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2024-05-16

1.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旅游业发展改革措施意见牢牢把握旅游业是市场化水平和开放度均较高的综合性产业这一特点,始终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一是提出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旅游领域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切实发挥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作用,鼓励中介组织发展。二是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行规则,打破行业、地区壁垒,推动旅游市场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三是积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扶持特色旅游企业,鼓励发展专业旅游经营机构,推动优势旅游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及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民族品牌的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另外,意见还要求稳步推进建立国家公园体制,实现对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更有效的保护和利用;抓紧建立景区门票预约制度,统一国际国内旅游服务标准;取消边境旅游项目审批,将旅行社一些资格审批和业务许可下放至省级旅游部门等。扶持旅游消费新举措在扶持国内旅游发展方面,一是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将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作为劳动监察和职工权益保障的重要内容。二是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全国生态旅游发展规划,加强对国家重点旅游区域的指导。三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抓紧研究新形势下中央财政支持旅游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由政府引导,推动设立旅游产业基金。同时,意见还要求改革完善旅游用地管理制度,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与引导旅游供给结构调整相结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编制全国旅游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等。解决问题我国旅游业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重建设、轻管理,重硬件、轻软件,重规模、轻品质,重开发、轻保护等问题仍较为突出;二是政府过度参与,市场机制未能发挥决定性作用,社会资本进入存在障碍;三是部分景区景点门票价格过高,景区公益属性体现不足;四是当地居民没有合理分享旅游发展的收益,旅游的综合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强化;五是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较大差距,“黑导游”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仍大量存在。面对新形势,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更细更实的政策措施,对进一步激发市场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活力和潜力、促进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2. 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的文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3.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介绍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由国务院以国发〔2014〕31号于2014年8月9日印发,《意见》分树立科学旅游观、增强旅游发展动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完善旅游发展政策5部分20条。该意见是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旅游业改革发展做出的又一重大部署。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介绍

4.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意见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要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五)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要对游客开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  (六)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每一位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旅游者要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服务者,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不文明行为。出境旅游者要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做传播中华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线网络。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国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八)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依托国家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继续发展红色旅游。  (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要抓住举办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机遇,扩大旅游消费。  (十)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品牌化为导向,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一)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十二)推进节能环保。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倡导低碳旅游方式。  (十三)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中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要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东部发达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发展水平。有序推进香格里拉、丝绸之路、长江三峡、青藏铁路沿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海峡西岸、北部湾地区等区域旅游业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继续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制定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十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抓紧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实施全国旅游培训计划,加强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文化遗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五年内完成对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  (十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推动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出境游客紧急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搞好旅游保险服务,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  (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国家旅游形象宣传、规划编制、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安排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十)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档次进行计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重点扶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5.