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经济法的快给做做这题,急用!!谢谢

2024-05-14

1. 会经济法的快给做做这题,急用!!谢谢

(1)开设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是需要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提议。股东乙持有30%的股份,并且担任公司监事。由此看来股东乙是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
(2)《公司法》中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不得参加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题中除去乙30%的股份,所以只要全体超过35%就可以,题中有60%的股份同意,因此由股东会对为B公司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3)公司成立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A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题中股东丁不属于几种情况之一,要求退出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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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求大神答案,经济法谁会!

一. 1:因为b是被限制民事权利的人,该合伙企业没有一个以上的普通合伙人和两个以上的有限合伙人,说明e和a是都是普通合伙人,企业解散时,应该把这个企业所欠的钱全部还清

3. 谢谢帮忙做这些经济法题目啦!

木事。
18、C 分析:a、不会解散;b、少了条件,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d、无此项。
19、C 分析:解散后的五年以内均有权请求偿还。
20、B 分析:a、不受时效限制;c、解散之日算起;d、仍然承担责任。
21、ACD 分析:c、不受时效限制。d、解散后5年以内。
22、D 分析: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3、B 分析:b、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是依法设立的机构。acd未提及。
24、C 分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5、BD 分析:a、无此条;c、无连带责任。
26、D 分析:a、只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限额3万元;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谢谢帮忙做这些经济法题目啦!

4. 这个经济法的题,谁会啊,求大神

你好,回答如下,仅供参考:
(1)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甲作为普通合伙人,虽然已退伙,但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所发生的债务仍负连带无限责任。
(2)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丙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发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4)丁承担部分清偿责任,丁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时仅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丁仅以20万承担清偿责任。
(5)戊承担部分责任,戊作为有限合伙人,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6)庚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与原合伙人同样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5. 经济法的题,哪位大神帮帮忙!!!

(1)甲公司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68条的规定,甲公司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乙公司12月5日突发大火,厂房设备大部分烧毁,明显丧失2002年1月15日前乙公司交付第二批服装3万套的履行能力,甲公司有权中止2月10日支付乙公司款项200万元的在先合同义务。

(2)甲公司行为合法。甲公司签订加工合同的目的在于获得当季服装,甲、乙公司合意若乙在2002年1月5日前恢复生产能力,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但是乙方直至20日才恢复生产能力,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乙公司的延迟履行行为导致甲公司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属于根本违约,因此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3)乙公司行为不合法。甲乙公司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即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有书面仲裁条款,选择的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是唯一且确定的仲裁委,合同纠纷属于仲裁范围,没有约定对仲裁不服可以起诉排除仲裁的终局性,因此合同仲裁条款有效,排除法院管辖。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不合法。
 

经济法的题,哪位大神帮帮忙!!!

6. 还是一道关于经济法的题目,谢谢了!!

相信我,专业老师为你解答,但愿没有耽误你使用。
 
1、该教授属于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为居民纳税人。是否是居民纳税人与是否是公民没有任何关系。
 
2、该教授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其纳税额计算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劳务报酬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即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加征5成,税率为30%;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10成,税率为40%。
首先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30000元X(1-20%)=24000元
未超出2万元的部分,税率为20%,即20000X20%=4000元
 超出2万至5万的部分为4000元,即4000X30%=1200元
该教授的劳务报酬应纳税额为4000+1200=5200元。

7. 经济法考试题,请帮忙作答!!谢谢大家!!

第1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合伙企业本质上是契约式企业。 
正确:合伙企业必须都有书面合伙协议,它是约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合伙企业运作的基本文件,它反映了合伙企业本质上是契约式企业。     
第2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正确:合伙出自形式相对公司而言更加灵活,出资形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外,还可以用劳务出资。    
第3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资本公积金可以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错误:资本公积是指投资者或者他人投入企业、所有权归属于投资者,并且投入金额超过法定资本的资金。从来源上看,它与企业利润转化而来的留存收益有根本区别。在我国,资本公积主要用来转增资本(或股本)。新的《公司法》将不允许资本公积用于弥补亏损  。 
第4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监事会承担。 
错误: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5题  
题目类型: 判断题 
题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这是书上的原话。
    
第6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首先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的是(    1   ) 
可选答案:   
1.摩莱里的《自然法典》  
2.德萨米的《公有法典》  
3.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法典》  
4.德国的《煤炭经济法》  
1、经济法的概念最早是在1755年,由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在他的《自然法典》一书中提出来的。
2、法国空想主义者德萨米在其1842年的《公有法典》中也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
3、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法典》是第一部经济立法的法典
4、德国的《煤炭经济法》是第一部以经济法命名的法律。
第7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2  ) 
可选答案:   
1.经济法律关系  
2.特定的经济关系  
3.各种经济关系  
4.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8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  4  )。 
可选答案:   
1.经济法律  
2.经济法规  
3.经济规章  
4.经济法部门  
经济法体系,是指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经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经济法部门。    
第9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属于市场秩序规制法的有(  2   ) 
 
可选答案:   
1.税法  
2.反垄断法  
3.票据法  
4.土地管理法  
市场规制法调整具体的市场竞争,市场秩序,市场行为等法律规范的总称。所以选2 
第10题  
题目类型: 单选题 
题目:经济法调整的是(   3    )。 
 
可选答案:   
1.人身关系  
2.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3.特定的经济关系  
4.所有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对经济实行宏观调控和对经济活动进行协调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国家为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维护经济秩序而制定的,经济法的本质是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协调,如打击走私、外汇管理、金融管理、产品质量、证券管理等等。 
经济法调整的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国家在宏观调控和协调社会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考试题,请帮忙作答!!谢谢大家!!

8. 经济法概论试题,请各位高手解答一下!!!!!

19:D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因为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有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但由于传统体制的长期影响,加上历史形成的诸多问题等,使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为此,需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其中的一项措施即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为了使国有企业能够更好地进行公司制改革,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同时,为了使国有企业改建后的股份有限公司能够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大众化和证券化的一般特点,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少于五人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0:D  认购股份,缴足股款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法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1:A   公司章程只有对内约束力,对外无效
22:B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3:A   欺诈在客观方面,并不要求有他人上当受骗、造成损害的实际结果的发生,只要可能使他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即可。因为欺诈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故即使未造成任何人的实际损害,也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对欺诈行为认定基本点是行为,不是结果。
24: B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有总公司明确授权外,无法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经过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同时产生的相应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5:  A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