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产权交易所是干什么的,在里面工作前景如何?

2024-05-15

1. 请问产权交易所是干什么的,在里面工作前景如何?

常州产权交易所主要是做常州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物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交易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交易,还有不良金融资产的处置、交易和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采购招投标业务。是常州市财政局和常州市经贸委下属的事业单位,属于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里面工作福利待遇不错的。即使将来事业单位改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也不受影响,将来还有希望成为政府机构部门的公务员。如果你在国企和私企工作,这个跳槽就上升了。恭喜你了。

请问产权交易所是干什么的,在里面工作前景如何?

2. 农村产权交易所是干什么的?

为了更好地服务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江苏打造了省市县乡四级连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12方面内容。2018年平台上成交的项目超过11万个,成交的总额达到367亿元。

3. 国有股权转让哪些情形需要进国有产权交易所?哪些可以直接转让

我觉得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都不用走产权交易所的招拍挂,可以直接在场内交易、场外协议交易、无偿划转。可苦于无依据。

国有股权转让哪些情形需要进国有产权交易所?哪些可以直接转让

4. 国有企业内部股权转让需要到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吗?

如果没有特别情况,要转让国有股权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
国有产权转让只有三种方式,股权划转、产权交易、协议转让。股权划转必须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才能进行。
产权交易是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形式,没有特别情况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竞价,然后签订转让协议。协议转让是国有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无需挂牌竞价,但限制很严,央企必须是国资委批准,地方国企必须由省国资委以上批准,批准很难拿到。
国有产权转让
1、简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投资机构通过产权交易机关实现其出资人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利转移的行为。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2、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投资机构通过产权交易市实现其出资人所有权及相关财产权利转移的行为。包括:
企业国有产权整体或部分转让;
公司制企业中的国有股权转让;
与出资人所有权相关的财产权的转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
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遵循的原则:
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运营效益;
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
4、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
出让方或受让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企业国有产权出让或受让委托,并提交有关文件和资料;
产权交易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出让方和受让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后,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产权交易机构按转让双方意愿进行撮合或挂牌公告;
转让双方成交后,在产权交易机构的监督下,由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转让双方按合同规定办理产权交接。产权交接由出让方、受让方、产权交易机构等单位共同派员参加,并据实填写《产权交接清单》。产权交接手续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及时办理;
产权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转让双方凭产权转让凭证和转让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到财政、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土地管理、房产、劳动等有关部门分别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

5. 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吗?协议转让是不是也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

国有产权转让只有三种方式,股权划转、产权交易、协议转让。
股权划转必须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才能进行。
产权交易是国有股权转让的一般形式,没有特别情况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竞价,然后签订转让协议。
协议转让是国有股权转让的特殊形式,无需挂牌竞价,但限制很严,央企必须是国资委批准,地方国企必须由省国资委以上批准,批准很难拿到。
所以,如果没有特别情况,要转让国有股权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

扩展资料:
产权交易行为的特征:
(1)转让企业产权的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企业的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
(2)产权交易是以企业的产权,包括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的企业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的物而进行的一种交易行为。
(3)产权交易一般是有偿的,转让方要收回企业产权的资产价值。
(4)产权交易行为最终导致被交易企业产权结构的改变。
1、产权交易是一种遵循等价交换原则的商品经营活动。
2、产权交易属于产权经营活动,其经营主体是企业财产所有者或所有者的代理者。
3、产权交易在内容上可以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企业财产所有权的转让;第二个层次是在保持企业财产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企业财产经营权的转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权交易

国有股权转让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吗?协议转让是不是也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

6. 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合法吗?和大陆文交所有什么区别?

