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不能做担保人

2024-05-15

1. 哪些情形下不能做担保人

不能成为担保人的情形如下:
1、夫妻双方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
3、没有经济来源的不能担保。
4、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
5、国家明确规定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人。
一、反担保人需不需要承担债务
反担保人应当向担保人承担债务。反担保是指债务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债务人向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偿还或者不能偿还债权人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此时,承担债务的人是担保人。由于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担保人在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在债权债务中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二、成为担保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担保人可以凭借一定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若想成为担保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足够担保的资产;
3、自愿为他人提供担保;
4、并非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5、非机关法人。
在债务人未按时履行债务时,担保人具有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三、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谁
债务人有担保的,该起诉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一般保证,只能在起诉债务人或者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只起诉担保人。法院必须先对债务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如果强制执行债务人以后仍无法履行债务的,方可向担保人执行;
2、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可以单独起诉债务人或者担保人,也可以作为共同被告起诉。法院即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哪些情形下不能做担保人

2.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人


3. 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以下几类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4. 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1、夫妻双方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
3、没有经济来源的不能担保
4、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
5、国家明确规定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人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七条 保证人的资格和范围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后,以上分析内容与民法典冲突之处建议参照民法典规定。

5. 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下人或组织不能做担保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五)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

扩展资料: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什么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6. 什么情况下不能做担保人

以下几类人不能成为贷款担保人:
1.
夫妻双方不能为他人担保;
2.
贷款地以外户籍的人士不能为他人担保;
3.
自己生活无法自拟,无收入来源者,不具备替他人还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为别人担保;
4.
离休人员不成为担保人;
5.
其他原因审核不通过的。

7. 哪些人不能做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以下人或组织不能做担保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哪些人不能做担保人

8. 哪些人不能作为担保人

法律分析:银行规定有五种人不可成为担保人:夫妻双方之间不可以互相担保;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士不能作为担保;没有经济来源的不能担保;离休人员不能作为担保;国家明确规定不可以成为担保人的人。民法规定的不能成为担保的人只有三种:机关法人,除特殊批准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盈利法人;非法人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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