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定价法的介绍

2024-05-16

1. 影子定价法的介绍

影子定价又称“计算价格”、“影子价格”、“预测价格”、“最优价格”。是荷兰经济学家詹恩·丁伯根在20世纪30年代末首次提出来的,运用线性规划的数学方式计算的,反映社会资源获得最佳配置的一种价格。

影子定价法的介绍

2. 影子价格及其调整计算

(一)影子价格的含义及其理论计算
1.影子价格的含义
影子价格又称“最优计划价格”。它是为实现一定的经济发展目标而人为确定的、比交换价格更能反映出合理利用资源的效率价格。从定价原则来看,它不仅能更合理地反映出产品价值,而且还能反映社会劳动消耗、市场的供求关系和资源的稀缺程度;从其产生的效果来看,它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影子价格是人们对所利用的资源的一种评价,而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价格。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是不完全和不充分的,一些商品的价格不能反映真正的社会价值,所以,在项目的国民经济评价中必须采用影子价格。
2.影子价格的理论计算
理想的影子价格,对于静态的和离散型的,可用最优线性规划的对偶解求得;对于动态的和连续性的,可用拉格朗日乘数计算。
运用线性规划对偶解计算“最优计划价格”。从数学角度来看,影子价格就是线性对偶规划的最优解,是目标函数极值对约束条件常数项的一阶偏导数,或称资源的边际价值。国外的一些专家用线性规划证明资源的最优利用是与影子价格密切相关的。即任何一个使目标函数最大化的线性规划问题,都有唯一的使目标函数最小化的对偶的线性规划问题;反之亦然。
当然,用线性规划数学方法计算出来的影子价格,是一种反映资源最优利用的重拟价格。在项目的经济评价中,没必要也不可能按这种方法去计算资源的影子价格,所采用的是一种近似的影子价格的计算方法。具体可见下面的有关内容。
(二)影子价格的调整计算
1.货物类型的划分
为了能比较正确地计算投资项目的投入物和产出物的经济价值(影子价格),有必要将投入物和产出物划分为外贸货物、非外贸货物、特殊投入物三类。
(1)外贸货物
外贸货物是指其生产、使用将直接或间接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包括:项目产出物中的直接出口(增加出口)、间接出口(替代其他项目产品使其增加出口)和替代进口(以产顶进减少进口);项目投入物中的直接进口(增加进口)、间接进口(占用其他项目的投入物使其增加进口)和减少出口(占用原可用于出口的国内产品)。
(2)非外贸货物
非外贸货物是指其生产和使用将不影响国家进出口的货物。除了所谓“天然”的非外贸货物,如施工、国内运输、国内电信、商业等基础设施的产品和服务外,还有由于运输费用过高或受国内外贸易政策和其他条件的限制不能进行外贸的货物。
(3)特殊投入物
特殊投入物包括劳动力、土地和自然资源等。
由于在前面已经讲述了有关劳动力和土地等影子费用的计算方法,所以下面仅说明外贸货物影子价格和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计算、确定方法。
2.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计算
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计算以实际可能发生的口岸价格为基础确定,具体定价方法如下。
(1)产出物,一般要求在离岸价(Free on Board)的基础上调整为出厂价格
(a)直接出口产品的影子价格(SP):离岸价格(FOB)乘以影子汇率(SER),减去国内运输费用(T1)和贸易费用(Tr1)。其表达式为:
SP=FOB×SER-(T1+Tr1)
如项目的产出物为直接出口产品,其离岸价为20美元/单位。项目离口岸200km,影子运费为0.20元(单位·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外汇的官方汇率为8.27(下同)。则该产出物的影子价格为:
20×8.27×1.08-200×0.20-20×8.27×1.08×6% =127.91(元/单位)
(b)间接出口产品(内销产品,替代其他货物而使其他货物增加出口)的影子价格(SP):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减去原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T2)及贸易费用(Tr2),加上原供应厂到用户的运输费用(T3)及贸易费用(Tr3),再减去拟建项目到新供应厂的运输费用(T4)及贸易费用(Tr4)(见图5-3α)。其表达式为:
SP=FOB×SER-(T2+Tr2)+(T3+Tr3)-(T4+Tr4)
原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出口考虑。
如在浙江拟建项目的同类用户所需的某种原材料原全由江苏某厂供应,现在浙江原用户所在地新建一供应厂并满足当地供应,使原江苏某厂增加出口。该原材料离岸价格为300美元/t,影子运费为0.20元/(t·km)。江苏距离口岸300km,距离原用户所在地200km,浙江新供应厂距离项目所在地150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该原材料的影子价格为:
300×8.27×1.08-(300×0.20 +300×8.27×1.08×6%)+200×0.20
+300×8.27×1.08×6%-(150×0.20+300×8.27×1.08×6%)=2468.71(元/t)
(c)替代进口产品(内销产品,以产顶进,减少进口)的影子价格(SP):原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CIF)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用户的运输费用(T5)及贸易费用(Tr5),再减去拟建项目到用户的运输费用(T4)及贸易费用(Tr4)(见图5-3b)。其表达式为:
SP=CIF×SER+(T5+Tr5)-(T4+Tr4)
具体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到岸价格计算。
如原某厂(用户)所需的原材料为进口货物,现在某地新建项目生产此种原材料并由新项目供应。该原材料的进口到岸价为100美元/单位,影子运费为0.20元/(单位·km),原某厂(用户)到口岸的距离为200km,到新建项目的距离为100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新建项目生产该原材料的影子价格为:
100×8.27×1.08+200×0.20+100×8.27×1.08×6%(100×0.20+100×8.27×1.08×6%)=913.16(元/单位)
(2)投入物,一般要求在到岸价基础上调整为到厂价
(a)直接进口产品的影子价格(SP):到岸价格(CIF)乘以影子汇率,加国内运输费用(T1)和贸易费用(Tr1)。其表达式为:
SP=CIF×SER+(T1+Tr1)
如项目使用的某种原材料为进口货物,其到岸价格为100 美元/单位,项目离口岸500km,该材料影子运费为0.20元/(单位·km),贸易费用为货物价的6%,外汇的官方汇率为8.27。则该投入物(原材料)的影子价格为:
100×8.27×1.08+500×0.2+100×8.28×1.08×6% =1046.75(元/单位)
(b)间接进口产品(国内产品,以前进口过,现在也大量进口,且由于本项目建设增加了该货物的需要量,而使其他原有用户需进口来满足需求)的影子价格:到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加口岸到原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减去供应厂到用户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T6)及贸易费用(Tr6)(见图5-3c)。其表达式为:
SP=CIF×SER+(T6+Tr6)-(T3+Tr3)+(T5+Tr5)
如供应厂和用户难以确定时,可按直接进口考虑。
如浙江某木器厂所用木材原来由江西某林场供应,现拟在江西某地新建木器厂并由江西林场供应木材后,浙江某木器厂所用木材只能通过上海进口供应。木材进口到岸价为180美元/m3。上海距离浙江200km,江西林场距离浙江500km,距离拟建项目所在地200km。木材影子运费为0.20元/(m3·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拟建项目耗用木材的影子价格为:
180×8.27×1.08+200×0.20+180×8.27×1.08×6%-(500×0.20+180×8.27×1.08×6% +200×0.20+180×8.27×1.08×6% =1684.15(元/m3)
(c)占用出口产品的影子价格(SP):离岸价格乘以影子汇率,减去供应厂到口岸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再加上供应厂到拟建项目的运输费用及贸易费用(见图5-3d)。其表达式为:
SP=FOB×SER-(T2+Tr2)+(T6+Tr6)

