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调整的方法和内容

2024-05-16

1. 政府预算调整的方法和内容

法律分析: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增列的赤字,可以通过在国务院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平衡。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下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者其他预算资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采取上述措施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可以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平衡当年预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归还。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厉行节约、节约开支,造成本级预算支出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总支出的,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偿还相应的专项债务;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八条 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所称超收收入,是指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完成数超过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数的部分。
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所称短收,是指年度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实际完成数小于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收入数的情形。
前两款所称实际完成数和预算收入数,不包括转移性收入和政府债务收入。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依照预算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增列的赤字,可以通过在国务院下达的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内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予以平衡。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下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者其他预算资金、减少支出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采取上述措施仍不能实现收支平衡的,可以通过申请上级政府临时救助平衡当年预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归还。
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厉行节约、节约开支,造成本级预算支出实际执行数小于预算总支出的,不属于预算调整的情形。
各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并优先用于偿还相应的专项债务;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安排使用;出现短收的,应当通过减少支出实现收支平衡。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政府预算调整的方法和内容

2. 预算调整应遵循哪些原则

预算调整是指在预算执行时,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或者组织结构调整、人员变化等因素,使得原有预算失去客观性,各责任中心根据预算管理规定提出预算调整需求,经预算管理机构审核后,对预算目标进行的重新修订。预算本身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任何部门不经预算管理机构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因此预算调整涉到预算的调整、原则、时间、方法、流程等很多问题。下面来解答题主的问题,预算调整的原则:
预算调整的原则
1)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非客观情况下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3. 预算调整的原则

预算调整的基本条件: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1)预算内的调整对于不影响预算目标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之间的调整,企业可以按照内部授权批准制度执行。鼓励预算执行单位及时采取有效的经营管理对策,保证预算目标的实现。(2)预算外的调整由预算执行单位逐级向企业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预算的调整幅度。财务管理部门对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提交预算委员会、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室审议批准,然后下达执行。(3)预算调整事项应当遵循的原则:①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②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③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预算调整的原则

4. 预算局部调整法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

预算调整的主要形式是预算指标的追加追减。
  预算调整的主要内容: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调整按调整幅度不同分为全面调整和局部调整。
  (一)局部调整(经常发生)
  1.动用预备费;
  2.预算的追加追减;
  3.经费流用;
  4.预算划转。
  (二)全面调整(不轻易采用)
  如遇特大自然灾害,战争等特殊情况,或者由于国民经济发展不正常须对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较大调整时,就有必要对政府预算进行全面调整。全面调整实际上相当于重新编制政府预算,不经常发生。

5. 预算局部调整法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

零基预算是指在编制成本费用预算时,不考虑以往
会计
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或费用数额,而是以所有的预算支出为零作为出发点,一切从实际需要与可能出发,逐项审议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是否合理,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费用预算的一种方法。
零基预算法与传统的调整预算法截然不同,有以下三个特点:
[img]title=零基预算法
style=right
src=1b0d4f0f745f5b676159f351
data-layout=right[/img]1.预算的基础不同
调整预算法的编制基础是前期结果,本期的预算额是根据前期的实绩调整确定的。零基预算的基础是零,本期的预算额是根据本期经济活动的重要性和可供分配的资金量确定的。
2.预算编制分析的对象不同
调整预算法重点对新增加的业务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而对性质相同的业务活动不作分析研究,零基预算法则不同,它要对预算期内所有的经济活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3.预算的着眼点不同
调整预算法主要以金额高低为重点,着重从货币角度控制预算金额的增减。零基预算除重视金额高低外主要的是从业务活动的必需性以及重要程度来分配有限的资金。

预算局部调整法是什么?包括什么内容?

6. 预算调整的条件是

预算调整的条件如下:
1、由于国家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导致预算与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
2、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经营方针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预算对实际经营不再适用;
3、内部组织结构出现重大调整,导致原预算不适用;

4、发生企业合并、分立等行为;
5、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预算的执行成为不可能;
6、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应该调整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预算调整事项应当遵循的原则:
①不能偏离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预算目标;
②调整方案应当在经济上能够实现最优化;
③调整重点应当放在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重要的、非正常的、不符合常规的关键性差异方面。

7. 如何进行预算调整控制

第一.必须较为彻底的了解各部门的运作情况,特别是各个部门的费用支出情况,在进行预算之前应对前期发生的费用统计分析,找出费用开支的一个中间点,允许上下浮动,然后编制一个预算明细表,显示出各部门的具体支出.
第二.将编写的预算初稿交各部门主管阅读,发现其不足和有效的东西,集中信息进行重新编制,上交总经理,并做详细的解释,由总经理批准费用合适的控制标准,当然较前期费用有所降低,而浮动比例在5%-10%.
第三.对公司员工进行公开化,可以让员工知道公司在进行成本费用的控制,避免以后超支报销造成的不愉快,也可培养他们节约的品质.
第四.正式执行阶段应认真把握,使财务起到监督作用,即时发现成本可节约与其中遇到的一些不足,在下月进行调整,实际发生的与预算对比,象前面各位所说的进行总结分析.
总之,一切费用的节约都应通过上层领导认为可以通过为前提,才不至于影响正常的工作,且在实施中的一些副面影响不会完全归结于财务部,便于以后财务的执行从而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

如何进行预算调整控制

8. 预算调节方法怎么做 预算调节方法是什么

1、收支总额分成。即把地方组织的全部收入,按照总额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进行分成,分成比例是根据中央批准的地方年度财政支出总额占财政收入总额的百分比确定的。总额分成法简单易行,中央和地方的利益捆在一起,收入增长呈水涨船高之势。但总额分成易出现分成比例的确定不规范、随意性大,难于确定的合理之情形。在总额分成方式下,还可实行超收分成和增收分成,它是对超收部分或增收部分另定分成比例,给地方以较高的留成率,以鼓励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这是一种边际分成方法,对地方来说收入是递增的,而对中央的边际分成比例是递减的,使中央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逐年下降。
 
 2、收入分类分成。即把收入分为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分成收入。在平衡地方财政收支时,首先用地方固定收入与地方正常支出相抵,不足支出时,划给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再不足,划给调剂分成收入。收入分类分成办法特点也是中央与地方利益均站。但该体制容易造成地方与关心分成收入,忽视不分成收入,影响收入计划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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