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

2024-05-13

1. 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到期后要办理注销登记。股权质押到期,要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

2. 股权质押到期后如何处理

股权质押到期后要办理注销登记。股权质押到期,要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一、分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
注销分公司,一般有六个流程,具体如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咨询;
2、领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共同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的证明;
3、准备注销材料,需要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出具相关材料;
4、材料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5、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整套材料。在提交材料合法、齐全、有效的前提下,要在2个工作日完成;
6、公司要带着“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登记处进行撤销备案。
二、法人变更要提交的材料有什么
法人变更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了公司股东出资情况表;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变更股东必须报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有限公司股东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3. 股权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股权质押合同若是属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恶意串通损害他人的利益的情况下,会具有法律效力。股权质押需要登记才能设立。
一、口头买卖合同的效力怎么认定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根据法律规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
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二、合同用蓝色圆珠笔写是否生效
合同用蓝色圆珠笔写生效。
因为法律并未规定合同签订一定要用什么颜色的笔,所以可以使用蓝色的圆珠笔。合同有效的要件有需要意思表示真实,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签订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有以下几种:
1、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共同实施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3、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三、如何判断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股权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4. 如何约定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到期怎么办

一、何谓股权质押。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中的质押属于担保物权。和我们常见的抵押不同,质押需要转移和占有质押物,而抵押不用。不动产是不能拿来质押的。
二、股权质押合同的期限
股权质押合同,为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质押合同,法律作为调控主要问题和预防问题的作用并不会将合同的所有订立都规定约束。也就是说,合同本着约定有限的原则,其约定的合法内容都是有效的,而法条中并未对质押合同的期限有所限制。这就代表,股权质押合同期限可约定协商,并以协商的期限为准。
三、股权质押合同到期、逾期
股权质押合同的到期,就意味着债务到期,债务人应该履行偿还义务。若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权人则有权出卖股权,获得相对应的赔偿。出卖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偿还完债务后,剩下的归还债务人。若股权价格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债务人补清。
股权质押合同订立方式模板
出质人:
质权人:
鉴于:为确保债权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项下各项义务,确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自愿以本合同项下之质物提供质押担保。
质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出质人提供的质押担保。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制订本合同。
第一条质物
1.本合同项下的质物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及股权具体情况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2.出质股权应包括该股权所享有的所有现时和将来的权利和利益,出质人如没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质股权由质权人全权处理。
3.本合同项下的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配股的,出质人应以自有资金出资购买并随质物一起质押。出质人不购买而出现质物价值缺口,出质人应当及时补足。出质期间,因质物而取得的分红、派息应作为保证金存入质权人的保证金账户(账户详细参见本合同第九条)。
第二条主债权和质押担保
1.被担保的主债权
(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的详细情况由本合同第九条约定。
(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包括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情形。
2.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费、诉讼费用、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以及主合同生效后,经债权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证金金额。
3.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对质物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
4.主合同变更
质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利益,不因质权人给予出质人任何宽限、任何延期还款、质权人与出质人对主合同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变更或替换等情形而受任何影响。如发生上述情形,视为已征得出质人的事先同意,出质人的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
第三条质押登记与质物保管
1.质押登记
(1)出质登记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合同双方认同出质人同意全权委托质权人办理质物的质押登记手续。出质股权在未办理出质登记手续期间,质押事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解除质押登记
主合同项下债权获得全额清偿的,质权人可解除质押,配合出质人办理解除质押的相关手续。
2.质物的保管
出质人除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外,还应同时将质物权利凭证,如出资证明书、股权证移交质权人保管。
第四条质物的处分及质权的实现
1.在发生以下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处分质物以实现质权:
(1)出质人构成主合同项下违约的;
(2)发生主合同项下债权提前实现的情形的;
(3)出质人构成本合同项下违约的。
2.如发生上述处分质物情形时,质权人有权变卖、拍卖质物,并以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以及出质期间质物产生的分红派息优先受偿,或以质物折价抵偿被担保的主债权。
3.质权人处分质物后,若有剩余的,应退还出质人。
第五条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向质权人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
(1)出质人系独立的法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出质人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完成签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一切授权及批准。
本合同各条款均是出质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出质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 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

一、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1、股权质押到期的,应当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如果股权质押由于主债权的消灭或者其他原因到期,应当进行注销登记,注销登记需要申请人提交其签字或者盖章的申请书。2、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条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第十一条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二、股权质押程序是什么股权质押程序如下: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3、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预约成功后于电话提示的受理时间到投资服务大厅取号办理;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受理后取得股权出质通知书。您的登记申请材料被受理后,请按工作人员的提示到投资服务大厅一层发照窗口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

6. 股权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股权质押合同如果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合同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7. 股权质押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股权质押合同的到期,就意味着债务到期,债务人应该履行偿还义务。若债务人逾期未偿还,债权人则有权出卖股权,获得相对应的赔偿。出卖股权所获得的价款,偿还完债务后,剩下的归还债务人。若股权价格不足以偿还债务,则由债务人补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股权质押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8. 股权质押到期如何处理

股权质押到期后要办理注销登记。股权质押到期,要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