日,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8100万元,当年6月29日已归还;6月29日借支绥阳至遵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当年12月23日归还500万元,12月28日归还500万元;7月31日借支遵义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借支注册资金1000万元,当年12月28日归还;9月8日,借支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民工工资1000万元,当月23日归还。
         整改情况:要以推动经济建设为目标,但不能违规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资金管理严谨合法;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内控制度。
         (二)桐梓县交通运输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问题原因: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政策理解不透所致。
         整改情况:桐梓县交通局占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24.28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自筹资金中归还;县交通局借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24万元上交2006年县级匹配资金,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中归还;县通村公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购车及办公用品11万元,已于2009年6月24日从县财政通村公路匹配资金工作经费中归还。
         (三)汇川区虚报蔬菜面积套取财政资金
         问题原因:主要是领导重视不够、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和工作不细责任心不强所致。
         整改情况:汇川区农牧局在发现问题后,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着手开展调查。今年8月18日,由区农牧局纪检组长牵头开展调查,经查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要求公司将套取资金交回区农牧局。区财政局在接到群众举报后,8月24日,通过对泗渡镇财政所和区农牧局2007—2009年该公司领取蔬菜种植大户奖励经费进行调查取证,遵义益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07—2009年实际流转土地面积确为185亩,虚报面积580亩套取区级财政奖励资金14.26万元属实,并提出“责令该公司将套取资金 14.26万元上交区财政,对该公司处以违法所得资金10%的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的处理建议。省检查组提出后,汇川区纪委、监察局已介入并开展调查,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汇川区针对该问题,提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到位;严格执行问责制度”的整改措施。
         (四)绥阳县民政局挤占复退定补经费42.3万元用于开展工作
         问题原因: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根据绥阳县监察局、财政局、政府纠风办、审计局《关于抓紧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办通知》(绥监发[2010]2号)精神,县民政局2010年9月底从局办公经费中归还了22.3万元,另20万元已于2008年从县财政划拨资金解决。经县监察局实地调查后,实行责任倒查,由县监察局对县民政局会计给予责令纠错的警示诫免处理,时任局长因违纪违法行为已被判刑,目前正在服刑。
         四、关于“个别资金未及时兑现”问题
         (一)湄潭县信合银行未兑现涉农补贴21.73万元
         问题原因:政策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县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由县财政局会同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督促各镇乡和信合银行于2010年10月底以前完善法定手续,全部兑现到户。目前,由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农村合作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明确财政补贴资金兑付相关事宜的通知》(湄财办【2010】139号文件),对未补贴资金兑付的相关事宜都作了明确,现正在组织兑付。
         (二)习水县永安镇、桑木镇救灾资金未使用
         问题原因:自查报告的拟草人员没有认真核对,工作不深入、不仔细,且领导审核把关不严造成
         整改情况:经习水县监察局、财政局查实,习水县永安镇2008年雪凝灾害资金结余5万元,实际是因2008年3月永安镇受到了风雹灾害,遵义市财政局 2008年9月25日下达习水县永安镇风雹灾害补助资金5万元(遵财农[2008]181号文件),习水县财政局于2008年12月22日以习财农 [2008]11号下达,由乡财股在2008年度决算时追加永安镇预算指标5万元,永安镇财政所预算会计没有对该笔资金进行认真核对,错误列入了雪凝灾害,加之2008年12月份决算时风雹灾已过,所以造成了雪凝灾害结余5万元,现仍在永安镇财政所结算帐户上未使用。永安镇财政所所长、预算会计及镇政府领导以书面形式对此进行了认真深刻的检讨,县监察局对永安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
         桑木镇结余资金1.1万元的问题,该项资金是2008年度以习财农[2008]3号文件与畜牧灾后资金资金一起下达的,共计资金225万元,其中桑木镇为:(1)原畜牧局下拨资金3万元,全部现金发放给了养殖大户;(2)原农业局下拨资金1.101万元,有0.2万元用于扑杀传染动物补助群众的资金,剩余资金0.901万元,仍未使用,县财政局已下通知将 0.901万元收回县级财政;(3)下拔两杂良种物资1150公斤,价值1.302万元(当时由桑木镇分管领导分到各村,未造花名册);(4)下拔旱育保姆物资465公斤,价值0.3255万元,全部发放。
         (三)凤冈县民政局20万元特困户救助金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问题原因:未及时归位到财政专户。
         整改情况:由于2006--2007年上级下拨的农村特困救助金已足额按标准及时发放给了农村特困救助对象,其基本生活已得到保障,因此县级匹配的20万元资金没有下拨,产生了结余。2008年全县农村低保提点扩面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普及后,上级取消了农村特困资金专户,为此县民政局将该项资金列入单位基本账户。本次专项资金清理检查中,县民政局已于2010年9月9日将该资金上交到了县财政。县人民政府就该项资金未及时归位对县民政局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
         五、关于“部分项目未实施或实施效果较差”问题
         (一)绥阳县沼气池建设任务未完成
         问题原因:领导重视不够,宣传发动、督促检查不力。
         整改情况:由负责全县沼气池建设工作的农业局已着手进行整改,其整改措施主要为,一是把沼气池建设工作摆上更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项目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宣传发动力度;三是加快完善后续服务网点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四是认真清查,明确规定在2010年12月底前未完成 2007—2009年度沼气池任务80%的镇乡,不得参与全年单项工作考核,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在2011年5月前必须全面完成尾欠任务。
