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所得税习题

2024-05-14

1. 关于企业所得税习题

1、企业接受捐赠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销售给某事业的价格3000元相对于4000元偏低,应按市价格4000元计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4000*10+4000*6-4000*6(销售成本)=40000(元)

关于企业所得税习题

2. 企业所得税习题,在线等。

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债务重组分录:
借:应付账款                       2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90
  贷: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入     一百一十
设备处置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捌拾
借:累计折旧                       二十
    贷:固定资产                               一百
借:银行存款                       九十
  贷:固定资产清理                     九十
借:固定资产清理                 一十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收入    一十
上述业务处理完后,产生了以下收入:
一是债务重组收入 110万元和处置非流动资产收入 10万元。这两项收入都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企业所得税例题

1.应纳税所得额=4000-3800-80-13=107万
  应纳企业所得税=107*25%=26.75万

2.2000*0.5%=10万
  15*60%=9万  取其小,可税前扣除9万元
  可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9万元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额=15-9=6万

  应纳税所得额=40+6=46万
  应纳企业所得税=46*25%=11.5万

企业所得税例题

4. 企业所得税的题

按照这样的解题思路:
1、计算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6000+120-4000-76.6-800-600-100-50+100=593.4
2、计算调增及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1)广告费600万元,允许税前列支(6000+120)×15%=918万元,未超支;
(2)业务招待费100万元,因(6000+120)×0.5%=30.6<100×60%=60,可允许税前列支30.6万元,应调增69.4万元;
(3)新产品开发费用100万元,可税前列支100×150%=150万元,应调减50万元;
(4)利息支出500×10%=50万元,可税前列支500×6%=30万元,应调增20万元;
(5)供应商违约金属于商业行为,可税前列支;
(6)支付的税款滞纳金属于行政罚款,应调增2万元;
(7)捐赠支出10万元,可税前列支593.4×12%=71.21万元,未超支;
(8)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应调减20万元;
(9)权益性投资收益80万元,因A企业税率为15%与被投资方所在地税率一致,调减80万元。
3、经以上计算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534.8应交企业所得税=534.8×15%=80.22万元

5. 求答案,企业所得税的题目

1 2005年应缴纳的税: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8000-5100-660-30-1000-200-1100+200-100=10
10*25%=2.5万
但是要弥补亏损110万(03、04年),所以所得税可不交,用税前弥补
2从A国分回境外所得应予抵免税额  从B国应抵免税额
110*35%=38.5    -30(no)      50*30%=15   共缴纳53.5

2005实际缴纳:0(当年可不交税 )

求答案,企业所得税的题目

6. 企业所得税试题

1、利润总额=2 000-1 600-47-40-100-30=183万元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A、12X60%=7.2万元
B、2 000X0.5%=10万元
C、业务招待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7.2=4.8万元
 
3、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83X12%=21.96万元
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款项20万元,准予扣除。
 
4、直接向灾区学校捐赠10万元,应予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应纳税所得额=183+4.8+10=197.8万元
 
6、企业所得税=197.8X25%=49.45万元
 
该企业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49.45万元。

7. 求答案,企业所得税的题。

当年收入总额=1200+200+20+10+50+5+3+80=1568(万元)
会计利润=1568-(820+150+11+2.1+5+3)=576.9(万元)
免税收入额=10+50=60(万元)
不征税收入额=8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576.9-60-80+5-51.9=390(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390*0.25=97.5(万元)

求答案,企业所得税的题。

8.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一道题

应纳税所得额为1620-1200-45-85-10.01-4.29-1.5-2.4-137-30=134.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134.8*25%-30=3.7万元
其中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按照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扣除,即60*6%%*8/12=2.4
另外管理费用137万元不知是向谁支付的,如果向总公司支付,应提供支付项目、支付依据、支付文件等等;如果向无关联的其它企业支付,则不能税前扣除。
呵呵,计算所得税想得太多也会影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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