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2024-05-13

1. 请问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扩展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
1、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2、用人单位只要不提出续签或者提出解除合同,导致固定合同期满未续签的,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3、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后拒绝续签,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1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要求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签,这种情况用人单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每满一年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4、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1)是否换言之,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或者提出的续签条件低于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
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补偿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合同

请问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2. 两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没有赔偿

二次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进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比如说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的工资来确定。
一、二次合同到期不续签怎样赔偿?      二次合同到期不续签一般情况下是根据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工作人员进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如果用人单位无故终止劳动合同,需要给予劳动者赔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用人单位应该签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了一定的期限、期限届满,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这种合同适用范围广,应变能力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岗位的不同要求来确定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从事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工作的岗位。订立这种合同的职工一般可以长期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从事生产(工作),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等于一成不变,如果出现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也可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把完成某项工作的时间约定为合同终止而达成的协议。它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是约定合同终止条件,而不是约定确定的期限。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已经借满,想要继续续签,但是用人单位方面违反法律规定,逼迫其不予续签或者是根本就不同意续签,此时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3. 请问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请问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  有经济补偿。引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不续签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目前,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续签,存在争议,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已经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续订的时候,员工有权选择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目前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并非被要求强制缔约,而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赵恒律师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更符合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有一个前提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请问:用人单位在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有没有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当然有!用人单位一般为了规避风险在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要签第三次无固定期限合同时,会选择不再续签,只要用人单位作出赔偿就可以,用人单位可从08年后一年补偿你一个月的平均工资即可!这样做用人单位不违反劳动法!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又不作出补偿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不补偿你可以投诉劳动监察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能否终止合同?求答案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有权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0年与用人单位解除赔偿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得到已工作期间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是否有经  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如果不续签,劳动者可以依照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用人单位不续签能申请赔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应该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一年工龄一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吗?  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在此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个是强制性义务
  两次固定期劳动合同到期厂里不续签能要求双倍赔偿吗  劳动者与单位签订两次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合同,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至于双倍工资,是单位第三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才可以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请问两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满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4.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不续签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目前,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续签,存在争议,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已经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续订的时候,员工有权选择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目前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并非被要求强制缔约,而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赵恒律师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更符合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有一个前提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5. 关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再续签的赔偿

  关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经劳动者提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无过错,公司不再续签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关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不再续签的赔偿

6. 劳动合同法规定“续签两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可申请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两次劳动合同前后只要是连续没有中断过久是可以计算的,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能拒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7. 劳动合同续签几次就是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从2008.1.1起连续两次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除非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都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1.1前签订的次数不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劳动合同续签几次就是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8. 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单位可以不续签吗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目前,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续签,存在争议,各地的司法实践也不一致。
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员工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续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已经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
另一种观点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续订的时候,员工有权选择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当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目前北京地区司法实践中,倾向于第二种观点,即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并非被要求强制缔约,而是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北京劳动仲裁律师赵恒律师认为,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仍有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更符合立法本意:《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二款第(三)项有一个前提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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