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债务的债务特征

2024-05-14

1. 政府债务的债务特征

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

政府债务的债务特征

2. 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是什么

我国的地方政府债务中长期贷款所占的比重较大,如主权外债和国债转贷资金贷款的期限大多在10年以上,且在地方政府债务总量中占有较大比重。偿债率是指当年应偿还的债务本息占财政预算内外收入的比重,主要是反映政府直接债务对财政收支的影响程度。目前,仅我国地方政府直接显性债务就占财政收入的20%以上,超过了债务偿债率的安全界限水平。
2、债务规模巨大,或有债务较多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地方政府债务研究课题组粗略统计,我国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至少在10000亿元以上,巨额债务远远超出了地方政府的偿债能力,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局部性的债务风险,出现了支付危机。地方政府一般会为一些国有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这样就会形成或有债务,而且数额越来越大,在借款人不能还款的情况下,地方政府要承担清偿责任,也可能引发债务风险。
3、隐蔽性强,缺乏统一口径
地方政府为了规避《预算法》中不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规定,巧立名目进行举债,缺乏透明度。同时,各级地方政府对政府债务均缺乏统一的统计数据,也没有统一的统计口径,导致债务监控指标无法运用,债务预警机制无法建立。
4、缺乏整体规划和管理,违约率较高
地方政府在债务资金的筹集与使用上缺乏整体规划和科学的项目论证,债务融资存在多部门分散管理,使地方政府债务在总体上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并且,由于地方政府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属于强势的一方,因财政困难可能导致地方政府债务信用下降,出现债务违约较高的现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各级财政部门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以及预决算公开范围之外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存续期、重大事项等相关信息;重大事项是指可能引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专项债券投资价值发生增减变化,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事项。

3. 政府债务包括哪些

政府债务是一个特殊的财政范畴和信用范畴,政府发行债券或借款的目的是筹集资金,因此,政府债务分为中央政府债务和地方政府债务,什么是政府债务?政府债务的涵义政府债务(亦称公债)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债务是整个社会债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举借的一种债务,除中央政府举债之外,不少国家有财政收入的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共机构也举借债务,中央政府债务即国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尚不能举债,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_凳┩庹缦展芾碛ψ裱蹬淘颉⒊て诒V翟颉⒍芾碓颉⑸笊髟颉⒃鹑ǘ猿圃蚝凸娣恫僮髟颉_第五条_蹬淘颉@媒鹑诠ぞ呋虿方型庹缦展芾斫灰祝匦胍允导食钟械耐庹。勘式灰椎拿灞窘鸨匦攵杂ξ吹狡诘哪诚钫瘢坏寐蚩章艨战型痘糯蠓缦铡_第六条_て诒V翟颉M庹缦展芾砹⒆愠て诒芟毡V到灰祝畔妊≡衲芄怀て谒ɑ蚪档屯庹杀镜慕灰追桨负徒鹑诠ぞ撸坏米非蠖唐谟

