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写法

2024-04-28

1.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写法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写法
                         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下面有我整理的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写法,欢迎阅读!
    
          一、律师尽职调查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概念 
         律师尽职调查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法律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它包括律师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主要为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组成,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律师尽职调查是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对外开放以及资本市场的逐步建立和发展而在律师实务中被广泛地应用,并成为律师在资本运作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律师尽职调查在实践中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包括规模较大的收购和兼并、股票和债券公开发行与上市、重大资产转让、风险投资和普通中大型项目投资等,除前述资本运作以外,企业担保服务和银行贷款业务等企业融资活动中,委托人和律师也逐步地开始进行尽职调查。
         律师尽职调查在实务中的应用相对较早,但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概念出现却是在2001年3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12号-律师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规则》)中。该《规则》第5条规定:“律师在律师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这是我国第一次在法律规范性文件中出现“律师尽职调查”这一概念。但是,该《规则》并没有对律师尽职调查给予具体的或基本的工作指引和规范,而在律师行业内部,对尽职调查也缺乏足够的研究,缺少基本的工作规范。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 
         律师进行尽职调查的目的主要是审核并确定被调查对象所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协助委托人更加充分地了解被调查对象的组织结构、资产和业务的产权状况和法律状态;发现和分析被调查对象的法律风险和问题,以及问题的性质和风险的程度;使委托人尽可能地发现被调查对象及交易事项的全部情况,从而使委托方有效地作出判断并归避相关风险并作出决策。例如在并购活动中,买方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并购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并购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及存在哪些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程序 
         律师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也千差万别,从私营企业到跨国企业,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但是,对于每一项活动来说,各自委托律师所进行尽职调查应遵循的基本工作程序是一致的,具体如下:
         1、委托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的委托合同。2、律师与目标企业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3、律师根据受托的业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由律师根据需要进行设计。尽职调查清单的主要内容是需要目标企业提供的各类文件,一般包括:企业的组织架构文件;企业各类资产的文件;企业的各种贷款、融资文件;企业的重大合同、协议;企业的经营业务以及所涉及的政府审批或许可;企业的各种税务文件;企业的各类保险文件;企业雇员的劳动文件;企业涉及的各类诉讼、仲裁或争议的文件等。4、经委托方确认后,律师将准备好的尽职调查清单和问卷表发至目标企业。5、收到目标企业提供的资料后,核对复印件与原件,做好资料清单并准备资料索引,由双方代表签字。6、律师按照委托合同约定对所收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7、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汇报。8、律师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研究判断,决定是否再次起草《尽职调查清单》或是问卷表,直于查明情况为止。9、律师对尽职调查所获取的全部资料,反复研究判断,进行相应核查验证,在核查验证过程中,制作工作笔录。10、如果资料不全、情况不详,律师应要求目标企业作出声明和保证。11、对所有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订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内容包括: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委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制作项目的时间和期间、工作量统计;制定的工作方案、计划及其操作程序的记录;客户提供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设立批准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协议及其他重要文件和会议记录的摘要或副本;与客户及相关人员相互沟通情况的记录,对客户提供资料的审查、调查访问记录、往来函件、现场勘察记录、查阅文件清单等相关的资料及详细说明;客户出具的书面保证或声明书的复印件;对保留意见及疑难问题所作的说明;其他相关的重要文件或资料。上述资料应注明来源。 12、律师起草并向委托方提交准确、完整、详实的尽职调查报告。
          二、尽职调查报告的起草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委托方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律师起草的尽职调查报告应客观、全面地反映目标企业的状况,并对每一项判断的作出都应当有明确且可靠的依据。同时,尽职调查报告还应重点阐述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特别是对法律风险的提示,并对能解决的法律瑕疵给予合法的整改建议。
         一般情况下,律师通过以下五个方式开展尽职调查:1、向目标企业发出调查清单,要求目标企业按照调查清单提供相关文件;2、参加有关会议;3、进行实地考察;4、走访有关部门并形成走访笔录;5、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形成询问笔录。经过上述尽职调查活动后,律师针对委托事项起草尽职调查报告,该尽职调查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头部分 
         尽职调查报告的开头部分,律师应针对委托事项的授权及尽职调查的范围进行阐述。
         (二)律师应对委托方提供的文件进行声明     
         律师声明包括委托方提供的文件均是真实的,且所提交文件的复印件与其原件均是一致的;所提交的文件均由相关当事方合法授权、签署和递交;签字、印章均是真实的;所有委托方作出的有关事实的阐述、声明、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和可靠的;等等。
          (三)正文 
         律师应在进行充分核查验证的基础上,对委托事项作出详尽明确的尽职调查报告。其内容主要包括:
         1、目标企业的设立与存续
         主要针对股权结构、出资验资、股权演变等情况作出阐述,并针对该等事项进行法律评价,对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及存在的风险提出整改建议。
         2、组织架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主要针对公司章程、法人组织架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具体情况进行阐述,并针对该等事项是否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法律风险进行法律评价,对存在不规范情形及存在的风险提出规范建议。
         3、业务
         主要针对目标企业的经营范围和方式、业务变更情况、主营业务进行阐述,并对目标企业的持续经营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潜在法律风险进行法律评价并提出建议。
         4、主要财产
         主要针对目标企业所有或使用的主要资产状况进行阐述。对主要资产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进行评价并针对存在的法律障碍提出解决建议。
         5、重大债权债务及担保
         核查目标企业债权债务及抵押担保情况,并对其合法性及关联性等作出相应的法律评价和法律建议。
         6、关联关系
         主要针对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以及对控股股东及其控股的其他公司进行调查,并对持有5%以上股份的关联方的情况进行阐述,对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法律风险的状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建议。
         7、税务
         主要针对目标企业税种、税率以及是否存在免征或减免税项目及税费缴纳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做出法律评价。
         8、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
         包括对目标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总经理等)或关联企业尚未了结或即将面临的诉讼、仲裁与行政处罚进行阐述,并对其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尽职调查报告的使用范围 
         应注意阐明委托方及授权的相关单位应在限定范围内使用律师尽职调查报告,若超出限定范围使用的,则律师不承担责任。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资本运作也在迅猛发展,律师介入资本运作进行尽职调查越发频繁。因此,律师必须进行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并作出客观、全面的尽职调查报告,这样才能为企业作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的法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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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尽职调查报告的写法

