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宝莱是传销还是直销

2024-05-14

1. 康宝莱是传销还是直销


康宝莱是传销还是直销

2. 康宝莱是否是传销公司?为什么会员不这样认为?

我认为康宝莱是传销公司,会员不这样认为的原因如下:
1)康宝莱在美国已经被制裁, 就是一个传销公司,打着卖产品的名义,吸取更多的会员,然后进行洗脑,这种金字塔的模式已经被证实了是传销公司。

2)会员的思想就是康宝莱并不是说是一个吃了就一定会瘦身的产品,康宝莱主要以减肥为主,增重的较少,主要靠保持。所以他们认为别人看到产品来咨询,就一定会说来我这减肥的人很多,成功的有,失败的也有。所以说会员都被洗脑了,就算我不吃这个产品,我保持饮食,照样不会增重。

3)那些会员直销的理解很简单,虽然还是认为是卖产品,只是想说帮别人减肥,但是推销就是要每天给别人给朋友洗脑,一些人看到了,认为她每天就耍嘴皮子赚钱就会想加入。于是老会员就开始洗脑了,比如说好处就是不用看老板脸色,时间自由安排,这两点我敢肯定每个人都喜欢。因为新会员的加入,老会员会有一定的提成收入。所以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在做传销。

3. “康宝莱”是和传销投资人和解了吗 ?

     邦贸易委员会(FTC)12日宣布,去年与传销健康食品公司“康宝莱”(Herbalife)达成和解议后,受害“康宝莱”传销投资人可获得现金赔偿,第一批赔偿支票在12日寄出,约有35万“康宝莱”传销人可获得100元到500元不等。这是联邦贸易委员会有史以来所达成的最大一笔和解交易。

     “康宝莱”传销设计导致那些“分销商”唯一获利方法就是找来更多下线参与,要他们认购昂贵产品,获得招募下线的提成。要获得招募下线的资格就先必须按规定购买大量的“康宝莱”产品。这就是变相的为参与“康宝莱”销分销商的会费,因为这些产品都卖不出去。在2009年到2015年,有大批分销商传销人受骗上当,其中部分人向FTC投诉,展开调查。

     FTC在这次纠纷事件中没有把“康宝莱”当做老鼠会式传销公司及手法来查办。只是集中在“康宝莱”交易不实,造成投资传销人上当失金。“康宝莱”逃过一劫,没有被从华尔街股市除名。

“康宝莱”是和传销投资人和解了吗 ?

4. 康宝莱是传销??为什么国家不制止呢?

法律分析:康宝莱不是传销。康宝莱是一家全球领先的营养和体重管理公司,公司英文名字Herbalife(英文的意思是“草本生活”),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它已在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中国总部设立在上海,产品销往世界各地。康宝莱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1年零售额达54亿美元,全球雇员超过7,400名,赞助了超过250位世界级的运动员、运动队和赛事。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5. 康宝莱是传销??为什么国家不制止呢?

法律分析:康宝莱不是传销。康宝莱是一家全球领先的营养和体重管理公司,公司英文名字Herbalife(英文的意思是“草本生活”),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它已在全球90多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公司,中国总部设立在上海,产品销往世界各地。康宝莱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2011年零售额达54亿美元,全球雇员超过7,400名,赞助了超过250位世界级的运动员、运动队和赛事。
法律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康宝莱是传销??为什么国家不制止呢?

6. 康宝莱是真的么?

首先在下笔写这系列文章之前,为了横向比较价格,我在淘宝上面查了一下市面上蛋白粉的一般市价,结果让我发现了一件恐怖的事情。

我看到了康宝莱。

为什么说这件事情恐怖呢?一句话,康宝莱在中国大陆销售方式是直营,不允许进驻各大网店。就是说,不仅是马爸爸,你在任何线上平台看到的康宝莱产品,全、部、都、是、假、货!!

