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民币对外币的折算

2024-05-13

1. 什么是人民币对外币的折算


什么是人民币对外币的折算

2. 什么是外币价格

外币是指“本币”以外的货币,是相对于本国货币而言的,是一种功能货币,具体在会计上表现为“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

3. 为何将本币折算成外币要用买入价?

将本币在银行兑换成外币,对于银行来说是卖出外币,用的是卖出价,将外币在银行兑换成本币用的是买入价。按外币是否是现钞,分成现钞买入价和现汇买入价,一般来说,现汇买入价低于现钞买入价低于卖出价,而银行底价买入外汇高价卖出外汇。赚取利润。一:因此,事实上买入价才是国际汇率公开买卖的价格,而卖出价是有一部分银行利润在里面的,因此如果拿卖出价,算出的外币数额小于汇率在公开市场上买卖的价格。二:外汇,英文名是Foreign currency,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三:一国拥有的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是指货币在各国间的流动以及把一个国家的货币兑换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借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种专门性的经营活动。四:实际上就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管理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债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五: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为各国普遍接受的,可用于国际间债权债务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必须具备三个特点:可支付性(必须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可获得性(必须是在国外能够得到补偿的债权)和可换性(必须是可以自由兑换为其他支付手段的外币资产)。六:按受限程度: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账外汇1.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例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2.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则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3.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

为何将本币折算成外币要用买入价?

4. 为何将本币折算成外币要用买入价?

  买入价 :该价格是市场在外汇交易合同或交叉货币交易合同中准备买入某一货币的价格。以此价格,交易者可卖出基础货币。位于报价中的左部,例: USD/CHF 1.4527/32, 买入价为1.4527,意为银行买入1美元愿付出1.4527瑞士法郎,于此相应投资者卖出1 美元,收入1.4527 瑞士法郎。

  买是站在银行角度来说的,买就是银行买,即我们把外币交给银行,换回人民币。

  不同标价方法下买入价的含义不同。在直接标价法下,买入价指银行买入一定的外币而付给顾客的若干本币数。银行实行贱买贵卖的原则,买入价是较小的数,即买入外币时付给顾客较少的本币。因此,在直接标价法下,买入价在前;在间接标价法下,买入价指银行买入若干个外币而付给顾客一定的本币数。银行实行贱买贵卖的原则,买入价是较大的数,即买入较多的外币时付给顾客一定的本币。因此,在间接标价法下,买入价在后。

5. 外汇基础货币和计价货币

基础货币,也称货币基数(MonetaryBase)、强力货币、始初货币,因其具有使货币供应总量成倍放大或收缩的能力,又被称为高能货币(High-poweredMoney),它是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务凭证,表现为商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R)和公众持有的通货(C)。

计价货币:
计价货币是指合同中规定的用来计算价格的货币.这些货币可以是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的货币.具体采用哪种货币由双方协定.对那些与我国签定支付协定并限定使用某种货币的国家,可使用规定的货币. 但并不是说计价货币必须选择可自由兑换货币,从2003年10月1号起,我国边贸企业与境外贸易机构进行边境贸易时,允许用可自由兑换货币、毗邻国家货币或者人民币等多种方式进行计价结算。 这点不难理解,人民币到今天都还不是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但这点并不影响它作为计价货币。

外汇基础货币和计价货币

6. 外币折算(卖出外币汇兑损益折算)

应该是(6.22-6.2)*300=6      交易时要用即期汇率       6月15日的即期汇率是6.22 
汇兑差额的产生原因是当日与以前的汇率不同
这题中当日的即期汇率是6.22    因为是卖给银行,你可以理解成银行要赚钱,那他是不按照你原先取得日的汇率来算的,他就用自己的,也就是6.2,那你5月31日的汇率就被强迫变成6.2,所以你在卖的时候实现的汇兑差额其实已经包括了6.3-6.2的部分