2.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费标准

律师费按照案件性质、实际情况、所处阶段等的不同,有不一样的收费。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同时要参考当地关于律师收费办法的规定来收取,因而在不同的地区,对不同的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1、标准原则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是根据司法厅的收费标准、案件的难易程度、律师的工作量大小以及当事人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的。2、参考价格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由以下二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基本收费每个尽职调查报告的律师费,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第二部分,根据尽职调查报告涉及的财产标的数额,由律师与当事人具体协商累进制另收的费用。(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法律依据:根据《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第三条律师计费工作时间,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的工作时间,计费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从事下列工作的时间

3. 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针对不同的目标企业,所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一般需开展如下方面的工作:
1、对目标企业合法性的调查,即对目标企业设立、存续的合法性做出判断。
2、对目标企业发展过程历史沿革的调查,主要对目标企业的背景和目标企业所处行业的背景进行尽职调查。
3、对目标企业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情况调查,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查阅目标企业拥有或租赁的土地使用权、房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
(2)查阅目标企业商标、专利、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
(3)查阅目标企业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主要财产的权属凭证、相关合同等资料;
通过对目标企业主要财产及财产权利的调查,律师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的合法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法律纠纷或潜在纠纷做出判断。
4、对目标企业是否存有负债的调查,主要是对目标企业未列示或列示不足的负债予以核实,并且还应分析各种潜在的可能负债,通过一定方式尽量予以规避。
5、对目标企业规章制度的调查,以确信对本次并购交易而言,不存在程序上的障碍,或可通过一定的方式消除程序上的障碍,确保本次并购交易的合法、有效。
6、对目标企业人员状况的调查,主要是核实目标企业的人力资源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合法,目标企业与员工签订的一些劳动合同是否会对此次并购产生影响,直接影响了并购目的的实现。
7、调查目标企业重大合同履行情况及重大债权、债务情况,需要查阅目标企业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并对其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做出判断;目标企业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
8、对目标企业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进行调查。律师应调查目标企业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同时,还应调查目标企业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
以上提及的尽职调查内容是绝大多数并购活动中会涉及到的,而对于某些特定行业、特定背景的目标公司则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尽职调查计划,进行详尽、全面、谨慎的调查。

