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证券化的介绍

2024-05-16

1. 金融证券化的介绍

金融证券化是指银行把住宅、汽车、租赁的债权作为担保,发行抵押证券,以供投资者购买,或是企业发行金融债券筹措资金,进行直接融资。

金融证券化的介绍

2. 融资证券化的金融影响

融资证券化必然会对金融业产生一系列影响,目前市场及学术界普遍认为,积极推进融资证券化对于解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投融资本制改革,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改善商业银行的运营状态,提高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的竞争力都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人们支持融资证券化还基于一点基本认识,即融资证券化可以防范金融系统风险、防止金融危机的产生及蔓延。

3. 融资证券化的发展趋势

然而仅仅凭借对金融体系统意义的把握就认为融资证券化可以防范系统风险的发生太过草率,因为在过去十年中,国际金融体系早已旧貌换新颜,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1.主要证券公司日益国际化。伴随着跨国公司的发展。各大证券公司也不甘示弱,纷纷在世界各地建立分支机构,这样它们不仅可以在全球各地各大证券市场一天二十四小时不停地直接参与证券市场运行,还可以通过其设在不同国家的分支机构同时运作。跨国证券公司的复杂结构使得一国证券公司出现的问题有可能迅速蔓延到其他国家,在处理问题时必须进行国际间的交流与协作,而不同国家制度体制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无疑会增加处理问题的难度,也就是说,国际化将使可能发生的危机越发严重。2.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联系日益紧密。金融业由“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专业化模式向“综合经营、综合管理”的全能化模式的发展已成为当今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银行、证券、保险业之问的界限被逐步取消,金融机构可以同时经营多种业务,形成了“金融百货公司”或“金融超级市场”,给全球经济带来一场深刻的“金融革命”。但如此一来,与传统银行业相联系的系统风险就不可避免的影响到证券业务,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日益把系统风险与全局性的金融风险等同起来的原因。3.证券公司与银行合并愈演愈烈。1986年,英国展开了一场金融业大改革,放宽对金融业的限制,准许银行收购证券公司,这成为银行与证券公司相结合的开始。金融联合体的规模越来越大,既是由于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问的合并与兼并,也是由于金融业同一部门内部的合并速度也非常之快。近年来,金融业的并购活动从发达国家到发展中国家都发展得非常迅猛。尽管金融机构越大,其经营失败的可能性越小,然而一旦发生风险,其外溢效应越大,从而更容易发生系统风险。4.全球性交易日益集中于大型金融机构之间。根据美、英、法、日本、意大利等国的国家权威机构所提供的数据,近十年来各大金融交易中心的OTC交易量中,最大的三家金融机构的成交量所占份额上升至27.2 ,排名前十位的金融机构的成交量所占份额上升至54.7 。这种变化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证券交易和支付清算体系的风险越来越集中。我们都知道“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后果: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如果一家大型金融机构发生问题,其结果可想而知。

融资证券化的发展趋势

4. 融资证券化的发展现状

不要说融资证券化发展最为显著的美国,即使与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融资证券化的发展也相对滞后。从银行资产结构看,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是信贷资产占74.53 ,有价证券及投资占14.74 ,金银外汇占款占1O.73 ,信贷资产仍占绝对比重。发展最快的股票融资占银行信贷资产的比重也只有6.29 ,非银行持有的债券占银行资产的6.3 。从银行资产结构及股票融资和非银行持有的债券占银行资产的比重中可以看出,社会融资的主渠道仍然是银行信贷。  另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统计数据,至2002年7月底,我国上市公司总数(A、B股)达1187家,总股本5538.69亿股,投资者开户数为6823.58万户;前7个月证券市场累计筹资459.60亿元,同比下降51.21 ,其中通过发行A股筹资379.75亿元,发行H股筹资2.5亿美元.在A股市场配股筹资35.86亿元。从发行家数看,前7个月共有54家公司发行了A股,较去年同期下降14.28 。这说明,在融资结构有调整和优化要求的情况下,其步伐并没有想象的快。

5. 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介绍

金融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一般企业透过特殊目的机构(可分为公司型态或信托型态)之创设及其隔离风险之功能,从其持有之各种资产如住宅贷款、信用卡应收帐款等,筛选出未来产生现金流量、信用品质易于预测、具有标准特性(例如类似的期限、利率、债务人属性等)之资产作为基础或担保,经由信用增强及信用评等机制之搭配,将该等资产重新组群包装成为单位化、小额化之证券型式,向投资人销售之过程。

