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灾风险管理的保险业

2024-05-13

1. 巨灾风险管理的保险业

我国保险业在参与巨灾风险管理方面做了一些可贵的探索。
一是我国保险公司逐步开展了企财险地震保险业务,对巨灾风险事故有了一定程度的覆盖;
二是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由于巨灾风险分散机制尚未建立,商业性保险公司接受的巨灾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被迫选择自留,造成经营不稳定。
巨灾对我国社会财富和农业生产的威胁巨大,单一地依靠国家财政救济管理巨灾风险的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构建市场化的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是保持经济竞争力和社会全面协调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需要。
一、火灾保险费率是多少
火灾保险的保险费率,通常以每千元保额为计算单位,费率的表达形式为千分率。
在火灾保险的经营实践中,基于保险标的存放在固定处所,其费率的确定通常需要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建筑结构及建筑等级;
2、占用性质;
3、承保风险的种类及多寡;
4、地理位置;
5、投保人的防灾设备及防灾措施。
火灾保险业务的费率的分类,首先是分为团体火灾保险费率与家庭财产保险费率,它们均采取固定级差费率制度。同时,火灾保险的费率通常以一年期的费率为标准费率,对不足一年的业务则制定专门的短期费率标准,短期费率标准一般按照一年期费率标准的一定百分比确定。
二、喝酒意外死亡意外保险赔吗
饮酒死亡,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保险公司是销售保险合约、提供风险保障的公司。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保险公司是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可以这样分类:人寿保险公司,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年金保险。财产保险公司,包括火灾保险、海上保险、陆空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及经主管机关核准之其他保险。按照中华民国保险法之规定,两者必须分开经营。所以有的保险公司成立了集团公司,下设独立核算的人寿保险公司和财产保险公司。

巨灾风险管理的保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