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科技成果

2024-05-16

1. 如何申报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鉴定及进步奖申报评审程序
(一)材料准备阶段
由申请鉴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2)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审批表;
(3)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
(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按科技局提供的提纲);
(5)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鉴定申请阶段

(1)	申报单位将按照要求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县科技局;
(2)	由科技局对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返回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
(3)	材料审查合格后准备进行鉴定(验收)。

(三)鉴定阶段
(1)	由科技局聘请同行专家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小组),并提前15天将全套材料送交鉴定(验收)成员审查;
(2)	召开鉴定(验收)会议,对申请鉴定(验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鉴定(验收)意见;

(四)公告、授奖阶段
通过评审的获奖项目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发出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
公告期满后对获奖项目予以授奖

如何申报科技成果

2. 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

第一步:科技局按有关要求下发申报通知。. 第二步: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局,并交纳评审费。. 第三步: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第四步:评审结果在科学技术局网上进行公示,征求异议。. 第五步:申报哪一级,由哪一级政府审核批准。. 审核批准奖励项目,由审核批准的哪一级政府给予授奖和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奖励级别. 国际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省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市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区、县科技进步奖(每二年一次)【摘要】
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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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回答】
第一步:科技局按有关要求下发申报通知。. 第二步: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局,并交纳评审费。. 第三步: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 第四步:评审结果在科学技术局网上进行公示,征求异议。. 第五步:申报哪一级,由哪一级政府审核批准。. 审核批准奖励项目,由审核批准的哪一级政府给予授奖和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奖励级别. 国际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省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市科技进步奖(每年一次)、区、县科技进步奖(每二年一次)【回答】

3. 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一)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科学技术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和生物新品种等),属于:
(1)国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在推广、转让、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技术,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四)在科学技术管理和标准、计量、科学技术情报等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特别显著效果的。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第八条规定: 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一个单位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进行初审,合格的,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
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上报,如其中某个单项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也可单独上报,其审批程序同前款。
(二)全国性学术团体可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推荐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有关部门初审,合格的,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
(三)国防专用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请项目,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分别负责审查批准,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核准授奖。

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

4. 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一)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十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
(一)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个人、组织的提名资格条件,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者。

5. 科技成果怎么申报?

法律分析:
由申请鉴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审批表;(3)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按科技局提供的提纲);(5)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第八条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二)基础理论成果: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本单位学术部门的评价意见和论文发表后被引用的证明。(三)软科学研究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软科学成果评审证书或验收报告等)和研究报告。《科技成果登记表》格式由科学技术部统一制定。

科技成果怎么申报?

6. 科技成果怎么申报

科技成果鉴定及进步奖申报评审程序(一)材料准备阶段由申请鉴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审批表;(3)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按科技局提供的提纲);(5)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二)鉴定申请阶段(1) 申报单位将按照要求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县科技局;(2) 由科技局对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返回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3) 材料审查合格后准备进行鉴定(验收)。(三)鉴定阶段(1) 由科技局聘请同行专家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小组),并提前15天将全套材料送交鉴定(验收)成员审查;(2) 召开鉴定(验收)会议,对申请鉴定(验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鉴定(验收)意见;(四)公告、授奖阶段通过评审的获奖项目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发出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公告期满后对获奖项目予以授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五十九条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依法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第八百六十条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7. 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一)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申请材料1、《×××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2、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如鉴定证书、评审验收证书、专利授权证书、行业准入证明等。3、应用证明。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以上1-4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10套(不需另加封面)。另提供鉴定技术资料及实物照片1套。申请表格:申请人需提交《×××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办理程序第一步:科技局按有关要求下发申报通知。第二步:申报科技进步奖的单位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并加盖公章后交科技局,并交纳评审费。第三步: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第四步:评审结果在科学技术局网上进行公示,征求异议。第五步:申报哪一级,由哪一级政府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奖励项目,由审核批准的哪一级政府给予授奖和颁发奖金、获奖证书。法律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二条 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二)国家自然科学奖;(三)国家技术发明奖;(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第十四条 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候选者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提名:(一)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个人、组织的提名资格条件,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可以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者。

科技进步奖怎么申报

8. 科技成果奖的申报评审程序

科技成果鉴定及进步奖申报评审程序(一)材料准备阶段由申请鉴定(验收)单位准备以下材料:(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科技成果鉴定(验收)审批表;(3)项目计划任务书或实施方案;(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按科技局提供的提纲);(5)成果应用的有关证明材料。(二)鉴定申请阶段(1) 申报单位将按照要求组织好的材料报送县科技局;(2) 由科技局对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材料进行审查,需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返回申报单位对材料进行补正;(3) 材料审查合格后准备进行鉴定(验收)。(三)鉴定阶段(1) 由科技局聘请同行专家组成鉴定(验收)委员会(小组),并提前15天将全套材料送交鉴定(验收)成员审查;(2) 召开鉴定(验收)会议,对申请鉴定(验收)项目进行鉴定(验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鉴定(验收)意见;(四)公告、授奖阶段通过评审的获奖项目报经县政府批准后,由政府发出公告,公告时间为30天。公告期满后对获奖项目予以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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