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益债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2024-05-16

1. 共益债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共益 债务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为全体 债权人 的共同利益,管理 债务人 财产时所负担或产生的债务以及因债务人财产而产生的,以债务人财产优先支付的债务。 共益债务具有以下特点: (1)共益债务发生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2)共益债务是管理人在管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因债务人和债务人财产而发生的债务。 (3)共益债务是管理人在管理债务人财产过程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发生的债务。  《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 不当得利 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 社会保险 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共益债权具体是什么意思

2. 共益债权人是什么

共益债权人是在公司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依法有权对公司享有请求清偿债务的人。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管理、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所负担的债务。
一、企业破产债务还款顺序
企业破产债务偿还顺序: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二、共益债务是破产债权吗
共益债务不是属于破产债权。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三、公司破产清算费用谁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费用是由公司财产支付的。破产清算费用包括:一、破产诉讼费用。主要包括破产案件受理费、职权调查费、公告费、送达费、法院登记申报债权的费用、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的费用、证据保全费用、财产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勘验费用,以及法院认为应当由债务人财产支付的其他费用。二、债务人相关费用。债务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处分权利,自破产案件受理后而丧失,债务人所有的财产由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和分配,必然要支出相应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就是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费、变价费和分配费。三、管理费用。指在破产案件进行过程中,管理人为了执行职务和聘用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报酬的总称。破产清算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共益债权

法律分析:对债权人全体具有一定意义的债权,比如参与公司管理、参与决策、分红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共益债权

4. 共益债权

法律分析:对于共益债权我国法律是并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公益债务是有规定的,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5. 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

6. 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7. 什么是共益债务

【法律分析】共益债务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后。破产程序开始后,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可分为两大部分:破产程序开始前发生的债务为破产债权;破产程序开始之后发生的债务为共益债务。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之后,法律赋予管理人请求继续履行双务合同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管理人可以基于履行合同是否有利于增加债务人财产的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双务合同。这里所指的双务合同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破产程序开始前已经成立但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二是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或债务人为保证企业的继续经营,而签订的新的双务合同。不当得利也是债的一种发生根据,指基于没有合法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自己受益的行为,受到损失的人有权要求获得不当利益的人返还该不当得利,受损人为债权人,受益人为债务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什么是共益债务

8. 什么是共益债务

法律分析: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利益而由债务人的财产负担的债务的总称。与之相对应的权利,为共益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