政府债务包括哪些

4. 政府债务的相关内容

如何衡量政府性债务风险是否可控?国际上有通用的三大“工具”,即负债率、政府外债占GDP的比率、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此次发布的审计公告显示,我国政府性债务的这三项衡量指标,均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参考标准。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负债率为39.43%,低于国际60%的控制标准参考值。世界上不少国家负债率都相对较高。比如,2010年以来爆发债务危机的欧洲五国2011年负债率为:希腊135.4%、意大利117.8%、爱尔兰96.2%、葡萄牙91.1%、西班牙74.0%;2012年美国负债率为106.5%,日本为237.9%。再看第二个指标,即全国政府外债占GDP的比率为0.91%,远低于国际20%的控制标准参考值。这表明我国经济增长对政府外债依赖程度较低,不易受国际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应对和解决政府性债务问题的自主性和能力更强;反过来说,我国政府性债务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影响也比较小。此外,我国三大类政府性债务的逾期债务率均处于较低水平。 对我国政府性债务负担进行分析时,不仅要参考国际风险指标,还要综合考虑我国自身情况。“国际上很多国家政府性债务大多用于消费性等支出,我国则不同,我国的政府性债务多投向具有较强建设性、发展性和自偿性的项目,不仅能带动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加,也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偿债能力。”陈尘肇说。具体从政府性债务与政府资产的对应关系上看,我国政府性债务大多有相应的资产和收入作为偿债保障,而且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其中,中央政府性债务相当一部分国债资金被用于投资和项目建设中。比如,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的债务投向铁路建设项目,该公司2013年6月底财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4.66万亿元,具有稳定的经营收入,以往债务履约情况良好。此外,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看,我国政府性债务是经过多年形成的,债务余额也将在较长一段时间内逐渐偿还。虽然,当前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但与其他国家相比仍保持较高的水平,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根本保障。未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增强,现代市场体系的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形成,我国政府或有债务的边界将不断缩小,债务规模将得到有效控制,部分存量或有债务也可能逐步剥离。 明确政府性债务3种类型“政府性债务”可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种类型。其中,第一种特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属于“政府债务”,其他两种不在“政府债务”范畴内。不能将此3种类型混淆,否则会得出不恰当的结论。一段时间以来,国际、国内、社会各界对我国政府性债务进行了各种估算,但缺乏统一、严谨的政府性债务口径标准,估算结果也各不相同。陈尘肇表示,本次审计中,遵循国际惯例,结合我国政府性债务的特点,将“政府性债务”划分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3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是法律意义上的负债主体,属于“政府债务”。 后面两种均由债务人以自身收入偿还,正常情况下无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属“政府或有债务”。如,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指由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政府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其中包括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再如,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债务人为公益性项目举借,由非财政资金偿还,政府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债困难时,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其中包括了地方政府通过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等新的举债主体和通过BT、垫资施工、融资租赁和集资等新的举债方式为公益性项目举借,且由非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 “政府或有债务是否需要政府承担偿还责任、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取决于债务人自身的偿还能力,如果债务人自身收入状况良好,政府则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陈尘肇表示。 因此,通过这3类划分不难看出,除了“政府债务”,其他两类中政府需要承担多少责任也得到明确。审计数据显示,2012年底,全国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为27707亿元和59326.32亿元,按照上述财政资金偿还的最高比例19.13%、14.64%计算,两类政府或有债务中,政府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最高分别为5300.35亿元和8685.37亿元。因此,运用这3个标准划分政府性债务的时候,不能将“政府或有债务”与“政府债务”混淆或是简单相加,否则会得出不恰当的结论。

5. 什么是政府债务?

政府一类债务包括:1、政府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主要指的是政府和政府部门举借,要用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2、政府有担保责任的债务;3、其他债务,指的是一些企事业等单位举债用于公益性的项目。【法律依据】《证券法》第三十七条公开发行的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可以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转让。第三十八条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第三十九条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什么是政府债务?

6. 什么是政府债务

法律分析:政府债务是指政府在国内外发行的债券或向外国政府和银行借款所形成的政府债务。具体是指政府凭借其信誉,政府作为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按照有偿原则发生信用关系来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信用方式,也是政府调度社会资金,弥补财政赤字,并借以调控经济运行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7. 政府债务的产生发展

