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指数计算规则

2024-05-14

1. 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指数计算规则

创业板指数以2010年5月31日为基日,基点为1000点。创业板指数的计算方法与深证系列其它指数相同,采用自由流通量加权,并按照派氏加权法进行计算。创业板指数调整计算方法与深证100指数等深证系列指数相同。

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指数计算规则

2. 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介绍

在指数样本未满100只之前,新上市创业板股票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在指数样本数量满100只之后,样本数量锁定为100只,并依照定期调样规则实施样本股定期调样。

3. 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指数选样

(一)入围标准:1.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的A股;2.有一定上市交易日期(一般为三个月);3.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4.公司最近一年经营无异常、无重大亏损;5.考察期内股价无异常波动。(二)成份股选样方法创业板指数的初始成份股为指数发布之日已纳入深证综合指数计算的全部创业板股票。(三)定期调样方法创业板指数选样指标为一段时期(一般为六个月)平均流通市值的比重和平均成交金额的市场占比,并按照2:1的权重加权平均,计算结果后从高到低排序,再参考公司治理结构、经营状况等因素后,选取创业板指数成份股。创业板指数在样本满100只之后将实施按季定期调样,每次调样均采用缓冲区技术进行。每年1月、4月、7月、10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进行实施,通常于实施日前一月的第二个完整交易周的第一个交易日公布调样方案。

创业板指数编制方案的指数选样

4. 创业板指数的维护管理

维护和发布创业板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编制、维护和发布。实时行情通过深交所实时卫星广播系统随同实时证券行情发布。指数成份股票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指数网站发布。指数管理创业板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指数事业部负责设计与管理。创业板指数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信息公司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跟踪、交易该指数,或以该指数为评价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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