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的物品怎么做账

2024-05-13

1. 赠送的物品怎么做账

买一赠一”作为商业零售企业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那么“买一赠一”行为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处理的呢?
  关于买一赠一策略中附送的赠品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的问题2008年以前并没有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实务中对此问题争议非常大,一种观点认为:赠品应视同企业对外捐赠,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应该视同销售进行纳税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赠品的销售价款实质上已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标明赠品的售价,没有将赠品的售价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而已,属于有偿赠送,应当视为成套、配套或捆绑销售,即销售带有赠品的商品,所以无需视同捐赠处理。由于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则往往采用了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将“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则产生了税收与会计的差异。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也使“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有了明确答案。
  一、税法基本规定。
  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二、政策解读及举例
  1、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文件的关键在于确定了买一赠一的行为性质,它属于两种销售行为的组合,只不过没有分别定价而已,而不是一个销售行为和一个捐赠行为的组合。
  举例说明:如某企业采取“买一赠一”形式销售,销售A商品,售价不含税(公允价值)1000万元,成本700万元;同时赠送B商品,同类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50万元,成本30万元。则该企业“买一赠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1)确认A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1000/(1000+50)*100%=95.2%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95.2%=952(万元)
  则 A商品的销售收入=1000/1050*1000=952万元,A商品对应成本为700万元。
  (2)确认B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50/(1000+50)*100%=4.8%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4.8%=48(万元)
  则B商品的销售收入=50/1050*1000=48万元,B商品对应成本30万元。
  (3)该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52-700+48-30)*25%=67.5万元。
  2、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作为视同销售,也就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所列举的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情形。那么“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规定会不会产生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呢?
  举例说明:某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2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该超市服装柜推出了一项某品牌棉袄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凡购买大号棉袄一件,赠送同品牌小号棉袄一件,该品牌棉袄大号进价150元件,售价220元/件,小号进价22元/件,售价40元/件,月末结账前,经核算12月份共销售该品牌大号棉袄900件,票以开、款已收。
  (1)该企业的会计帐务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
  ①正常销售的大号棉袄的会计处理。
  借:库存现金         19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69230.77[(900×220)÷(1+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769.23(169230.77×17%)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5000
  贷:库存商品    135000
  ②赠送的小号棉袄的会计处理。
  借:销售费用   25030.77
  贷:库存商品   19800(900×2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30.77 [(900×40)÷(1+17%)×17%]
  以上“买一赠一”行为增值税处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作为视同销售货物来计算增值税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纳税咨询”《买一赠一的增值税计算问题》(2009/11/5)答复)
  但是目前 “买一赠一”是否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还存在较大争议,建议总局出台正式文件进一步明确。(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若干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函[2009]247号)则规定“企业在促销中,以“买一赠一”、购物返券、购物积分等方式组合销售货物的,对于主货物和赠品(返券商品、积分商品,下同)不开发票的,就其实际收到的货款征收增值税。对于主货物与赠品开在同一张发票的,或者分别开具发票的,应按发票注明的合计金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货款的当天。企业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根据企业以上的会计处理计算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169230.77-135000-25030.77+5230.77=14430.77元
  (2)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①大号棉袄每件含税销售收入220/(220+40)*220=186.15元,则900件大号棉袄不含税销售收入186.15÷(1+17%)*900=143195.27元
  ②小号棉袄每件含税销售收入40/(220+40)*220=33.85元,则900件小号棉袄不含税销售收入33.85÷(1+17%)*900=26035.50元
  则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43195.27-150*900)+(26035.50-22*900)=14430.77元
  可见,“买一赠一”按照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后,企业所得税的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趋于一致,不会产生税法与会计的差异,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赠送的物品怎么做账

2. 收到赠品怎么做账

问题一:收到赠品如何入账处理  1、收到赠品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库存商品 
  贷:营业外收入 
  3、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梗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问题二:外购商品作为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急)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你先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 
  贷: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金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问题三:接受厂家的赠品怎么做账  你好, 
  收到客户赠品,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问题四:收到赠品怎么做分录  借场库存商品1000 
  贷:营业外收入1000 
  借:现金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 
  结转,借:其他业务成本1000 
  贷:库存商品1000 
  
   问题五:赠品怎么做帐务处理  赠品视同销售, 
  同销售货物一样做账 
  
   问题六: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  直接做到外帐。不用入帐。我们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有个记录就行了。 
  
   问题七:收到销货方的赠品入库,再销售账务处理  1、在此情况下赠品销售应该没有可结转的成本。 
  2、购货有关的成本已在销售货物时扣除,所以应该与赠品没有关系。 
  
   问题八:收到客户赠品如何入账  你好, 
  收到客户赠品,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固定资产、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利得 
  
   问题九:商品促销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0 
  贷:主管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 
  成本结转没有问题 
  
   问题十:财务做账时,赠送的东西怎么做?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处理】

3. 赠送的产品怎么做账?