图5-3 外贸货物影子价格计算示意图

供应厂难以确定时,可按离岸价格计算。
如上海某拟建项目耗用可供出口的淮南煤矿的原煤。其离岸价格为40 美元/t。淮南煤矿离口岸200km,离上海500km。原煤影子运费为0.20元/(t·km),贸易费用为货价的6%。则该拟建项目耗用原煤的影子价格为:
40×8.27×1.08-(200×0.20+40×8.27×1.08×6%)+500×0.20+40×8.27×1.08×6% =417.26(元/t)
3.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调整确定
(1)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调整确定的原则
(a)产出物,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增加供应数量满足国内消费的产出物。供求均衡的,按财物价格定价;供不应求的,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并考虑价格变化的趋势定价,但不应高于相同质量产品的进口价格;无法判断供求情况的,取上述两价格中较低者。第二,不增加国内供应数量,只是替代其他相同或类似企业的产出物,致使被替代企业停产或减产的,质量与被替代产品相同的,应按被替代企业相应的产品可变成本分解定价;提高质量的,原则上应按被替代产品的可变成本加提高产品质量而带来的国民经济效益定价。其中,提高产品质量带来的效益,可近似地按国际市场价格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之差确定。第三,产出物按上述原则定价后,再计算为出厂价格。
(b)投入物,包括四方面内容:第一,能通过原有企业挖潜(即不增加投资)增加供应的,按可变成本分解定价。第二,在拟建项目计算期内需要通过增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来满足拟建项目需要的,按全部成本(包括可变成本和固定成本)分解定价。当难以获得分解成本所需要的资料时,可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定价。第三,项目计算期内无法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供应的(减少原用户的供应量),参照国内市场价格、国家统一价格加补贴(如有时)中较高者定价。第四,投入物按上述原则定价后,再计算为到厂价格。
(2)非外贸货物的成本分解
用成本分解法对某种货物进行分解,得到该货物的分解成本,这是确定非外贸货物影子价格的一种重要方法。成本分解原则上应是对边际成本而不是平均成本进行分解,但如果缺乏资料,也可分解平均成本。当然,在进行成本分解时,应注意某些非外贸货物(如水、电、交通运输和建筑工程等)的影子价格可直接按国家测定的换算系数来确定。而对于那些必须用新增投资来增加所需投入物供应的,应按其全部成本进行分解;可以发挥原有企业生产能力的,应按其可变成本分解。其步骤为:
第一步,按费用要素列出某种非外贸货物的财务成本,单位货物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及流动资金,并列出该货物生产厂家的建设期限、建设期各年的投资比例。
第二步,剔除上述数据中包括的税金。
第三步,对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投入物进行调整。其中,有些可直接使用给定的影子价格或换算系数,而对于重要的非外贸货物可留待第二轮分解。有条件时,也应对投资中某些比例大的费用要素进行调整。
第四,将折旧费用调整为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回收费用。
其一,首先对财务评价下各年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按国民经济评价的要求进行调整,然后再将其用社会折现率换算为建设期末的终值。其表达式为:

油气工业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及应用(第3版)

式中:IF为等值计算到生产期初(建设期末)的固定资产投资额;It为调整后的建设期各年的投资额;m为建设期年份数;is为社会折现率;
其二,用固定资产资金回收费用替代财务评价中的折旧费。
先要将固定资产的残值转化为生产期初的现值,即:
Pc=Pυ(P/F,is,t)
式中:Pc为固定资产残值等值计算到生产期初的现值;Pυ为固定资产的残值(余值);t为项目的生产期。
然后,再求出生产期中每年应回收的固定资产价值,即:
MA=(IF-Pc)×(A/P,is,t)
最后,再用上述计算的年回收固定资产价值除以项目的年生产能力,即可求得单位产品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回收费用。
例如,某项目的初始固定资产投资为1000万元,预计使用期限为12年,预计残值率为4%,社会折现率为12%,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00万件,则单位产品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为:
M=[1000-40×(P/F,12%,12)]×(A/P,12%,12)/100=1.60(元/件)
当然,在实际工作中,也可近似地采用如下公式:
单位产品资产投资费用=单位产品占用固定资产价值×资金回收系数
单位产品占用固定资产价值=单位产品折旧费/预计年折旧率
另外,单位产品无形资产投资回收费用也可参照单位产品固定资产投资回收费用的计算方法进行。
其三,用流动资金回收费用(Mw)替代财务成本中的流动资金利息。流动资金回收费用的计算公式为:
Mw=W×is
式中:W为单位货物占用的流动资金额。

3. 影子价格就是边际成本吗?

1 以边际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影子价格含义
  影子价格是以边际生产力为基础的商品“边际成本”、生产能力,而且都是通过线性规划将有限资源与价格联系起来,用来评价用外汇购买商品的利亏。还有学者将影子价格定义为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边际增量所引起的社会福利的增加值、经济价格等等、求达到均衡,都是按边际生产费用的原则规定价格,目标函数最大值的增量与资源的增量的比值。国内一些项目分析类书籍中,其实质仍说明影子价格是反映资源合理配置的资源价格。这一理论说明影子价格是随社会需求、客观评价。
  2 与劳动价值论相联系的影子价格的含义
  影子价格指对劳动资本和为获得稀缺资源而进行商品的合理评价、产品需求关系等问题、劳动自然条件,国内外有着不同的论述。然而除此直接劳动消耗外的各种支出——资金生产率,在产品价格中考虑产品较高的生产费用,反映资源得到最佳使用的价格,由社会必要劳动消耗决定价格,合理度量资源,这是很不容易的事、可得性变化,不是长期不变的、社会劳动消耗,即指增产某一个单位产品的边际成本就是其产品的影子价格对 影子价格的要领归为以下三类、合理配置,这种影子价格含有机会成本即替代比较的意思,认为影子价格是资......源和产品在完全自由竞争市场中的供求均衡价格。广泛地被用于投资项目和进出口活动的经济评价,用来评价一笔钱用于投资还是用于消费的利亏、资源利用、计算价格。它代表着生产或消费某种商品的机会成本、第二类理论影子价格含义实质都强调了影子价格是反映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最佳使用的价格,而是由生产最后一个单位(或边际单位)的耗费决定。
影子利率又称影子价格。这种影子价格反映劳动产品。另外一种影子价格用于效用与费用分析、自然资源。
  3 重在应用的综合理论影子价格的含义
  上述所谓第一。众所周知,从定价原则看应能更好的反映产品的价值,即在解决如何使有限资源的总产出最大的过程中。因此,就是目标函数对约束条件(即资源)的一阶偏导数,现已得到广泛的应用,又反映了供求关系及国家政策的影子价格的典型含义。

影子价格就是边际成本吗?