         (二)遵义县种草养牛项目效果差
         该项目属2007年度扶贫项目,共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00万元。经检查,存在部分农户养殖死亡率高、有的已将用于滚动发展的母畜变卖、借出扶贫周转金无法收回,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等问题。
         问题原因:一是缺乏一套完整可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业务部门无法对养殖户进行监管和制度约束;二是对农户的宣传发动工作做得够,没有帮助农民群众牢固树立依靠自己的双手勤劳致富的信心和决心,等、靠、要思想十分严重;三是种养大户没有真正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四是对养殖户的种植、养殖技术培训的力度不够强,导致农户缺乏防治意识,对牛羊易发病的发生束手无策;五是没有一支过硬技术的疫病防治队伍,对牛羊的突发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导致死亡率偏高;六是扶持的农户大部分经济比较薄弱,部分农户启动资金靠贷款维持,资金投入不足,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特别是母牛和商品牛养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畜牧业市场波动较大,加之投入成本高,生长周期长,回收成本缓慢,部分农户怕越养越亏,在市场稍微平稳时将喂养的牛羊全部出售,所以造成项目效果不很明显。七是财政扶贫周转金回收率低。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和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点上农户的管理和约束;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帮助农户树立依靠项目走致富道路的信心和决心,重点扶持种养殖大户,真正让大户带动小户,起到示范带动作用;三是抓好技术力量建设,从刚毕业的专业学校中聘请有较强技术的人员充实技术队伍,切实解决最让群众担心的疫病防治问题,解除养殖户的后顾之忧;四是加大财政扶贫周转金的清收力度,在原多次书面催款的基础上下达限期还款催款通知书,对催不回来的周转金,采用法律手段,计划于2011年3月31日前全部追回。
         (三)市农委种子质量检测中心项目没有及时组织实施
         问题原因:选址问题未落实。
         整改情况:市农委已与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单位进行了磋商,拟在原市农业局种子站拆迁安置地建设市种子质量检测中心,目前正在加快规划手续的办理,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六、关于“市农委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未到位”问题
         问题原因:因机构改革,市农委由原市农业局、畜牧局、农机局、乡企局、农办合并组建而成,自查报告拟草人员未深入核对造成。
         整改情况:原市农业局实施的蔬菜育苗中心市级配套资金116万元2009年已根据市政府分管市长签批意见安排到位。此问题系市农委在汇报时搞错。
         七、关于“财务管理薄弱”问题
         问题原因:湄潭县茶桑局会计无从业资格证,马山镇财政所管理乱、思路不清晰,存在资料不全、白条报账和现金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县茶桑局存在的问题,县茶桑局会计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工作,如考试不合格,则责成县茶桑局更换会计人员;针对马山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已由县财政局牵头组织专人进行辅导、整改,其中,白条已责令马上镇财政所进行了更换,附件资料已经补齐,同时,马山镇财政所业务人员近期将参加县财政局组织的业务培训。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4.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更好地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落实好中央各项民生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就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目标
    (一)将所有财政资金纳入监管范围。乡镇财政要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用于乡镇以下的各种财政资金,以及部分乡镇组织的集体经济收入等,全部纳入乡镇财政监管范围。包括:对人员和家庭的补助性资金,支农惠农的项目建设资金;乡镇财政本级安排资金,上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下达到乡镇的资金。
    (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做好预算执行工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促进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提高资金项目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推进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二、强化对补助性资金的监管    
    (三)明确补助性资金监管工作的重点。财政补助性资金,是指以人口、耕地面积、粮食产量、牲畜头(只)数、购买行为等为分配依据,直接或间接补助到农民的财政资金。包括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和支持农村教育、文化、卫生事业运转方面的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公开、公示补助政策和补助对象。乡镇财政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及时公开各种补助政策,要把有关《公开信》和“一折通”(或一卡通)等及时发放到农户,确保农民群众的知情权。要联系或配合有关站所、单位,将村委会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或“财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核实补助信息。乡镇财政对公示中有举报、有反映的案例,要派人及时到当地核实真伪。对比较容易发生变化的在校学生人数、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补助人数、五保户供养人数、优抚对象人数、低保救助人数、农业保险补贴面积等,在向县级财政或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补贴名册前,乡镇财政要有重点地派人到现场进行清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报告。切实将补助资金落实到户。要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国库集中支付与“一折通”(或“一卡通”)相结合等有效的资金发放制度,保证补助资金及时、安全、便捷地落实到户,避免多卡发放,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农民补贴资金。扎实做好补助信息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与有关站所一起,认真做好本乡镇范围内补助资金相关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报告和建档等台账工作,适时对有关信息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基础信息完整、真实、准确。