赠送客户产品如何做账纳税  
 一、功产(按税法规定视同销售)
 
 1、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外购
 
 1、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赠送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库存商品
  赠送客户的商品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正常销售的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确认销项税,正常结转成本,只是在单价上有所体现,单价会低于其他客户;
 
 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样品费,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确认为营业外支出,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会计处理: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公司赠送产品怎么入账?  
 进销售费用,相当于广告费了。广告费应该是不能超过年收入的15%如果超过15%可以下一年继续扣除。
  财务做账时,赠送的东西怎么做?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唬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视同销售处理】
  外购商品作为赠品如何做账务处理(急)  
 (1)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所以你先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等科目
 
 赠送:
 
 借:营业外支出(营业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照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
 
 贷: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金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用于赠送的商品,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促销分录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帐面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平均销售价提取税金阀
 
 销售100个结80个分录
 
 借:应收帐款(100个的)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80个的)
 
 贷:应收帐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100个的)
 
 贷:库存商品
  请问企业无偿赠送他人自产产品要怎么做账? 谢谢  
 无偿赠抚他人产品,要做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赠送的物品怎么做账  
 买一赠一”作为商业零售企业常见的一种促销手段,那么“买一赠一”行为在企业所得税中是如何处理的呢?
 
 关于买一赠一策略中附送的赠品企业所得税是否视同销售的问题2008年以前并没有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因此,实务中对此问题争议非常大,一种观点认为:赠品应视同企业对外捐赠,根据相关税收政策应该视同销售进行纳税处理;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赠品的销售价款实质上已包含在商品销售价款中,只是尚未在合同和发票中单独标明赠品的售价,没有将赠品的售价从销售价款中分离出来而已,属于有偿赠送,应当视为成套、配套或捆绑销售,即销售带有赠品的商品,所以无需视同捐赠处理。由于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则往往采用了第一种处理方法,即将“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则产生了税收与会计的差异。
 
 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为了新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对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明确,也使“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有了明确答案。
 
 一、税法基本规定。
 
 国税函[2008]875号第三条: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二、政策解读及举例
 
 1、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实质就是将企业的销售金额分解成商品销售的收入和赠送的商品销售的收入两部分,各自对应相应的成本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文件的关键在于确定了买一赠一的行为性质,它属于两种销售行为的组合,只不过没有分别定价而已,而不是一个销售行为和一个捐赠行为的组合。
 
 举例说明:如某企业采取“买一赠一”形式销售,销售A商品,售价不含税(公允价值)1000万元,成本700万元;同时赠送B商品,同类不含税售价(公允价值)50万元,成本30万元。则该企业“买一赠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呢?
 
 (1)确认A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1000/(1000+50)*100%=95.2%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95.2%=952(万元)
 
 则 A商品的销售收入=1000/1050*1000=952万元,A商品对应成本为700万元。
 
 (2)确认B商品收入:
 
 ①计算分摊比例(50/(1000+50)*100%=4.8%
 
 ②计算应分摊的销售收入1000*4.8%=48(万元)
 
 则B商品的销售收入=50/1050*1000=48万元,B商品对应成本30万元。
 
 (3)该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952-700+48-30)*25%=67.5万元。
 
 2、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文件规定“买一赠一”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不作为视同销售,也就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文件所列举的视同销售确定收入的情形。那么“买一赠一”企业所得税规定会不会产生税收与会计的差异呢?
 
 举例说明:某超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7%,2009年12月开展节前促销活动,该超市服装柜推出了一项某品牌棉袄买一赠一的销售方式,凡购买大号棉袄一件,赠送同品牌小号棉袄一件,该品牌棉袄大号进价150元件,售价220元/件,小号进价22元/件,售价40元/件,月末结账前,经核算12月份共销售该品牌大号棉袄900件,票以开、款已收。
 
 (1)该企业的会计帐务应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来说:
 
 ......
  收到赠送样品如何做账  
 直接做到外帐。不用入帐。我们公司都是这样做的。有个记录就行了。
  接受赠送的商品再销售,该如何做账?  
 我认为不应做固定资产处理,要作为库存商品。不然要交税的
 
 受赠时,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库存商品 30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0
 
 销售时,把电脑当作商品销售
 
 借:银行存款 3000
 
 贷:库存商品 3000
 
 无偿赠送的,为视同销售,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赠送的产品怎么做账?

