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开户办理流程

2024-05-13

1. 个人社保开户办理流程

我们常常说,工作能辞去但社保不可以断,为什么断缴是不行的呢?我专门整理的关于社保断缴的文章不如先看看:《社保断缴后是不是就没用了?有什么影响?以前的缴费会不会被清零?》

社保作为我们最基本的保障,通常有两种方式可以办理:单位办理和个人办理,我们先来看一下大家比较熟悉的单位办理。
1. 单位办理
从我们和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即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便会为我们缴纳社保,我们每月能够从工资条看到社保扣了多少。
但是随着互联网行业迅速发展,出现了大批自由职业者。由于对社保知道不多不少朋友忽视了这项国家福利,因此我们可以先对社保有什么用做一个了解:《社保有什么用?社保“收益”有多高?为什么说一定要缴纳社保?》
那么自由职业者怎么办理社保呢?有一点这边得先强调,用个人身份办理社保,仅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两种险种。
那么接下来我就跟大家好好聊一下:
2.个人办理
(1)办理职工社保:户口是参保当地的,就能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职工医保和职工养老,享有和公司职员同样的社保待遇。
(2)办理城乡社保:具有参保当地的户口,用城乡居民的身份也可以缴纳城乡医保和城乡养老,普通居民的社保待遇也能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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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社保开户办理流程

2. 个人社保开户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个人社保新开户流程为先在个人的所在辖区开立个人社保帐户,将个人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个人帐户,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3. 社保业务开户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的6位清算行行号)、地税登记证副本、法人身份证;2、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上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楚,并且携带公章,法人章。二、办理流程:1、每月26日至次月8日,可以办理公司社保业务,在办理登记时,需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此表格可以在开户时,进行领取,填写。2、以上材料表格准备好后,即可办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社保业务开户及办理流程

4. 办理社保开户有什么流程


5. 社保开户流程

社保开户流程如下: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开户流程

6. 个人社保开户办理流程

个人社保新开户流程为先在个人的所在辖区开立个人社保帐户,将个人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个人帐户,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
一、社保缴费明细如何打印
登录到该市社保网站,输入社保号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网上直接打印了。具体操作方法:1、登陆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填写账号(一般是身份证号码)、密码(10位数的个人社保号)、验证码,选择个人(如果是单位,就选择单位),最后点击登陆。2、进入到个人社保界面,点击自肋服务,再点击“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省外)”,如果未出省,则选省内。3、进入到打印选择界面,选择经办机构,填写户口地址。4、填写好后,点击“打印预览”。5、在弹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页面,点击“盖章打印”即可。
二、换了工作五险一金怎么办
换工作后五险一金要进行转移,根据省内换工作和跨省内换工作的情况有不同的注意点。
一、本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转移:
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跨省市内换工作五险一金转移: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三、社保卡余额怎么查?
社保查询方法:1、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单位所属地社保局服务大厅打印个人帐户缴费清单查询。2、可以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报个人身份证号查询个人帐户社保缴费情况。3、可以用社保号或身份证号,进入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个人社保帐户缴费情况。《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7. 个人社保开户流程

法律分析:(一)先在个人的所在辖区开立个人社保帐户(二)将个人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个人帐户(三)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四)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个人社保开户流程

8. 社保个人开户流程

社保个人开户流程:1、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开户。2、索取表格,填写公司参保人员名单,并复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3、由社保局确定员工缴费标准后,到地税部门开票。4、到银行交钱。5、最后带缴费凭据回社保局登记即完成。需要的材料:1、单位资质证明相关材料: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2、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A4规格复印件一张3、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规格4、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5、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6、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填写表格《某某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拦稿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简高孝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念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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