政府债务作为财政范畴具有悠久的历史。公债制度是在私债的基础上发展和演变而来的,产生于奴隶社会。到了封建社会,借债规模有所扩大,但发展十分缓慢。公债的快速发展是在商品经济和信用经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今天,几乎所有国家都将公债作为政府筹集财政资金的重要形式和发展经济的重要杠杆。 日本公债比美国公债的发展史短得多,它只是30多年来的产物。1965年日本发生了战后第五次经济危机,工矿业生产连续下降,税收减少,财政出现赤字,日本政府不得不第一次发行了少量的公债。至此,日本由实行传统的均衡财政政策转为实行凯恩斯主义的赤字财政政策。1966年,日本开始发行国家建设公债。1972年以前,日本公债的偿还期一般为7年。1973年后延长为10年。自1974年以来,日本经济受到世界石油危机的冲击,民间资本支出急剧减少。为扩大政府支出,增加社会有效需求,日本政府开始大量发行赤字公债,进入了“财政主导经济时期”。公债利息支出仍然是日本政府财政支出中的主要项目。2015年4月9日,日本国会正式通过了政府提出的2015年度财政预算,这一总额为96.3万亿日元的预算成为日本历年额度最高的预算,其中的近四成将依赖政府债务。据《朝日新闻》报道,刚刚获得通过的2015年财政预算中的54.5万亿日元来自税收,日本企业业绩得以改善使得日本税收创下1991年度以来的新高。与此同时,新增国债的发行额与2014年度相比减少4.4万亿日元。日本预算赤字将有望实现财政再建的预定目标,即预算赤字相比2010年度减少一半。但是因为政府债务总额持续增长,2015年度末将达到1035万亿日元,与2014年度相比增加26万亿日元。日本2015年度财政预算中社会保障相关预算为31.5万亿日元,连续2年超过30万亿。此外,防务预算和公共事业预算自安倍政权上台以来已连续3年增加,而用于冲绳地方发展的支出在减少。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政府债券的发展经历了“50年代的发展,60年代的低落,70年代的复苏,80-90年代的兴起”这样一个历史发展阶段。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面临着旧中国遗留的生产凋敝、贸易萎缩、交通阻塞、失业严重、恶性通货膨胀的局面,为保证仍在进行的革命战争的需要和恢复发展国民经济,我国政府先后发行了总价值约为302亿元的“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和大约3546亿元的“国家经济建设公债”。这一时期我国政府还通过向国外借款筹措资金,外债金额大约为51.62亿元。到了1958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我国不仅完全否定了利用外资的意义,拒绝接受外援,而且也全盘否定了内债。从1959年到1980长达22年中,我国没有发行过任何内债,并以罕见的速度在1964年提前还清全部外债,1968年全部还清内债,使我国成为一个既无内债,又无外债的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国民经济的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政府财政集中的资金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有所下降,企业和地方能支配的资金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城乡居民个人收入增长较快,银行资金来源大量增加。这些变化使得中央政府财政收入无法满足财政支出的要求,财政开始出现赤字。政府为改变财政困难局面,决定重新向国内外发行政府债券。1993年以前,我国政府发行债券的规模并不很大,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政府在发债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向中央银行透支和借款来弥补财政赤字。1994年国家为理顺财政银行关系,根除通货膨胀和财政赤字的直接联系,正式规定了财政部不得向中央银行透支借款,政府入不敷出的差额只能通过发行公债弥补。从此,发行公债就成为政府弥补财政赤字和还本付息的唯一手段,由此导致公债发行规模的迅速扩大,1994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发行额为1028.57亿元,2001年公债发行规模已达4483.53亿元。①政府债务已成为影响今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国际上一般认为3%是政府每年财政赤字的“天花板”,2016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无党派界别小组讨论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中国的国情是不同的。他认为,我国的“政府债务可以突破3%,只要它的去向好”。因为“发达国家政府赤字主要是用来支付社会消费,比如失业金、福利等,不会提高生产力;发展中国家债务绝大多数是用来支持投资的,中国的债务相当一部分作为消除基础设施瓶颈、环保、城市化等方面的投资,这些投资在短期会创造需求,也能增加就业,从长期来讲,能提高生产率、形成资产。我们是有资产的,所以净债务实际上不高。”

政府债务的产生发展

8. 政府的债务是怎么产生的

政府的债务的来源:政府发行了一般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政府推动和主持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或者为了实施公益性事业,而承担的债务支出等。【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二条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发行一般债券应当重点披露本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支、债务风险等财政经济信息,以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具体使用项目、偿债计划等债券信息;发行专项债券应当重点披露本地区及使用债券资金相关地区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项债务风险等财政经济信息,以及债券规模、利率、期限、具体使用项目、偿债计划等债券信息,发行项目收益专项债券还应当披露债券投向的公益性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及分年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潜在风险评估等信息,以及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信用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