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改革在国内形成统一的旅游大市场,从大局出发,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到旅游业发展建设中。各地旅游部门须以改革的精神和勇气,重新梳理和审视本地区在消除行业、地区壁垒方面存在的问题,旅游部门能够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尽快解决;仅靠旅游部门不能解决的,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全面推动各类旅游企业的做大做强,从而提高旅游企业的总体市场竞争力,进而提高旅游产业整体素质。政策充分考虑到旅游业产业链长、涉及面宽的特点,专门提出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有利于推动形成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各地须按照本条政策的要求,进一步推动国有旅游企业的改革改制,通过必要的扶持和引导,尽快把国有旅游企业推向市场;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对资质优良、经营业绩突出、市场潜力大的中小企业,要探索更多手段予以扶持。三、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政策解析:本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鼓励地方以更广阔的视野开展旅游业改革试验,从中总结经验,推进旅游产业整体改革步伐。进行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的地区,应进一步大胆探索和实践,以更实际的举措推进改革实践;进行经济社会改革综合试点的地区,旅游部门应加强与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将旅游改革的内容更多地纳入到综合改革中;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推动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各地须加强与国家旅游局在改革方面的信息互通,及时提出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国家旅游局协调解决的问题,以利国家旅游局从更宏观的层面总体谋划,推动整个产业的改革和发展。四、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政策解析:此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把协会改革改制进行得更深入、更彻底,从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现建设务实、高效政府的要求。《意见》中对此提出量化的时间要求,是对旅游改革寄予的厚望,各地须按照这一要求,抓紧做出协会改革改制的具体方案和时间安排,按时完成任务。五、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政策解析:本条政策的立意,在于通过对景区门票价格调整向社会公布设定具体时限,以及向社会公示旅游收费项目做出原则规定,以便更好地保护游客的知情权和旅游企业的切身利益。各地旅游部门须协同发展改革、价格部门,根据本条政策对于时限等方面的要求,及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予以落实,并加强对公布和公示本身及其执行情况的监督。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6. 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带动作用大。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是适应人民群众消费升级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必然要求,对于扩就业、增收入,推动中西部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生态环境改善意义重大,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7.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介绍

2009年12月1日,国务院以国发〔2009〕4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意见》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20条。《意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旅游业提出了全新的定位,指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宏伟目标,并就新时期旅游业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具体的发展目标。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的介绍

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施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计划,改善旅游消费环境   (一)着力改善旅游消费软环境。建立健全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规范旅游经营服务行为,提升宾馆饭店、景点景区、旅行社等管理服务水平。大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格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和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完善旅游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深化景区门票价格改革,调整完善价格机制,规范价格行为。大力弘扬文明旅游风尚,积极开展旅游志愿者公益服务,提升游客文明旅游素质。  (二)完善城市旅游咨询中心和集散中心。各地要根据实际需要,在3A级以上景区、重点乡村旅游区以及机场、车站、码头等建设旅游咨询中心。鼓励依托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和道路客运站点建设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游客集散中心。2020年前,实现重点旅游景区、旅游城市、旅游线路旅游咨询服务全覆盖。  (三)加强连通景区道路和停车场建设。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城市及国道、省道至A级景区连接道路建设。加强城市与景区之间交通设施建设和运输组织,加快实现从机场、车站、码头到主要景区公路交通无缝对接。加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停车位建设力度。  (四)加强中西部地区旅游支线机场建设。围绕国家重点旅游线路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按实际需求新建或改扩建一批支线机场,增加至主要客源城市航线。充分发挥市场力量,鼓励企业发展低成本航空和国内旅游包机业务。  (五)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鼓励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用三年时间全国新建、改建5.7万座旅游厕所,完善上下水设施,实行粪便无害化处理。到2017年实现全国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集散地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实施旅游投资促进计划,新辟旅游消费市场  (六)加快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制定全国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规划和自驾车房车营地建设标准,明确营地住宿登记、安全救援等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和丝绸之路沿线、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地区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到2020年,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1000个左右。  (七)推进邮轮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建立国内大型邮轮研发、设计、建造和自主配套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国内造船企业研发制造大中型邮轮。按照《全国沿海邮轮港口布局规划方案》,进一步优化邮轮港口布局,形成由邮轮母港、始发港、访问港组成的布局合理的邮轮港口体系,有序推进邮轮码头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程序设立保税仓库。