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

2024-05-16

1. 如何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

1、打开证监会网站,可以百度搜索。
2、在左侧打开上市部选项,如图。

3、下拉打开打开“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核准”并点击打开。
4、打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情况”栏。
5、在打开的网页拉到最下方,下载最下方的审核进度表,该表格为word形式,并在每周五收市后跟新。

如何查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

2. 在哪个网上能及早看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消息?

  新浪财经,中国证券网,四大证券报都可以查到。

  企业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并购重组是两个以上公司合并、组建新公司或相互参股。它往往同广义的兼并和收购是同一意义,它泛指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企业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控制权而进行的产权交易活动。
  并购在国际上通常被称为“M&A”,即英文Merger & Acquisition
  1,谋求企业经济实力的增长,促进企业扩张
  2,追求规模经济和获取垄断利润
  3,获取先进技术与人才,跨入新的行业
  4,收购低价资产从中谋利或转手倒卖
  5,买壳上市

3. 上市公司并购是重组吗

1、不是。 2、上市公司重组和并购有以下区别: (1)资产重组侧重资产关系的变化,而并购则侧重于股权、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对于公司来说,即使公司的控股权发生了变化,只要不发生资产的注入或剥离,公司所拥有的资产未发生变化,只是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发生变化,发生了控股权的转移。 (2)企业并购包括 兼并和收购 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3)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着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①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②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③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 (4)重组还包括股份分拆、合并、资本缩减(部分偿还)以及名称改变。

上市公司并购是重组吗

4. 什么是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5.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需要多久?

公司并购重组需要大概3个月或者更长时间。
重组的过程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中一个是行政.审批的程序,证监会受理之后,还不一定会通过。如果不通过但上市公司又有强烈意愿,那么方案会进行调整之后再次上报。这一过程可能会相关的长,从而拖延了重组的进程。提前买入的机会成本是不可避免的,但由于重组的不确定性,建议降低仓位。或者进行一些波段操作以降低成本和风险。
重组是否利好有两点可以注意一下,第一点是会否增厚每股收益,也是最重要的。这一方面可以通过已公布的重组方案粗略计算,如果对每股收益造成重大影响,那么方案一旦开始实施,基本都会连续上涨。第二点,置入资产的质量是否良好,所处行业是否景气。这一方面会影响到市场对这部分置入资产的盈利预期,也就影响到对重组的市场反应。
时间上第一点已经提到,如果是主力出货,那要考虑了一下这部分主力资产是短线资金还是一样在赌重组的长线资金。短线资金所控的筹码相对比较少,进出都会容易一些。但并不太影响长期的走势。长线资金所控的筹码的量会比较大。在稳定股价的同时进出都会比较难。有实力的主力要对一只盘口合理的个股进行布局,这个过程可能就已经会造成股价翻番,这才能够收集足够的筹码。出货的过程也会相对复杂,时间也会很长。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司需要多久?

6.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流程如下:
一、受理。中国证监会受理部门依法受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初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后,上市公司监管部并购监管处室根据申请项目具体情况、公务回避的有关要求以及审核人员的工作量等确定审核人员。
三、反馈专题会。反馈专题会主要讨论初审中关注的主要问题、拟反馈意见及其他需要会议讨论的事项,通过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反馈意见及其他审核意见。
四、落实反馈意见。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受理部门提交反馈回复意见,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以会谈、电话、传真等方式进行沟通。
五、审核专题会。
六、并购重组委会议。
七、落实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
八、审结归档。
一、怎么申请人才补贴
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
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
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
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5.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公司债券审核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债券审核工作流程如下:
1、受理;公司债券监管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需要发行人补正的,按规定提出补正要求;认为申请材料形式要件齐备,符合受理条件的,通知受理部门作出受理决定;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正材料,或提交的补正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受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审核;申请受理后,公司债券监管部将根据回避要求等确定审核人员。
3、反馈;审核人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提出初审意见,提交反馈会集体讨论。
4、行政许可决定;公司债券监管部召开审核专题会,集体讨论形成审核意见。
5、期后事项;对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领取批文后发生重大事项(简称“期后事项”)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公司债券监管部提交期后事项材料,对该事项是否影响发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7.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如下:
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由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审核程序: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
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
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
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的规定:
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
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
一、挂牌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吗
挂牌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有: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人民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上市公司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交易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
中国证监会在审核期间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提供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是怎么样的?

8.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流程

(一)、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
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材料包括书面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和两份复印件)及电子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部)接到受理处转来申报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发出补正通知。
补正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作出书面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及独立财务顾问需在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的回复意见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意见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收到上市公司的补正回复后,证监会上市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出具书面通知。受理后,涉及发行股份的适用《证券法》有关审核期限的规定。为保证审核人员独立完成对书面申报材料的审核,证监会上市部自接收材料至反馈意见发出这段时间实行“静默期”制度,不接待申报人的来访。
(二)、审核程序
证监会上市部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分别按各自职责对重大资产重组中法律问题和财务问题进行审核,形成初审报告并提交部门专题会进行复核,经专题会研究,形成反馈意见。
1、反馈和反馈回复程序:在发出反馈意见后,申报人和中介机构可以就反馈意见中的有关问题与证监会上市部进行当面问询沟通。问询沟通由并购一处和并购二处两名以上审核员同时参加。按照《重组办法》第25条第2款规定,反馈意见要求上市公司作出解释、说明的,上市公司应当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配合上市公司提供书面回复意见。逾期不能提供完整合规回复的,上市公司应当在到期日的次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未能及时提供回复的具体原因等予以公告。
2、无需提交重组委项目的审结程序:上市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后,不需要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予以审结核准或不予核准。上市公司未提交完整合规的反馈回复的,或在反馈期间发生其他需要进一步解释或说明事项的,证监会上市部可以再次发出反馈意见。
3、提交重组委审议程序:根据《重组办法》第27条需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的,证监会上市部将安排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议。并购重组委审核的具体程序按照《重组办法》第28条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规定进行。
4、重组委通过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工作会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并购重组委表决通过的,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公司应将完整合规的落实重组委意见的回复上报证监会上市部。落实重组委意见完整合规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相关批准文件。
5、重组委否决方案的审结程序:并购重组委否决的,予以审结,并向上市公司出具不予批准文件,同时证监会上市部将以部门函的形式向上市公司出具并购重组委反馈意见。上市公司拟重新上报的,应当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一、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
按照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必须遵守证券法规定的程序和规则,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予公告。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收购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