(四)协调做好上级安排补助性资金的监管。对于由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发放的补助性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应协调同级主管部门,及时向乡镇财政提供相关补助政策文件,并提出监管要求。乡镇财政根据上级财政的委托,做好监管工作。
    (五)抽查审核单位经费预算。对于教育、卫生等按照生均、人均标准安排公用经费等支出的单位,乡镇财政要积极配合县级财政落实有关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补助对象实有人数等情况的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报告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
    三、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六)把握项目资金监管的关键环节。项目资金是指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自然生态环境、教育、医疗、文化条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财政补助资金。严把项目申报关。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实地察看,并向县级财政提出意见建议。做好项目公示。乡镇财政要对项目的实施范围、责任人和受益人等情况进行公示,鼓励农民参与,加强群众监督。跟踪项目实施。实地检查项目的开工建设和进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向县级财政报告,按照县级财政委托,做好项目支出审核和资金拨付工作。及时评估验收。做好项目评估验收和档案管理工作,提出项目运转和维护管理建议等。
(七)细化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管理的项目资金监管。细化预算编制。乡镇财政要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报,严格审核有关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要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管理。项目完成后要组织评审验收和绩效考核。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要负责对乡镇纳入预算管理的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组织好资金拨付和跟踪监控工作。
(八)协作监管项目建设资金。对于上级财政与主管部门共同支持或上级主管部门直接下达到本乡镇的资金,乡镇财政要建立与各专业站所、村委会的日常信息联络制度,及时掌握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到各站所、村、组、农场、企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等的项目资金信息,建立项目档案,及时纳入监管范围。要主动收集县级财政各业务股室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了解下达到本乡镇范围内的项目资金,及时实施监管。要实地察看或抽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检查资金使用情况,评估项目运行效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九)夯实项目建设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乡镇财政要按照本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搞好本乡镇范围内的农林水利、乡村道路、学校医院、集镇村庄、环境保护等项目库建设。对项目申报和项目安排提出合理化建议,避免随意申报和重复申报项目。对建设项目要进行公示,避免虚假立项、套取项目资金现象。对已完工项目要进行档案管理,跟踪项目效益。
四、规范乡镇本级、村级资金和财务的监管
(十)加强乡镇财政预算管理。要将税收收入、非税收入、上年结余资金等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综合预算。要积极清理预算外收入,严格基金收入管理。要加强收入征管工作,对乡镇负责征收的财政收入,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私设“小金库”。要逐步完善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要及时报送预算,按规定程序报送人大批复,并强化预算执行管理。要进一步推进“乡财县管”改革,完善有关制度措施,严格乡镇财政支出和会计核算管理,加强县级财政对乡镇的监督检查。
    (十一)健全乡村财务管理。要逐步建立乡村债务动态监控制度,及时、全面地掌握乡村债务变化情况,建立健全债务控制和化债工作规章制度。乡镇财政既要尊重村级组织资金安排使用的自主权,也要加强对村级组织财务的管理,积极探索村账乡代管等管理方式。要对上级部门补助村级组织的专项工作经费进行专账核算。要加强对乡村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乡村资产购建、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管理制度,做到资产实物管理和价值管理相统一。
    五、指导和督促乡镇财政开展资金监管
   (十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财政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导督促乡镇财政有效开展监管工作。明确乡镇财政监管工作的职责,加强工作指导。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全面掌握其他部门下达到乡镇的各类资金的政策信息。要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工作,研究对性质相同的资金进行适当归并和统筹使用,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基层政府和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三)建立信息通报和反馈机制。上级财政在有关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文件中要明确规定乡镇财政的监管责任。要明确信息通报制度,将下达的资金管理办法和拨款文件等逐级抄送传达到乡镇财政,使其掌握开展监管工作所必需的信息。对于乡镇财政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要建立反馈渠道,逐级上报至负责资金和项目分配、管理的财政部门,以利于完善有关政策,规范财政管理。
(十四)规范补助资金分配和管理。上级财政要规范有关补助资金分配办法,加强资金管理和对乡镇财政的政策指导。要根据基层财政反馈的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逐步实现资金分配与绩效考评挂钩。财政监督检查部门要积极参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政策建议,配合开展好相关工作。
(十五)建立健全监管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建立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制度,及时分析、研究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建立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日常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开展得好、监管工作成效明显、信息反馈及时的乡镇财政部门,予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强化责任追究,并责令整改。
