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收取的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2024-05-13

1. 安监局收取的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吧?

安监局收取的矿山安全生产保证金法院能执行吗

2. 安监局能收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保证金吗

如果地方性规章上通过了相应的条文,则安监局收取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保证金有法律依据,如果没有找到相关条文则是没有依据的。

3. 关于生产企业该不该交安全生产保证金

不合法。
一、收取费用多少安监部门是应该在要求交纳相关费用时告之的。我的理解是若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投入的资金已到位,则不需另交纳,若经检查没有投入到位,安监部门可要求交纳。
1、如果是企业,只要是正规注册的公司,且有雇工(要签订劳动合同哦),就可以到当地人社局社保科申请开户,给所雇用的员工缴纳五险。公积金要到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开户缴纳。2、如果是个体工商户且没有雇工或者是灵活就业人员(比如自由职业,无固定职业的等等)可以自己到人社局社保科开户,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应该个人不能缴纳的,公积金也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八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其指定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它产品的,在对安全生产事项的审查、验收中收取费用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责令退还收取的费用;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八十七条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规定以外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九条 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有前款违法行为的机构,吊销其相应资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关于生产企业该不该交安全生产保证金

4.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以安全生产名义对企业收取安全责任保证金是否合法

这是合法的,其目的主要是要求企业为产业人员购买保险,保险主要是指工商保险和高危行业产业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你所说的责任保证金其实就相当于风险抵押金,你可以看下关于风险抵押金的描述: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为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保证事故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2006年7月联合制定下发了《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并从当年8月开始施行。 
    暂行办法规定,省级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将结合企业产量、销售收入等综合因素,确定风险抵押金具体存储金额:小型企业不低于30万元;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大型企业不低于150万元;特大型企业不低于200万元。最高存储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暂行办法提出,企业发生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由企业先行支付,确需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经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手续。 
    暂行办法强调,企业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省、市、县级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管理,由省、市、县级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属地原则共同负责;企业当年未发生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数额,并及时告知企业;企业在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要将风险抵押金补齐;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转入其他行业的,在企业提出申请,并经安监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风险抵押金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监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若挪用风险抵押金,依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 关于安监局罚款和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安监局罚款需由财政部门账户统一收取。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下达催缴罚款通知书逾期情况下,安监局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安监局将执行权转给法院,由法院代为执行。

关于安监局罚款和法院强制执行的问题

6. 安监局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有时限吗矿山的

有时限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定的行政许可证书。从法律范畴的角度来说,服从于《行政许可法》的范畴。该法第37条有相应的规定,即你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材料提交、安监局受理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具体期限,第42条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不应超过30个工作日。
其实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时限多数都有所压缩,具体要咨询当地行政审批部门,例如政务大厅这样的单位。

7. 安监局的行改罚可以不交吗?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不可以不交。如果不交,安监局可以加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适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2、行政处罚适用的主体是享有法定的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     关委托的组织。3、行政处罚适用的对象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违法者,且具有一定的责任能力。4、行政处罚适用的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还需其违法行为未超过追究时效。

扩展资料:
1、收到告知书以后,上面有申诉陈辩期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诉陈辩,如果没有,那就会下正式的处罚决定书。
2、安监局的职责就是为了百姓能够吃到安全的的食品,食品的安全是很重要的,关系到一个国家甚至是整个世界,人是离不开食物的,食物不安全到时候就有很多人死亡,国家也会动荡。
3、安监局职责:“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参考资料:1、百度百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安监局的行改罚可以不交吗?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8. 企业使用安全生产保证金是否合理

原则上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依据,但该法无具体条文规定,实质上是国务院以该法为依据,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该决定的第四条中的某项具体规定了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具体如下引用:
  18.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可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具体办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

根据检索,各地无论建筑、矿山、旅游等设计生产及公共安全的行业均部分或全部实行了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