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结售汇的展期

2024-05-16

1. 远期结售汇的展期

如客户预期在宽限期内仍不能办理交割,应向银行办理展期,申请时间不得晚于交割日前的第三个工作日,具体手续为:1、客户书面提出展期申请,并注明展期理由。2、 应向银行签署新的远期结售汇申请书,并签字盖章。客户在展期时,需用当日的即期结售汇价对冲原有的远期交易,由此会产生一定的盈亏。如果客户有盈利,该盈利将暂存银行,待最终交割后一并获得,如果客户有亏损,则该亏损额直接从客户帐户中扣除。以前面的例子看,如果6个月到期时,客户无法交割,需要展期2个月,假设当天的即期价为8.2600/8.2900,两个月远期价为8.2300/8.2700,那么首先对冲原有的远期交易,客户按8.2600的汇价卖出美元1000万,由此将获得1000X(8.2600-8.2500)=10万人民币的收益,同时签订两个月的展期(汇价为8.2700),这样最终到期时,客户不仅能按8.2700的水平与银行交割,而且还能获得10万元人民币的收益。每笔业务至多办理一次展期,展期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远期结售汇的展期

2. 远期结售汇的费用

客户办理远期结售汇,均不付任何额外费用,银行收益已通过买卖汇率差价来实现。远期结售汇的汇率计算,采用国际市场远期外汇交易所通过的方法,远期汇率取决于即期汇率、美元与人民币的利率以及交割期限的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