(十六)加强乡镇财政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乡镇财政职能,完善机构人员管理,选择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队伍中来。加强乡镇财政人员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规划,建立健全分级培训机制。保障乡镇财政实施监管工作的必要经费,改善工作条件。
    (十七)发挥县级财政的作用。县级财政是强化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是上级部门与乡镇财政间监管信息反馈交流的枢纽,担负着承上启下和横向协调的重要任务。县级财政要明确乡镇财政的具体监管范围,要量化、细化监管任务和责任。要把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资金文件、制度办法、监管重点和具体要求等及时下发、抄送乡镇财政,以便其开展监管工作。
    (十八)细化实施办法。省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5.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的
 自查报告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党政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领会到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既是财政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财政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内容。我*于4月1日至4月5日完成了财政资金安全自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组织领导方面。
  ***党政领导充分重视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提出了要切实做到思想上认识到位、行动上落实到位,把抓收支与抓管理结合起来,把抓业务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的明确要求,并采取了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了我*财政资金的安全,确保了我*财政干部的安全。
  在日常工作中,***党政领导时时了解并掌握资金收付管理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对资金安全构成潜在风险的不良嗜好等,并将财政资金安全管理作为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法纪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近几年我*每年年终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由*纪委组织一次针对我*的财政资金安全性的财务大检查。
  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方面。
   ***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要求,制定了资金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严格的内部稽核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内部制衡和纠错机制;建立了相关岗位的考评制度、奖惩制度和轮岗制度;从事资金收付管理的工作人员也实行回避制度。
  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面。
   ***财政*按规定业务流程设置满足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需要的岗位;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复核、稽核和单位主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分工负责制;按照工作任务明确规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规定了拨款人员不得同时负责稽核、账务或档案管理工作;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的录用经过了严格的综合考评;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资金收付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科学规范的财政资金收付管理流程;对用款计划按预算和项目进度等进行审核;对财政直接支付业务要求单位按照规定提供票据、合同等相关附件;拨款人员对各类拨款凭证及其附件的*有要素进行全面规范审核,复核人员对拨款人员提交的凭证、单据进行全面复核;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方,已将会计核算实有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财政汇缴专户、非税收入归集性账户等非税收入收缴账户中资金能及时进行清算,对收缴账户资金进行严格监控。
  账务处理方面。
   ***财政*办理资金支付的相关原始凭单及报表能及时转交记账人员保管,记账人员全面核对后按日及时登录账务;相关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按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在岗位变动后,***财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财政总预算会计人员工作移交手续,并制定规范的移交清册;我*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年终结账。
  对账管理方面。
   ***财政*建立了财政内部相关职能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定期进行账证、账账、账实核对;建立了财政*银行之间的定期对账制度;银行之间对账,做到银行存款余额与资金收付明细账全部核对相符。
  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方面。
   ***财政*的财政资金专户是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开设的;新增设财政资金专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按照有关要求对财政资金专户进行了清理、归并和撤销;财政资金专户全部纳入财政国库部门统一管理;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档案制度;建立了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年度报告制度。
  印鉴和票据管理方面。
   ***财政*负责核算和管理账务建立了严格的印鉴和票据管理制度;拨款印章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实行了分人分印管理;对印章的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做到人走章锁;资金收付相关票据、凭证安排了专人负责保管,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了严格的领用和核销制度。
  信息系统管理方面。
   ***财政*资金收付管理全面纳入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规定了系统维护人员不得办理资金收付业务;根据岗位分工情况,设置了不同的系统权限;信息系统相关操作环节都设置了安全密码,安全密码由专人分别保管;安全密码采取了定期更改等安全保护措施。
  