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4. 律师尽职调查的方法

中国律师在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服务中进行尽职调查的方法主要包括:
1、会见境内公司代表,初步了解境内公司的具体情况通过会见境内公司代表,初步了解境内公司具体情况,为后续尽职调查打好基础。
2、向境内公司提供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和《问卷表》,索要文件和资料根据拟上市公司情况设计尽职调查《文件清单》和《问卷表》。《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是律师列出的,要求境内公司必须提供的文件目录。《问卷表》是律师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而设计的若干问题,由境内公司予以回答。《文件清单》和《问卷表》是律师在海外上市法律服务中履行尽职调查职责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基本方式。
3、查阅境内公司按《文件清单》和《问卷表》提供的证照、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重大合同、完税凭证、支付凭证和答卷等资料中国律师收到境内公司按《文件清单》和《问卷表》提供的证照、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重大合同、完税凭证、支付凭证和答卷等资料后,要进行分类和编号,然后仔细查阅,编制查阅清单,作为尽职调查报告的附件。
4、向政府登记机关查阅登记资料根据我国现行的公司工商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成立时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公司登记事项如发生变更,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到登记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因此,可以到境内公司所在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查询,了解境内公司的成立日期、存续时间、公司性质、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等情况以便判断境内公司是否合法成立、有效存续。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动产的转让或抵押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登记。从房地产登记机构处,律师可以了解有关境内公司的土地房产权利、合同、各种物权担保和抵押、限制性保证和法定负担等情况。向政府登记机关查阅登记资料是中国律师进行独立性调查的常用方法,其目的是核实境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但是,目前中国各地政府登记机关在公开登记资料方面做法各有差异,有的地方甚至禁止非诉讼相关律师查阅公司工商档案,这样,就给中国律师尽职调查造成很大的不便,律师只能请求境内公司要求政府登记机关向其公开登记资料,或仅仅根据境内公司提供的资料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境外中介机构一般也可以接受。
5、向境内公司所属政府各职能部门核实情况当地政府(包括相关职能部门)是极为重要的信息来源,律师通过发函询证或直接从当地政府处可以了解境内公司目前是否享受的当地政府所给与的各种优惠政策,特别是税收方面的优惠,境内公司在劳动人事、环境保护方面是否存在违规行为以及是否曾经受到行政处罚。通常,律师以及境外券商(保荐人)都会要求该等政府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完税证明、在劳动人事、环境保护方面未曾受到行政处罚的证明等,作为拟上市公司的重要基础性文件。
6、取得境内公司及其管理层出具的、表明其提供文件和资料内容属实且无重大遗漏的声明书。中国律师要求境内公司及其管理层出具的、表明其提供文件和资料内容属实且无重大遗漏的声明书是防范自身风险的重要方式。因为中国律师依据经验要求境内公司提供的文件难免会有遗漏或不完整,但是境内公司及其管理层最了解境内公司的情况,要求其出具声明书,则可以敦促其提供遗漏的重大资料或承担未提供的责任。

5.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

律师尽职调查又称为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包含财务尽职调查及法律尽职调查等。 尽职调查主要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
一、尽职调查分类:在资本市场上,按照调查行为主体的不同,尽职调查一般可以分为律师尽职调查、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尽职调查和投资银行尽职调查等三种类别。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意义: 1.通过调查,了解目标企业面临的经营项目是否可以做,是否存在无法克服的法律障碍和风险。 要知道,花几万元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可以避免因一个项目被骗掉几百万上千万。很多项目根本就不可能运作,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首先是确认该项目是否有可能运作。 2.对于可以运作的项目,了解项目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当如何规避和处理。 毕竟法律风险伴随企业经营无处不在,股权结构、股东关系、内部管理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财税、劳资关系、交易模式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法律问题,具体项目中也必须协调与政府的关系、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企业内部股东的关系等,通过调查可以了解现有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 3.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运作项目的操作方案,从而确保企业消除不该存在的法律风险,尽力规避难以避免的风险,并对实际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确保风险发生时损失降到最小。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作用: 1.律师尽职调查能够帮助调查方了解被调查方的情况,并判断拟进行的商业计划或交易具备深入洽谈的可能性。 2.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决定是否调整该商业计划或交易的价格及确定调整价格的幅度。 3.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按照现实情况进一步合理、合法地调整商业计划或交易有关合同的条款、结构以及决定商业计划或交易完成的时间表。 4.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更加准确地确定该商业计划或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和完成后的义务。 5.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将帮助被调查方为促使商业计划或交易基本实现而尽早采取需要的补救措施或帮助调查方在有关协议中增加被调查方的陈述和保证条款。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