金融资产证券化的介绍

6. 金融证券化的定义

金融资产证券化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或一般企业透过特殊目的机构(可分为公司型态或信托型态)之创设及其隔离风险之功能,从其持有之各种资产如住宅贷款、信用卡应收帐款等,筛选出未来产生现金流量、信用品质易于预测、具有标准特性(例如类似的期限、利率、债务人属性等)之资产作为基础或担保,经由信用增强及信用评等机制之搭配,将该等资产重新组群包装成为单位化、小额化之证券型式,向投资人销售之过程。
金融资产证券化商品种类甚多,分类说明如下:
   以证券化标的资产来作区分:企业贷款债权、房屋贷款债权、现金卡债权、信用卡应收帐款、汽车贷款债权、一般企业应收帐款、债券债权、租赁债权等。以证券化标的资产来作区分:企业贷款债权、房屋贷款债权、现金卡债权、信用卡应收帐款、汽车贷款债权、一般企业应收帐款、债券债权、租赁债权等。
以受偿顺位来区分:分为优先顺位(信用评级较高、本金利息受偿可能性较高)、次顺位受益证券(反之)。以受偿顺位来区分:分为优先顺位(信用评级较高、本金利息受偿可能性较高)、次顺位受益证券(反之)。
   以发行期限来区分:分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受益证券(一般期限多在1年至7年间)及1年期以下短期受益证券。以发行期限来区分:分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受益证券(一般期限多在1年至7年间)及1年期以下短期受益证券。
   以发行方式来区分:分为公开招募(对不特定多数人销售)、或私募(销售对象、人数、转让限制有一定规定)。以发行方式来区分:分为公开招募(对不特定多数人销售)、或私募(销售对象、人数、转让限制有一定规定)。
  相较于一般金融商品,金融资产证券化的整体架构庞大,牵涉的机构相当多,分工负责各个环节,用意在一方面是透过各个机构的专门知识专责进行,另一方面并有互相监督辅佐、风险分散之机制。以下再针对受托机构及服务机构详细解释。
   依据金融资产证券化条例,台湾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可分为两大架构:特殊目的的信托(SPT: Special Purpose Trust)与特殊目的公司(SPC: Special Purpose Company),其皆是以经营资产证券化业务为目的,惟组织形式之差异,特殊目的信托可由经营信托事业,如银行的信托部,来从事资产证券化之信托关系,其发行之证券化商品称为受益业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则由金融机构组织设立,为一人股东之有限公司,专责进行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之证券化商品称为资产基础证券,特殊目的公司在专案结束后即行解散。目前由于台湾信托组织较为完备,大多数进行案件皆采特殊目的信托架构。
   受托机构之负责事项如下:
   1.负责证券化计画之申请,
   2.提供公开说明书或投资说明书,
   3.信托资产之管理及处分,
   4.选任信托监察人,
   5.召开受益人会议,
   6.备置特殊目的信托契约书之副本或誊本及受益人名册,
   7.于每营业年度终了及资产信托证券化计画执行完成后四个月内,做出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信托财产管理及运用报告书,向信托监察人报告,并通知各受益人。
   受托机构得将信托财产之管理及处分,委任服务机构代为处理,亦即服务机构负责向债务人催收应收帐款,并将收取之款项依照契约之内容,给付予证券投资人。由于服务机构须处理大量的帐款相关事务,必须拥有运作大量业务之体制及实际运作组于,因此通常都是由创始机构担任。创始机构兼任服务机构,除可透过收款、付款及其他服务,与其原来顾客维持往来关系外,尚可因为提供服务而获得额外之收入。信用评等机构在对证券化商品从事评等时,除参考资产之实际绩效及整个证券化架构外,服务者之管理能力及管理体制,往往亦列为重要评比项目之一。

7.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

传统的融资模式包括直接融资模式和间接融资模式两大类,而资产证券化是介于两者之间的一种创新的融资模式。直接融资是借款人发行债券给投资者,从而直接获取资金的融资形式。该模式对借款人而言减少了交易环节,直接面向市场,能降低融资成本或在无法获得贷款的情况下获得融资,但是对投资者而言风险较大,对于风险的评审和管理主要依赖于投资人本身。间接融资是通过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一种融资方式,即投资人存款于银行,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在此过程中,银行负责对于贷款项目的评审和贷后管理,并承担贷款违约的信用风险。该模式的资金募集成本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小,但银行集中了大量的风险。信贷资产证券化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将这部分贷款转化为资产支持证券出售给投资者。在这种模式下,银行不承担贷款的信用风险,而是由投资者承担,银行负责贷款的评审和贷后管理,这样就能将银行的信贷管理能力和市场的风险承担能力充分结合起来,提高融资的效率。