  
   ***财政*
 2009年4月8日

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6. 关于上报财政专项资金的自查报告

  县财监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3年财政下达的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自评,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主管全县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认证认可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全局共有机关行政编制11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编制8名,实有在职人员x人;离退休人员x人。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月份下划至县政府,局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安监股、代码办和稽查队,局下设XX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检验所。
 
   二、专项工作基本情况
 
   2013年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下达我局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x万元。其中,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x万元,标准化工作经费x万元。
 
   (一)工作开展及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我县成功申报XX县x庄无公害大棚蔬菜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我局对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提供了x万元资金扶持。其中2013年示范区建设宣传费等x万元,2013年12月为示范区购买化肥x万元。
 
   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我局支出食品质量安全及重点产品监督抽查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人员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及其它工作费用。主要开展的工作有:
 
   1、开展多次食品专项检查,查处了3起食品违法案件,罚款x万元。
 
   2、配合县公安局对全县豆芽小作坊进行了摸排检查,取缔了三家豆芽小作坊,销毁了问题豆芽x吨多。
 
   3、对没收回来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了集中销毁。
 
   (二)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已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但未对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专项资金设置专户和专项核算。
 
   三、专项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提高了食品及重点商品安全监管效率。
 
   1、加大不合格食品及重点商品处置力度。
 
   2、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食品安全检测,努力消除食品安全质量隐患。
 
   二是增强了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我局通过各种宣传活动,为消费者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为抵御有毒有害、假冒伪劣的食品和监督举报提供了有力保障,引导食品安全消费。
 
   三是加快本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步伐,确保了创建标准化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增强了县域特色产品形象,提高了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增加了产品附加值,大大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1    2

