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阶段性缓缴政策

2024-05-16

1. 医疗阶段性缓缴政策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适用对象: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统筹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操作流程:1、享受方式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2、认定标准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名单。现有数据可以确定企业类型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求的,可由企业向核定缴费部门出具书面承诺。法律依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经国务院同意,现就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对中小微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二、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三、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政策宣传,明确操作流程,主动向社会公开。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划型规定,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确定名单。现有数据可以确定企业类型的,直接采用相关部门的划型结论;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求的,可由企业向核定缴费部门出具书面承诺。要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工作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并做好个人权益记录,确保参保人权益不受影响。四、切实保障好相关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参保人出现离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五、做好调度统计分析等工作,确保缓缴政策平稳实施。各地要加强缓缴信息调度,做好统计监测,将缓缴信息按月汇总并向上集中报送。要切实加强基金管理,强化基金运行分析,管控运行风险,确保基金安全。要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医疗保障、税务等部门要做好企业和职工参保缴费、企业缓缴等基础业务信息共享,强化部门工作协同。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阶段性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政策落实到位。各级医疗保障、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协作,健全工作机制,抓好政策落地见效。执行中遇有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医疗阶段性缓缴政策

2. 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政策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即可申请缓缴。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足额缴纳,未按时补齐缓缴费款的企业,将会影响缓缴期结束后的正常扣款和单位职工个人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有按月正常缴费需求的企业,在使用单位网厅中“医保缴费申报”功能,在缓缴期内首次办理缴费申报业务时,可自行选择取消缓缴,但取消后将无法再次申请缓缴。根据文件规定,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各项统筹待遇(如门诊统筹、门诊大病、住院医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等)不受影响。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缓缴,因此缴缴期间个人账户金暂不计入,待单位足额补缴后给予补计个人账户。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政策【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2022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即可申请缓缴。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缓缴期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对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足额缴纳,未按时补齐缓缴费款的企业,将会影响缓缴期结束后的正常扣款和单位职工个人医保待遇的正常享受。有按月正常缴费需求的企业,在使用单位网厅中“医保缴费申报”功能,在缓缴期内首次办理缴费申报业务时,可自行选择取消缓缴,但取消后将无法再次申请缓缴。根据文件规定,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免收滞纳金,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各项统筹待遇(如门诊统筹、门诊大病、住院医疗、生育医疗和生育津贴等)不受影响。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同步缓缴,因此缴缴期间个人账户金暂不计入,待单位足额补缴后给予补计个人账户。感谢您的信任,以上是我的回复,希望可以帮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3. 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哪些要点值得关注?

最值得关注一点就是: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
总体来说,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是医保局,财政部,发改委等几个相关部门联合推出一个用来缓解企业缴费压力临时性政策。具体来说,有三个要点值得关注:首先是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照常享用,其次要切实保障好员工权益,最后要做好统计分析等工作。以下进行详细讲解。

1、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这点值得关注:因为疫情等相关因素,我国国民经济也受到了一定影响,这个缓缴基本医疗保险就在这个环境下应运而生,其目的就是缓解经济压力。值得注意:缓缴不是断缴,也不是不缴。只是缓冲一段时间。在这里期间,参保人相关待遇是应享尽享。这是一项利国利民政策,切不可曲解。如果有人以缓缴为由去克扣参保人合理待遇,就应该向有关部门去举报,去争取自己权益。

2、缓缴期间,切实保障好员工权益这点值得关注:笔者认为这一点很值得去关注,因为有些不良企业可能会以缓缴为由,故意给员工断缴或员工完全自费缴纳医保,以此老谋求利益。遇到这种情况,首先要跟公司负责人解释清楚缓缴的定义和作用,这是一种纾困手段,而不是谋利工具,如果解释不通,就要向有关部门举报,来惩戒公司不法行为。

3、缓缴期间,要做好分析统计工作:这一点更值得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去关注,从相关数据和统计中看看缓缴这一抒困手段是不是能真正起到缓解社会经济压力这一作用,另外从分析统计中研究出还有哪些工作应该去完善,哪些问题应该去避免。

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哪些要点值得关注?

4.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对象如下:1、特困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社会保险包括以下五点:1、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是国家规定的在就业者必须缴纳的险种;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3、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5、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5. 社保费阶段性缓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部署,着力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我省近期印发了关于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相关通知,明确在实施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基础上,将缓缴政策扩围到22个行业和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吧。一、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适用对象有哪些?      (一)特困行业所属企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      (二)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及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四)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二、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内容是什么?      (一)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以及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4月30日前缴费。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三)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6月30日前缴费;可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应缴纳部分,最迟于2023年1月31日前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四)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1月至12月的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三、5个特困行业、17个困难行业企业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在缓缴期限内,参保单位(个人)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我市税务机关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具体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详细了解申请流程,无需向人社部门另外申请。四、哪些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其中有关条件如下:      (一) 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是指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地级以上市。      (二)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亏损状态具体为2021年度或申请缓缴前一季度出现亏损)。      (三)中小微企业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号) 确定的名单进行划分。五、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如何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向我市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具体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详细了解申请流程。缓缴申请由税务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合审核。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后,什么时候可以开始缓缴?      缓缴审批通过后,由税务机关直接办理自审批当月起至2022年底三项社保费单位缴纳部分缓缴。七、温馨提醒      (一)参保单位应根据所属行业类型选择适用的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参保单位须留存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或亏损期间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备查。      (二)阶段性实施缓缴社保费政策仅适用于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缓缴期间,企业应当正常办理增减员和申报业务,按照规定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逾期缴费将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缓缴期限内,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四)缓缴的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

社保费阶段性缓缴

6. 社保费缓缴政策

缓缴的期限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在此期间,企业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已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从5月起申请缓缴,缓缴月份相应顺延1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申请缓缴的企业,已缴纳2022年5月所属期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款的,退回已缴纳的5月所属期费款。社保费缓缴的适用范围社保费缓缴政策适用于五大行业三项保费。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上述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企业办法缓缴。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办理缓缴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可直接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登记部门申请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按照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进行审核。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7. 国家医保局:阶段性减半征收 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保


国家医保局:阶段性减半征收 单位缴纳的职工基本医保

8. 可否介绍一下各地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执行期限?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有效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6号)明确规定,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地区,政策执行的起始月份统一为2020年2月,不得延后,执行期限的合计月数不得超过5个月,具体终止月份按照各统筹地区的具体实施办法执行。
减征政策界定为费款所属期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