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简称“大公文交所”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批准,在香港依法注册设立,总部位于中国香港。大公文交所是比较公平、公正、公开的,作为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交易模式不受大陆相关政策的制约。
《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有人公约》:
本公约由全体共有人签署并承诺自觉遵守。
第一条  为维护香港大公文化艺术品产权交易所(以下称大公文交所)艺术品共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艺术品投资活动安全、有序,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法律制订本公约。
第二条  按大公文交所制订的规则保留艺术品单位的艺术品持有人、认购艺术品单位的发售代理商及购买并持有艺术品单位的交易商是该艺术品的共有人。共有人购买艺术品单位後即取得其所拥有艺术品单位对应的艺术品的所有权。同一艺术品的全体共有人按其各自所购买的艺术品单位与其他共有人按份共有艺术品。
第三条  共有人按本公约约定行使对艺术品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按本公约约定及大公文交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处分其享有的艺术品单位。
第四条  共有人取得该艺术品单位即同时自动授权大公文交所全权代表共有人选定及变更运输、存放人,与之签署、修改、解除、终止运输、存放协议等相关文件,交付、存放、取回艺术品。共有人享有与其所持有艺术品单位相应的艺术品的返还请求权。拥有同一艺术品全部单位的共有人一致要求返还艺术品的,应共同向大公文交所提出申请,并共同指定一名接收艺术品的代表,由大公文交所通知存放人返还。部分共有人不得要求返还。
第五条  共有人取得该艺术品单位即同时自动授权大公文交所全权代表共有人选定、变更保险人,为艺术品投保,并与保险人签署、修改、解除、终止保险合同等相关文件。
第六条  共有人取得该艺术品单位即同时自动授权大公文交所全权代表共有人决定是否对艺术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展示,授权大公文交所自行决定展示时间、地点、方式、期限等全部相关事宜。除非特殊情况,并经大公文交所发布公告,并就展示收入处理作出安排外,展示一般为免费展示,共有人不主张任何收益权。
第七条  共有人取得该艺术品单位即同时自动授权大公文交所全权代表共有人在发现艺术品需要进行维护、修复时,自行决定是否对艺术品进行维护、修复等特殊处理,授权大公文交所自行决定维护、修复的时间、地点、人选、方式、费用等全部相关事宜,签署相关文件。因维护、修复产生的各项费用、风险和损失由共有人承担。
第八条  共有人不可撤销地放弃对艺术品单位的优先受让权,依大公文交所的规则,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买卖艺术品单位。
第九条  共有人有权将其所持有的艺术品单位进行质押。共有人质押艺术品单位的,应与质押权人订立书面质押合同,并向大公文交所提出质押登记申请。质押权人应承诺同意依据大公文交所规则发生期满交割等特殊情形时,无条件同意大公文交所按其规则进行处置。符合上述条件,大公文交所予以登记的,共有人在质押期限内不得卖出其质押的艺术品单位,不得主张艺术品的返还请求权,但事先经质押权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  共有人持有的艺术品单位被依法冻结的,冻结期内共有人不得卖出其被冻结的艺术品单位,不得主张艺术品的返还请求权,但事先经冻结人同意的除外。
第十一条  非经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共有人不得要求分割艺术品,不得要求折价、拍卖、变卖艺术品,对其价款予以分割。
第十二条  共有人有权根据大公文交所的交易规则卖出其所持有的艺术品单位,艺术品单位卖出时对艺术品的返还请求权随之转移并替代艺术品的交付,共有人享有的所有权同时消灭。
第十三条  共有人作为艺术品的所有权人,按所持有的艺术品单位承担艺术品单位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存放、保险机构或其他第三人应当对毁损、灭失承担责任的,共有人有权向相关责任人索赔。
第十四条  艺术品单位规定的交易期限届满,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进行竞价交割。竞价交割成功的,所得款项扣除竞价交割费用按交割前共有人所持艺术品单位比例进行分配;竞价交割失败的,艺术品继续在大公文交所交易,直至大公文交所规定的下一个规定期限时再对艺术品进行竞价交割。
第十五条  同一艺术品的全体共有人一致要求变更本公约约定,或变更大公文交所确定的有关运输、存放、保险、展示等内容的,应共同向大公文交所提出书面申请,并与大公文交所协商善後处理事宜。

7. 房产交易中心是什么性质的机构?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单位,还是公司性质?

房地产交易中心是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事业单位。
房地产交易所既是重要的中介服务机构,又是房地产市场交易和管理和主要职能机构。房地产交易所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委托,按政策规定管理房地产交易事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指导、监督、调控、管理和服务。

扩展资料:房地产交易所的工作职能:
1)为房地产交易提供洽谈协议、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各种服务。
2)开展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
3)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
4)对房地产交易进行指导和监督,调控市场价格,查处违法行为。
5)办理房地产交易登记、鉴证和权属转移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地产交易所

房产交易中心是什么性质的机构?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单位,还是公司性质?

8. 单位福利房可以买卖吗?

无证的单位福利房相当于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买卖。
有证的单位二手房购买时需要注意:了解该单位房的权属性质,是属于集资房还是房改房,是全产权还是部分产权,单位与职工之间是否有相关出售的协议,如职工部分集资,所取得的集资房为部分产权,出售时需要单位同意,且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
标准价的房改房拥的是部分产权,出售也需要经单位同意才可出售,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果该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产权人房产为全产权且没有其它纠纷,购房者可以购买。

扩展资料:
一、买卖的对象是房产的所有权
在民商事法律理论中,买卖是一种极为广泛和较为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约定一方转移财产所有权于他方,他方支付价款的行为。出让财产所有权的人称为出卖人,依约支付价款并取得约定之物的所有权的人称为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房产买卖就是房产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及其与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依约支付房产价金的行为。
需要在此申明的是房产交易市场包括买卖、租赁、抵押、信托等交易行为,租赁是处分其使用权的行为,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的设定行为,信托是让渡处分权而保留受益支配权的行为。
区分这几种行为在法律上的概念是很重要的。在房地产交易市场上,有人就鱼目混珠将使用权转让混同于买卖,俗称“买使用权的房屋”,极易引起法律上的“重大误解”而影响交易安全。
切记买卖的标的物是“所有权”,是包含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在内的所有权,而不是租赁关系中的不包含处分权的承租权。
二、出卖人须有处分权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在房产这个特定的买卖中,与种类物买卖不同,特定物具有唯一性,而可替代性有限,种类物则不具备唯一性而具备替代性,特定物的主人往往具有唯一性,这是物权的一物一权主义原则决定的。虽然房产这个特定物的主人们之间可能存在共有关系,但所有权只能有一个。
作为买方来说,只能对房产的主人及其代理人谈买卖房产的事宜,如果买方所签买卖合同的对方不是买方所买房产的所有权人或其代理人,那么这个合同将可能是一个无效的合同,还可能是侵犯房产所有权人权益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