7. 外汇如何计算和折成人民币

一、外汇是如何计算的
简单说,是由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纠集一帮专家根据复杂的算法弄出来的,每天不同,按时公布。
1. 汇率的概念
外汇汇率是用一个国家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的货币的比率、比价或价格;也可以说,是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货币的"价格"。由于国际间的贸易与非贸易往来,各国之间需要办理国际结算,所以一个国家的货币,对其他国家的货币,都规定有一个汇率,但其中最重要的是对美元等少数国家货币的汇率。
2. 汇率的标价方法
折算两个国家的货币,先要确定用哪个国家的货币作为标准。由于确定的标准不同,存在着外汇率的两种标价方法(Quotation)。
用1个单位或100个单位的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本国货币,叫做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tation)。在直接标价法下,外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本国货币的数额则随着外国货币或本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改变。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直接标价法。有些国家货币单位的价值量较低,如日本的日元,意大利的里拉等,现在有时以100, 000或10, 000作为折算标准。
用1个单位或100个单位的本国货币作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量的外国货币,叫做间接标价法(Indirect Quotation)。在间接标价法下,本国货币的数额固定不变,外国货币的数额则随着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币值的变化而改变。英国和美国都是采用间接标价法的国家。
二、汇率兑换计算公式 :直接标价法和间接标价法
汇率是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比率,也就是一种货币交换另一种货币的比价。因此汇率也称汇价。
如以1个/100个外国货币作为标准,折合成一定数额本币,称为直接标价法。我国及大多数国家采用直接标价法。
如以1个本币作为标准,折合成一定数额的外币,称为间接标价法。英、美采用间接标价法。

外汇如何计算和折成人民币

8. 外币折算价格应考虑到哪两个方面

外币的折算涉及到折算的价格和时点两个问题。关于折算价格问题,外汇市场有买入价、卖出价和中间价之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如何确定人民币兑主要外币汇率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2006年1月4日之前人民币兑主要外币的汇率(中间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确定;2006年1月4日之后人民币兑主要外币的中间价按中国人民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确定,其他外汇则以其与美元的汇率进行套算。”因此,外币的折算价格目前应当按照中国人民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主要外币的中间价计算,其他外汇以其与美元的汇率进行套算。
外币的折算时点问题是外币之债计算的核心也是难点,以不同日期的汇率进行折算所得的结果很有可能差异极大,按哪个时间点的汇率进行折算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在具体折算时点的抓取问题上,存在损失发生日、债务到期日、起诉受理日、判决之日等多种标准,具体的审判实践中法院确定的时点各不相同,当事人的争议也从未停止。
一般而言,债权人起诉要求债务人承担外币之债时,若要求债务人以人民币进行偿还,则会先自行选取一个时间点的汇率进行折算并请求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债权人选取具体日期的方式不应该是随机的或者是单纯地趋汇率较高的日期,而是应当举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该日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与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一定关联性,才能更好的赢得法院的支持。
以**海事法院为例,众多审判实践证明,若当事人选取的汇率日期没有站得住脚的证据,而被告又不同意原告选取的汇率时,法院倾向于否决该汇率转而选取如合同履行之日、损害发生之日、案件受理之日的汇率进行折算,其中若案件没有明确的合同、涉案当事人也未主张其他的具体日期汇率时法院往往选取案件受理之日的汇率进行折算。当然如果债权人选取的日期虽没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该日的汇率低于债务到期日、起诉日等一系列标准日的汇率,则视为债权人放弃了一部分自身的利益,对于这个债权人自愿的并且相应减轻债务人负担的选择,法院倾向于予以支持。
各种折算标准选取的意义主要在于由哪一方来承担汇率波动的风险,汇率波动是一把双刃剑,无论固定采用哪一个折算标准都有可能对当事人产生不公平的结果,故法院在确定汇率折算价格及具体日期时应秉持公平、公正的理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证据材料分配汇率风险,摒弃单一的审判思路、采取多元化的折算标准,在坚持有利于守约方的原则基础上,赋予守约方以选择权,而不必机械地确立固定、单一的时点作为折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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