4. 赠品怎么做帐务处理

销售赠品的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1、在购进赠品时,
借:库存商品--XX商品
借:库存商品--赠品(成本价)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付款)
2、销售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XX商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XX商品
3、如果销售赠品时,
借:现金等贷:主营业务收入--赠品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赠品
4、如果送出赠品
借:营业费用
拓展资料:
销售赠品的会计处理
送赠品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之一。赠品的形式较为多样,其会计处理不同于商业折扣,而目前在会计准则和制度中又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试对此略作探讨。
一、对同种商品买一赠一。此类销售行为目前通常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将其中一件商品按售价作正常商品销售处理,而另一件则以成本借记“营业外支出”或“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因为按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利用这种方法促销商品,本来就是企业的一种让利行为,但用此会计处理方法虽符合税法的规定,企业却要对赠出的商品按其正常销售价格缴纳税金,这无疑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二、确定赠品全部赠出。此类赠品多属低值物品,如手帕、玻璃杯等,随商品的售出而赠送,其赠品数量确定,送完即止。这种销售方式应将赠品的赠出现为一种“营业费用”,在销售商品时借记“营业费用”;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此种销售方式是一种普通的营销手段,它通过赠送低值的物品吸引消费群体,对于所有的企业普遍适用。而且它的赠品不会导致企业多交增值税。在购进该赠品时,借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在赠品送出时同样是以成本价结账,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相抵,不存在多交税金问题,所以它是最常见实用的促销方式。
三、不确定赠品是否赠出。在这种销售方式中,赠品的取得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集齐瓶盖或数字等,它的发出属于不确定状态,应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对预计将赠出的赠品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具体处理是:将赠品的成本借记“营业费用”;贷记“预计负债”。当赠品发出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库存商品——赠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此种账务处理中,“预计负债”科目的借方发生额有可能大于货方发生额,具体情况应视赠出赠品的情况而定,其账户余额应在核查时予以调整。当赠品没有发出时,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此种赠品方式真正实现的赠品数量并不大,因此应即时核对赠品赠出量与预计负债的比例,调整预计负债的余额,使其与实际的赠品赠出情况相符。
四、赠送购物券。此类促销方式应在销货的同时作一项或有负债处理。具体处理是:将销货时发出的购物券确认为“营业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当购物券使用时,借记“预计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结转商品成本。若未发生,就将“营业费用”、“预计负债”冲销。此销售方式的“预计负债”的发生与冲销都较为频繁,应定期核查该科目。此种促销方式一般用于商场消费,容易刺激消费者的大额购买,并且这种方法也不会使商家负担多余的税金,是一种常见的商场促销手段。
对于不同的赠品促销方式应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进行处理,要做到既能够真实地反映赠品的行为,又要避免漏税和给企业造成额外的负担。另外对于赠品较多的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5. 赠送出去的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赠送出去的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6. 赠送的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

赠送的商品怎么做会计分录,做法如下:
一、企业发生促销展业赠送礼品,属于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发生的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计入促销费用同时,要注意两点涉税问题: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要将购进物品的进项税转出并转入促销费用,不准作为销项税的抵扣。
1、赠送礼品、物品进促销费用(包括进项税转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赠送礼品不可能向受礼人索取个税,只能自己垫付)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银行存款
赠送的礼品、物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在归入促销费用的同时将其作为视同销售处理。

1、赠送的礼品、物品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款)
2、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产成品
扩展资料:
分录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方法: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7. 赠送的商品怎么入账

赠送的商品,赠送的时候(自产的产品为前提)借,营业外支出。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性(无偿性)、强制义务性(强制性)、法定规范性(固定性)。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以法律规定向经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集中反映了国家与各阶级、各阶层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具体表现在如下方面,分配的主体是国家,它是一种以国家政治权力为前提的分配关系;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不论税款由谁缴纳,一切税源都是来自当年劳动者创造的国民收入或以往年度积累下来的社会财富;分配的目的,是为实现国家职能服务;分配的结果,必然有利于统治阶级,而不利于被统治阶级,因为税收从来都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服务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的国家性质,决定不同国家税收的不同本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赠送的商品怎么入账

8. 赠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商品促销赠品的账务处理:
1、购入促销赠品时: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贷:银行存款。
2、无偿赠送促销赠品时:借:销售费用,贷: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1销售费用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销售赠品的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行为应视同销售。因此,应缴纳增值税。
赠品是指在消费者购买某一特定产品时随货免费赠赠品通常是附于商品包装内或另行包送或以很低价格出售的物品。是买家与卖家产生商业行为时,卖家附赠额外价值,即随货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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