7.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
                      时光在不经意中流逝,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回顾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写一份自查报告了。那么一份详细的自查报告要怎么写呢?以下是我整理的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1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准确到位 。
    各部门将项目资金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及时按计划安排新建及续建项目资金。按要求将项目资金足额拨付到位,按标准及时将各项财政补助政策资金补助到受补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补助到人;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以直通车的形式直接发放补助到对象手中。
     二、坚持了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
    单独记账、专户管理的项目资金已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按照现行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严格的审批、兑付等各项管理制度,无挤占、截留、挪用、骗取、套取、浪费资金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惠农资金兑付制度,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社会化养老保险等项目资金纳入基金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合规进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四制”管理;招投标实行备案。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民生八大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四、已建成项目达到设计要求,正常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
     五、XX-XX年度5月底各部门兑付惠农资金情况: 
    计生办共兑付49544元。(优惠政策补助)
    计生指导站共兑付1160元。(手术费)
    农技站共兑付1635元。(地膜玉米补贴)
    民政办共兑付135.4606万元。其中农村低保88.0416万元,(430户,1185人);五保供养金19.4840万元(119人);安居工程13.9万元(22户);救灾款27.9350万元。
    中心卫生院兑付共47.9812万元。(合疗补助)
    中心小学支付共兑付41723.77元。(两免一补)
    根据自查情况,各部门在XX-XX年度惠农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都能及时、准确兑付到位,无挤占、截留、挪用、浪费资金的不良现象。确保各级政府民生八大工程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2     一、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自4月份以来,各项目单位收到省级财政拨补灾后重建资金300万元,省军粮办拨补资金15万元,共收到拨入灾后重建资金315万元。
    2、使用情况
    已经使用129.4万元,其中:用于恢复受损仓房和仓储设备设施78.4万元、新建仓房7.2万元、新购仓储设施设备1.79万元、修复受损加工设施设备36.7万元,其他5.31万元。尚未使用资金185.6万元。其中:
    (1)市粑粑坳粮库100万元用于新建粮仓,现前期招投标的工作正在进行中,8月份动工。
    (2)贵阳市面粉公司50万元,用于立筒库改造通风设施设备购建,前期论证工作已进行。
    (3)开阳县财政欠拨县粮食局10万元。
     二、20xx年扶持性补贴使用情况 
    根据黔财建[20xx]99号文,20xx年省财政拨给我市扶持性补贴105万元,已使用资金102.22万元,其中:
    1、贵阳市粮油食品公司鲜面生产线改造20万元和乌当区粮油产业化园区建设项目30万元已竣工达产。
    2、根据市经发字[20xx]65号文通知,拨扶持性资金20万元给康乐豆制品厂生产建设,目前康乐豆制品厂的产品已投放市场。
    3、修文萝卜干建设项目20万元正在与合作方落实股份,部分生产设施已购置。
    另有15万元扶持性补贴是拨花溪区燕楼乡集贸市场建设,此项目不是我局上报。
     三、20xx年粮食简易建筑费使用情况 
    收到省级财政安排简易建筑费67万元,已使用资金42.47万元,各项目单位根据仓房的具体情况进行维修改造。尚未使用资金25万元。其中:
    1、甘荫塘粮食仓库15万元粮食简易建筑费用于7号仓升高改造,由于改造工程总投资90余万元,资金缺口大,现正筹措资金争取在本年度启动谷丰市场改造时一并完成。
    2、开阳县粮食局10万元粮食简建费,因购销公司提供的维修内容和财政下达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故县财政至今尚未拨付此款。
    从自查和抽查情况看,灾后重建和项目资金,各单位都严格遵守项目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及时进行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3     一、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镇到户产业项目资金18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各村到户产业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发放至各农户手中,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到户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镇、村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单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4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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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8. 省对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自检自查报告怎么写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领导组公室:根据《舒城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对近三年来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工作落实1、自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后,乡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就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并就此项工作如何开展进行了安排。2、召开由各村及政府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参加的专题会,会上传达和学习了县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对我乡自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并以阙政字[2010]74号文件形式下发到各自查单位。同时对自查报表的填报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3、乡村联动,协调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近几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核现核查,各村在乡政府部门的配合下,对强农惠农资金特别是打卡发放到户资金,对照发放条件进行逐项核查。二、自查结果1、打卡发放类:根据自查表,我乡共涉及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9个项目。2007-2008年,以上资金由县财政拔付到乡财政,乡财政足额将资金打卡到户。2009年乡财政根据县核定的数据及时上传相关到户信息资料,由县财政直接打卡到户。存在问题,是在本次自查之前,在库区移民直补到人资金发放中,由于时间跨度长,移民人口情况复杂,加之少数村刚申报时对政策把握不准,出现错登,造成资金错发现象。如:2007年度何店村错登84人,打卡资金额为37800元;2009年阴洼村错登5人,打卡资金额为6750元。2010年阙店村错发资金36800元,横山村错发资金35000元。乡党委政府发现后立即将打卡资金收回乡财政,并给予全乡通报批评。乡纪委及时下发了阙纪[2010]0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严明水库移民工作纪律,认真开展水库移民直补人口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2、工程项目类:我乡主要涉及到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库区扶持项目资金等。在资金管理方面,基本能做到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但在本次自查过程中,发现在财政扶贫项目方面,有资金滞留现象,资金额达2.5万元,波及2个小项目。其原因是以上资金到位后,正处于我乡村级财务全面清理时期,各村资金已冻结,8月1日才开始运行。近期我们已予纠正,将资金拔付到项目单位,并完善了帐务处理。二0一0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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