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法律问题

2024-05-23

1.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第四条规定,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4月10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第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法律依据: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 四、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公司董事会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存在下列较大差异时,应参照本备忘录第三条的要求,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1、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
2、最新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
3、其他重大差异情况。
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1月31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时间有何要求 法律问题

2. 创业板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明确规定了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前三季度报告的业绩预告及其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分别是不得晚于1月31日、7月15日和10月15日。年报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公司,应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拓展资料:一、当创业板股票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1.净利润为负;2.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 50%以上;3.实现扭亏为盈;4.期末净资产为负。二、不同交易所对业绩预告披露的规定是不一样的。所以不同交易所业绩预告对应的状况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1、上交所。对于年度报告,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等三类情况,应当在当期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2、深交所主板。预计报告期内(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和年度)出现以下情况的,应进行业绩预告: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千万元。业绩预告的时间要求为每个财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15号之前。3、中小板(属于主板)。业绩预告强制披露,公司应在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的业绩预告。公司预计第一季度业绩将出现归母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基数过小的除外)、扭亏为盈,应不晚于3月31日(在年报摘要或临时公告)进行业绩预告。

3.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应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根据本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持续关注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是否与此前预告的业绩存在较大差异,如预计实际业绩或财务状况与已披露的数据相比存在下列情形时,应当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一)因净利润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最新预计的净利润变动方向或盈亏性质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一致,或者较原预计金额或者范围差异较大。差异较大是指最新预计业绩高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上限的20%或者低于原预告区间金额下限的20%;(二)因净资产指标披露业绩预告的,原预计净资产为负值,最新预计净资产不低于零;(三)其他重大差异情况。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晚于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本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因政策类问题存在时效性,有关回答请以官网发布最新内容为准。

创业板上市公司在何种情形下应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4.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当年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
业绩快报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能够平衡因资金不对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此外,当财务数据出现差异30%以上的差异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说明,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从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机会与规避潜在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

5.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根据《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2)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在10月15日之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告,在1月31日之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4月份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月底之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

扩展资料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当年及上年同期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同时披露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的百分比,对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的项目,公司还应当说明原因。
业绩快报制度提高了上市公司年度业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有助于积极推进中小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能够平衡因资金不对等而形成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此外,当财务数据出现差异30%以上的差异时,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需要予以说明,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清晰地把握公司经营状态的变化,从而有效把握可能的机会与规避潜在的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创业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6.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4月15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摘要】
中小板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最晚应于什么时间披露?【提问】
第一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4月15日,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的披露时间最迟不得晚于1月31日。【回答】

7. 创业板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上有哪些特别要求

你好,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特殊要求:
首先,采取业绩快报制,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公司,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相关会计期间的业绩快报,业绩快报应披露上市公司本期及上年同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和指标。

其次,强调要披露内控制度检查意见及募集资金专项审核报告。公司报送定期报告时应提交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后发表的专项意见;上市公司仍有募集资金在使用的,公司应当在进行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专项审核的情况。

创业板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上有哪些特别要求

8. 创业板半年报预告披露时间规定

7月15日之前
“创业板公司应当在7月15日之前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