4. 影子定价法的实际问题

有基金业人士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估值等相关活动实施细则》提出影子定价法的方式有些疑问,认为按这种定价方式,基金净值受偶然因素影响比较大,基金净值可能会产生较大波动。估值方面要求基金按照"摊余成本法"和"影子定价"对基金进行估值。"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买入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在货币市场基金一般的估值中,所采用的都是这种"摊余成本法"。但《实施细则》的附件2:"'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和计算方式"中指出:"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较大偏离,货币市场基金必须用市场利率和市场价格对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业内人士认为,细则的此项规定比以前的货币市场基金估值已有较大进步,因为这也是估值标准上的一种统一,同时减少了利润调整的空间,防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细则中表示,目前影子定价的核心问题是获得市场公允的收益率,在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规则下,决定通过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管理的中国货币网采集双边报价信息为基础来计算债券市场收益率。在债券分类中,共分为五类。业内人士认为,因为市场利率是按照五类划分原则,采用直接平均法计算出来的各组平均到期收益率,因此组内报价稀少时,单个报价将会决定该组的市场收益率,从而影响到基于该市场收益率的所有债券的"影子价格",市场收益率的不稳定性也将影响到"影子价格"的稳定性,而债券全价的插值计算法以零为初始值也值得商榷。

5. 影子定价的概述

认为影子价格是对“劳动、资本和为获得稀缺资源而进口商品的合理评价”。1954年,他将影子价格定义为在均衡价格的意义上表示生产要素或产品内在的或真正的价格。  萨缪尔逊进一步作了发挥,认为影子价格是一种以数学形式表述的,反映资源在得到最佳使用时的价格。联合国把影子价格定义为“一种投入(比如资本、劳动力和外汇)的机会成本或它的供应量减少一个单位给整个经济带来的损失”。前苏联经济学家列·维·康特罗维奇根据当时苏联经济发展状况和商品合理计价的要求,提出了最优价格理论。其主要观点是以资源的有限性为出发点,以资源最佳配置作为价格形成的基础,即最优价格不取决于部门的平均消耗,而是在最劣等生产条件下的个别消耗(边际消耗)决定的。这种最优价格被美籍荷兰经济学家库普曼和原苏联经济学界视为影子价格。列·维·康特罗维奇的最优价格与丁伯根的影子价格,其内容基本是相同的,都是运用线性规划把资源和价格联系起来。但由于各自所处的社会制度不同,出发点亦不同,因此二者又有差异:丁伯根的理论是以主观的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而列·维·康特罗维奇的理论是同劳动价值论相联系的;前者的理论被人们看成一种经营管理方法,后者则作为一种价格形成理论;前者的理论主要用于自由经济中的分散决策,而后者的理论主要用于计划经济中的集中决策。基金中影子定价就是指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影子定价的概述

6. 影子价格的确定步骤

第一步:产品规划:1)确定各产品生产所需资源;2)确定资源的最大使用限量;3)进行各产品销售价格定位;第二步:利用线性规划模型求解最优生产组合;第三步:利用对偶模型求解资源的影子价格;第四步:做出资源买卖决策方案。

7. 影子定价法的影子定价法-估算公式

(一)持有券种在计算日至到期日之间的付息次数为1的,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各券种的影子价格。PV=(M+C/f)/(1+y*D/365)其中:PV为各券种的影子价格;M为债券面值;C为债券票面年利息;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D为从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剩余天数;y为估算的市场收益率。(二)持有券种在计算日至到期日之间的付息次数大于1的,采用以下公式,计算各券种的影子价格。PV=(C1/f)/(1+y/f)^w+(C2/f)/(1+y/f)^(w+1)+……+(Cn/f)/(1+y/f)^(w+n-1)+M/(1+y/f)^(w+n-1)其中,PV为各券种的影子价格;y为估算的市场收益率;C1为本期票息; C2为下一期开始的票息,对于固定利息债券C2=C1;f为债券每年的利息支付频率;n为剩余的付息次数,n-1即为剩余的付息周期数; D为计算日距最近一次付息日的天数;w等于D/当前付息周期的实际天数,等于D/(上一个付息日-下一个付息日);M为债券面值。

影子定价法的影子定价法-估算公式

8. 什么是影子定价?

问题1:什么是影子定价?
 
 
 
 问题2:影子定价是什么意思?
 
 
 
 影子定价就是指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计价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影子定价的作用在于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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