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到哪里提现

2024-05-16

1. 住房公积金到哪里提现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

住房公积金到哪里提现

2.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现?

提现方法如下:可通过关注“长沙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提取。在公众号底部菜单栏中,选择我的公积金-公积金业务;输入账户、密码,进行登录,也可以直接人脸识别登录;进入后,选择业务-我要提取-终止劳动合同提取;看到提取金额,上传银行卡,最后确认提取即可。

3. 住房公积金能提现吗?

条件符合就可以。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能提现吗?

4.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怎么提在那里提?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分别是武汉,南昌,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

6.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现

方法如下:1、职工先向单位申请,然后带上有关的证明文件及个人身份证件,到公积金管理咨询点或单位领取公积金提取的申请表;2、公积金单位进行核查: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客户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3、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相关的银行予以办理个人公积金取现,接受委托的银行给有关的申请者办理公积金提现,把资金发放至用户指定的银行卡上。

7.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怎么提在那里提?


住房公积金可以提现吗?怎么提在那里提?

8. 住房公积金能提现嘛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