6. 律师尽职调查的要求是?

你的问题太笼统,是对哪方面做尽职调查呢? 律师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作资料调查清单 要做到对目标公司详尽的调查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为提高效率,节约交易成本,律师应结合委托人的具体交易目的、交易时间表、工作成本及对目标公司的熟悉程度等因素,与委托人共同协商确定调查的范围,制作一份符合委托人收购目的的资料调查清单。调查清单应清晰具体,有确定的时间限制及联系人。调查清单会基于委托人的目的不同而相异,但均应当包括目标公司设立及变更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重大资产、重大合同、对外担保情况、税务、劳动人事管理、重大债务、重大诉讼及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况等。 (二)收集信息、审查资料 收集信息、落实资料的真实性是律师尽职调查的重头戏。律师除了仔细审阅目标公司自行披露的资料外,还应亲自到工商、国土、房产、劳动、税务、环保、车辆管理等部门核实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必要时,律师需要询问目标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律顾问、关键技术人员和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以核实一些书面资料无法反应的事实、降低目标公司披露不实给委托人带来的风险。 如下事实是决定收购行为有效与否的基础性问题,务必引起律师足够的重视:目标公司的设立及存续过程是否合法;相关交易行为是否需要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第三方的同意;目标公司或资产的商业运营是否有法律限制等等。 (三)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在完成信息和资料的收集和审查后,律师需要为委托人出具一份《尽职调查报告》,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委托人对尽职调查的要求、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被调查公司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进行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程序;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总结并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评价和建议;明确本次律师尽职调查的责任范围。 三、律师尽职调查过程中应遵循的一些原则 (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律师会获得许多被调查公司的资料和信息,甚至是被调查方的一些重要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委托人和被调查的公司会要求律师严格保密。履行保密义务是律师职业道德的要求,也是尽职调查中律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应严格遵守。 (二)进行针对性调查 律师应与委托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约定尽职调查的目标,以便判断在尽职调查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信息是重要的,并确定采取适当的方式尽快获得委托人所需要的信息,以便有针对性地达成目标。 (三)协调工作 要完成大型的尽职调查工作,不仅需要一个训练有素的律师团队,而且需要律师与其他中介团队的良好配合。律师团队的成员应分工明确、相互配合,以经济、有效的方式获得翔实的信息。由于律师、会计师共同参与资本运作的中介机构,两者在尽职调查工作中在很大程度上是并行的,律师应与会计师相互协作,互通信息,以共同达成尽职调查的目标。 (四)注意防范风险 律师的专业特点要求他的一切判断必须基于事实,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目标公司会有意无意地回避某些信息,律师不可能通过尽职调查获知目标公司的一切情况。为防范风险,律师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尽量将确保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责任交由被调查的公司承担。在调查时要求目标公司对做出的陈述和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或者采取让目标公司用答卷的方式判断真伪难辩的问题。这些方法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律师的风险。

7.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是什么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资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是什么

8. 律师尽职调查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尽职调查是一种对目标企业的全面调查。通过系统化的收集资料、问卷调查、访谈对企业进行详尽的信息了解,通过逻辑化地分析获得企业全面信息。实现对企业信息尽可能完整、真实地获取,帮助客户实现经营目的。收费标准:每件10000元—50000元。
专项事务法律顾问
1)、商业计划书、投资建议书:5万元起,1000万以下3%,1000万-1亿部分2%,超过1亿部分1%。
2)、律师尽职调查、法律风险评估:5万元起。
调查事项费按件计费。调查项目中涉及多个调查事项的,累计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四条 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第五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价格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价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