到2020年,全国建成10个邮轮始发港。  (八)培育发展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制定游艇旅游发展指导意见,有规划地逐步开放岸线和水域。推动游艇码头泊位等基础设施建设,清理简化游艇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和游艇登记、航行旅游、停泊、维护的总体成本,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鼓励发展适合大众消费水平的中小型游艇;鼓励拥有海域、水域资源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游艇码头建设规划。到2017年,全国建成一批游艇码头和游艇泊位,初步形成互联互通的游艇休闲旅游线路网络,培育形成游艇大众消费市场。  (九)大力发展特色旅游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到2020年建设一批集观光、休闲、度假、养生、购物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特色旅游城镇和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十)大力开发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鼓励社会资本大力开发温泉、滑雪、滨海、海岛、山地、养生等休闲度假旅游产品。重点依托现有旅游设施和旅游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旅游度假产品和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休闲度假需求的国民度假地。加快推动环城市休闲度假带建设,鼓励城市发展休闲街区、城市绿道、骑行公园、慢行系统,拓展城市休闲空间。支持重点景区和旅游城市积极发展旅游演艺节目,促进主题公园规范发展。依托铁路网,开发建设铁路沿线旅游产品。  (十一)大力发展旅游装备制造业。把旅游装备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安全性技术标准体系。鼓励发展邮轮游艇、大型游船、旅游房车、旅游小飞机、景区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大力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等各类户外用品。支持国内有条件的企业兼并收购国外先进旅游装备制造企业或开展合资合作。鼓励企业开展旅游装备自主创新研发,按规定享受国家鼓励科技创新政策。  (十二)积极发展“互联网+旅游”。积极推动在线旅游平台企业发展壮大,整合上下游及平行企业的资源、要素和技术,形成旅游业新生态圈,推动“互联网+旅游”跨产业融合。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进行互联网金融探索,打造在线旅游企业第三方支付平台,拓宽移动支付在旅游业的普及应用,推动境外消费退税便捷化。加强与互联网公司、金融企业合作,发行实名制国民旅游卡,落实法定优惠政策,实行特惠商户折扣。放宽在线度假租赁、旅游网络购物、在线旅游租车平台等新业态的准入许可和经营许可制度。到2020年,全国4A级以上景区和智慧乡村旅游试点单位实现免费Wi-Fi(无线局域网)、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在全国打造1万家智慧景区和智慧旅游乡村。  三、实施旅游消费促进计划,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三)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十四)积极发展老年旅游。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鼓励进一步开发完善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十五)支持研学旅行发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十六)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市场深度结合,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传统中医药文化通过旅游走向世界。  四、实施乡村旅游提升计划,开拓旅游消费空间  (十七)坚持乡村旅游个性化、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当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个性突出的乡村旅游产品,举办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注重保护民族村落、古村古镇,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让游客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  (十八)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配套设施。重点加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的道路、电力、饮水、厕所、停车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相关旅游休闲配套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国建成6000个以上乡村旅游模范村,形成10万个以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村、300万家农家乐,乡村旅游年接待游客超过20亿人次,受益农民5000万人。  (十九)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和专业培训,三年内引导和支持百万名返乡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乡村旅游实现自主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员发挥专业优势和行业影响力,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创作创业。到2017年,全国建设一批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形成一批高水准文化艺术旅游创业就业乡村。  (二十)大力推进乡村旅游扶贫。加大对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规划指导、专业培训、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规划扶贫公益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乡村旅游扶贫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国每年通过乡村旅游带动20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扶持6000个旅游扶贫重点村开展乡村旅游,实现每个重点村乡村旅游年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  五、优化休假安排,激发旅游消费需求   (二十一)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二十二)鼓励错峰休假。在稳定全国统一的既有节假日前提下,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二十三)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促进旅游投资消费持续增长   (二十四)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地区要加快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设立中国旅游产业促进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设立旅游产业促进基金。支持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旅游项目。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国家重点旅游景区、“一带一路”及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旅游线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开发和乡村旅游扶贫村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支持力度。让多彩的旅游丰富群众生活,助力经济发展。  (二十五)落实差别化旅游业用地用海用岛政策。对投资大、发展前景好的旅游重点项目,要优先安排、优先落实土地和围填海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中西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石漠化土地开发旅游项目。对近海旅游娱乐、浴场等亲水空间开发予以优先保障。  (二十六)拓展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上市,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旅游投资项目资产证券化产品,推进旅游项目产权与经营权交易平台建设。积极引导预期收益好、品牌认可度高的旅游企业探索通过相关收费权、经营权抵(质)押等方式融资筹资。鼓励旅游装备出口,加大对大型旅游装备出口的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