信贷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模式

8. 浅谈资产证券化融资

一、资产证券化的过程
1.资产的原始权益人对自身资产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将流动性较差但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存量资产如应收帐款、住房抵押贷款等或未来能带来稳定现金流量的合同或项目进行剥离,出售给SPV.
2.SPV将从不同发起人处购买的资产开包,组合成资产地。这些资产地内的资产采用真实销售的方式从原始权益人处购入,与原始权益人进行了破产隔离,即它不属于原始权益人破产清偿财产的范围。
3.SPV将资产地内的资产进行结构性重组,设计成各种期限不等、利率高低不一的证券。
4.进行证券信用增级。信用增级有多种方式:(l)破产隔离。由于实行破产隔离,使证券化的资产与原始权益人自身的信用水平分开,投资者不受原始权益人信用风险的影响。(2)卖方信用增级。一是直接追索权,即SPV对资产遭到拒付时有权向原始权益人追索;二是资产储备,即原始权益人持有证券化资产之外的足以偿付SPV购买金额的资产储备;三是购买或保留从属权利,即由原始权益人向SPV提供一笔保证金。(3)第三方信用增级。即由信用较高的金融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5.进行发行评级。SPV聘请信用评级机构对ABS进行发行评级,并对外发布。投资者据此对投资风险进行判断。在信用增级之前,SPV已聘请信用评级机构进行过初步评级。
6.进行证券销售。SPV发行的证券可采用包销或委托销售的方式由证券承销商负责销售。由于ABS进行了信用增级,已具备较高的信用等级,因此能以较好的条件售出。
7.SPV获取证券发行收入,向原始权益人支付购买价格,向聘用机构付费。
8.实施资产管理,建立投资者应收积累金。原始权益人或其他受委托的公司作为服务人对证券化的资产进行管理,负责收取、记录由该资产产生的现金收入,全部存入设在受托管理机构的SPV收款专户,建立投资者应收积累金。SPV向服务人支付服务费用。
9.还本付息。到了规定期限,由托管机构将积累金拨入付款帐户,对投资者还本付息。由证券化的资产产生的收入扣除本息、支付各项费用之后,若有剩余,按协议在原始权益人和SPV之间进行分配。
二、适合证券化的资产种类
从理论上讲,大多数流动性较差但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的资产经过特别组合后都能证券化。从美、日等国家资产证券化的实践看,适合证券化的资产主要有:
1.住房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贷给购房者的以所购住房作抵押的应收款项,期限较长,流动性很差,但能产生稳定的现金流。美国、日本资产证券化的实践都是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开始的。
2.应收帐款。应收帐款一般没有利息收入,期限很短,是否能产生现金流量取决于债务人的信用和支付能力。所以对单个应收帐款而言,其现金流量是不确定的;但对一组应收帐款而言,由于大数定律的作用,整个组合的现金流却呈现出一定的规律。因此应收帐款可以证券化,并成为信用中下的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
3.汽车抵押贷款和其他消费贷款。
4.高速公路收费、版权专利费等项目。这些项目能够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量,以此为偿债担保发行的债券,也是ABS的一种形式。这种方式在美国已有了广泛实践。在我国,1995年铁道部门利用年收入超过300亿元现金流量的铁路建设基金作为偿债担保发行的铁路建设债券就类似于这种类型。
三、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的特点
l.资产证券化是一种表外融资方式。因为原始权益人对被证券化的资产采取真实销售的方式出让给SPV,因此,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25号的规定,只确认现金的增加、被证券化资产的减少和相关损益,而不确认负债。这种融资方式有利于保持原有负债比率,有利于维持原有的财务杠杆比,为企业再融资提供了便利。
2.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的核心是设计出一种严谨有效的交易结构,如多种资产支撑一种证券或一种资产支撑多种证券或多种资产支撑多种证券,有多个当事人参与。这样有利于提高ABS的安全性,以吸引投资者,提高ABS发行的成功率。
3.资产证券化是一种低成本的融资方式。由于信用增级技术的应用,使ABS具有较高的信用等级,因此,票面利率一般较低。
4.资产证券化使筹资者匿名融资成为可能。由于ABS的到期清偿只与被证券化的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有关,从而只需向投资者提供该资产的相关信息,而不必提供企业其他方面的信息,有利于保护企业的财务秘密和商业秘密,尤其为资信等级较低的企业融资提供了有利条件。
5.资产证券化有利于提高存量资产的质量,加速资产周转和资金循环,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