所以系列之一,就让我说说,为什么我这么确定网上的全部康宝莱商品(国内)都是假货吧

我凭什么这么确定?因为至于康宝莱,我是一个十分有发言权的局内人+局外人。

我的妈妈是康宝莱的高级直销商。作为一个海归的商科毕业生,我虽然不至于向大多数受“传销”谣言影响的国内消费者一样对康宝莱的性质几近妖魔化的怀疑,但是我的确鄙视过康宝莱这种单一的线下经营模式。我不止一次问过面对业绩压力头疼的母亲大人:

7. 康宝莱在中国合法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您的问题这边为您解答:康宝莱在中国合法诚信规范康宝莱作为一家外资企业,自2005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拒绝“夸大虚假宣传”行为。【摘要】
康宝莱在中国合法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您的问题这边为您解答:康宝莱在中国合法诚信规范康宝莱作为一家外资企业,自2005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一直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拒绝“夸大虚假宣传”行为。【回答】
亲,以下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违规直销被罚直到今天,“传销”恶名依旧是部分直销企业挥之不去的阴影,康宝莱也不例外。在网上输入“康宝莱”,“康宝莱代餐奶昔骗局”、“康宝莱传销”、“康宝莱直销人员自杀”等搜索关键词提示便跳了出来。近日,康宝莱中国因违法直销被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工商质监局查处,被罚573万元。据媒体报道,2017年7月,郑州市二七区工商质监局接到国家工商总局批转的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违规经营问题的批复后,对该公司涉嫌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经过长达5个月的调查,2017年12月,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销售收入超548万元,罚款25万元,共计超573万元。这并不是康宝莱第一次因“传销”事件陷入舆论漩涡,即便是在康宝莱的大本营——美国,康宝莱也被“传销”恶名缠身。2012年,华尔街激进投资者比尔·阿克曼指责康宝莱是在运作一个金字塔式传销骗局,使得康宝莱模式备受争议。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在中国的直销企业都是打着直销旗号进行传销。虽然康宝莱、安利等外资企业都是在中国取得了直销牌照的合法直销企业,但《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不是区别直销和传销的依据。康宝莱主要以发展人员为主,而这正是传销最主要的特征。前康宝莱中级服务商罗涵在《康宝莱市场管理奖金制度》一文中写到:“在康宝莱奖金制度下,基层伙伴赚不到钱又没有什么发展的话,后面的流失率会很高。”而这里的发展指的正是“人员的发展”。【回答】

康宝莱在中国合法吗

8. 康宝莱到底是什么样的产品?

康宝莱是和安利性质相近的直销公司.康宝莱中国总部设立在上海。康宝莱国际公司总部设在美国洛杉矶,公司员工达2000多人,在全球59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分公司。康宝莱在海外采用直销模式销售产品,是全球主要的直销企业之一,具有卓越的产品,健全的管理制度。康宝莱在全球拥有一百万销售人员,销售上百种保健产品、个人护理产品。公司每年举办25000个各类培训活动,同时公司还拥有自己的卫星电视节目为培训服务。
1979年,年轻的美国人马克休斯经历了母亲因不当减肥而去世的悲痛之后,决心投身开发安全健康的减肥产品。受到东方中医中药理念的启发,马克与科学家合作开发出了第一个健康减肥的产品――大豆蛋白混合饮料一号配方,并将自己创建的公司命名为康宝莱(Herbalife)——英文的意思是“草本生活”。
1980年由马克创立的康宝莱公司成立,产品是以大豆蛋白为主要原料的混合饮料冲剂。
  1982年康宝莱公司开始在加拿大销售。
  1983年康宝莱公司开发出系列保健品。
  1985年康宝莱公司成立科学顾问委员会。
  1986年康宝莱产品已经在全球5个国家销售,公司同年在NASDAQ上市。
  1989年公司全球销售额超过1亿美元,康宝莱在10多个国家销售产品。
  1992年康宝莱产品遍及全球20多个国家,全球销售达4亿美元。
  1996年康宝莱全球销售超过10亿美元,公司网址开通。
 1997年公司创始人马克•休斯获得当年洛杉矶企业家奖。
  2002年康宝莱产品在全球58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销售,全球数以百万计的顾客每天使用康宝莱产品,成为全球保健行业的佼佼者。
  2003年康宝莱的营业额突破18亿美元,业务遍及全球五十八个国家并持续上升。随着位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的马克•休斯细胞及分子营养学研究中心的正式启用,康宝莱的科学及医学咨询委员可继续秉承其优质、安全、注重科研及发展的承诺,不断推出更多突破性的产品。
  2004年康宝莱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5年康宝莱成立25周年。
2006年获得国家颁发的直销拍照
应该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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