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法人代表需要变更的内容

2024-05-14

1. 外资企业法人代表需要变更的内容

外资企业法人代表需要变更的内容如下:
1.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变更;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与IC卡变更;
3.税务登记证变更;
4.统计证变更;
5.财政登记证变更;
6.外汇登记证变更;
7.法人章更改;
8.其它变更。
一、变更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税务和银行要变更吗?
(一)首先把旧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带上,交回税务机关,营业执照变更后,30日内变更税务登记证。
(二)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注册地址,带如下资料:
1、带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经营地址的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新公司地址房产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到工商局申请办理变更,变更批准后,会给你出一个变更登记单,很薄的一页纸,要保存好!
2、带着变更登记的原件和复印件,代码证正本副本原件C卡、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去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办事大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三)直接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需填写工商所发的表格(变更的内容都填在表上)并盖上公章,二次去时带上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原件及表格去工商所交纳工本及手续费(从银行卡上扣除),工商所会通知你什么时候来拿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变更意味着税务登记证也要变更的,在办好新的营业执照后,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去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二、营业执照变更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企业名称,应向原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下同);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变更住所,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新住所使用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4、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增加营业执照注册资本或变更营业执照经营期限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决议;
3、原有注册资本已出齐的验资报告(未出调整注册资本的除外);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减少(指未出调整的)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应提交以下文件:
1、由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的申请书;
2、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决议;
4、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5、企业在省级以上报纸上三次登载企业减少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公告的证明;
6、企业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说明书;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六)、公司更名,首先拿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1、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副本、IC卡、公章、新旧法人代表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
2、带上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章等资料,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
3、带上以上变更的证件,办理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贷款证、各种资质证等证件的变更。
注意:一个月内必须要办理变更,不然要罚款的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提供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变更股东需要携带新章程。变更地址就不需要携带什么,需要携带原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IC卡。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携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公章,如果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携带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股东则需要携带新股东身分证复印件,公司新章程,变更地址需要携带新章程及新的租赁协议即可,公司公章一定要带上。
注意:办理时间最长3个工作日,变更费用不超过100元
对于开店做生意的我们来说营业执照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营业执照的话我们是无法开店经营的,还有就是后续如果更改了店面的信息而没有变更营业执照的话,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外资企业法人代表需要变更的内容

2. 外资企业变更法人资料有哪些

1、企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的申请书(原件二份);
2、企业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及修改合同(独资企业免)、章程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原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企业投资方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修改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6、企业原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复印件一份);
7、变更后企业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重新出具的董事委派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一、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二、外资公司注册需要材料
1.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为外国公司投资,提供公司的合法还有开业证明复印件及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护照复印件;如为外国自然人投资,提供护照;)
2.外方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原件;
3.外方投资者的公证认证证明原件;(如为外国公司投资,提供其本国公证机关对公司合法开业证明出具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如为外国自然人投资,提供其本国公证机关对自然人身份即护照出具的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证明文件;)
4.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5.拟设立公司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
6.拟设立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
7.拟设立公司全体董事的身份证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
8.拟设立公司经理的身份证件;(如为外国人,提供护照;如为中国人,提供身份证;)
9.拟设立公司监事的身份证件。

3. 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
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
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7、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十条 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4. 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原件);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原件);4、新任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原件);5、营业执照正副本、电子版营业执照;6、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7、其他有关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 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在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合营企业经批准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始营业。

5.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有什么程序

法律分析:外资企业法人变更经过以下程序: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3.申请人根据通知领取批文,最后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法律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三条:企业法人因主管部门改变,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的,应当分别情况,持有关文件申请变更、开业、注销登记。不涉及原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的,企业法人应当持主管部门改变的有关文件,及时向原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有什么程序

6.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的步骤是什么?

外资企业法人代表变更流程:1、当事人提出变更主张;2、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并指定相应的变更方案;3、执行变更方案。且对营业执照与电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法人章等方面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一百五十五条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7.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一、办理商务局变更审批,取得批复及新批准证书约12个工作日
1、变更申请表、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协议书
4、承诺书
5、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二、办理工商局变更审批,取得新营业执照约7个工作日
1、《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股东签字、盖章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章程修正案
6、审批机关的批复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1
7、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取得新组织机构代码约3个工作日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IC卡原件
四、办理外汇管理局变更,取得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约20个工作日
1、书面申请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3、批复文件、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4、章程修改协议书
5、外汇登记证原件
五、办理公安局变更,取得变更后备案簿约1个工作日
1、备案簿变更申请书
2、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复印件
4、备案登记簿原件
六、办理地税税务变更,取得新的税务登记证约2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原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变更表
3、公章、财务章
4、税务登记证原件
七、办理国税税务变更约2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原件、复印件
2、税务登记变更表
八、办理统计变更,取得新的统计登记证约1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原件、复印件
2、统计变更表
3、统计登记证原件
九、办理财政变更,取得新的财政登记证约1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原件、复印件
2、财政登记证原件
十、办理海关变更,取得新的海关登记证约1个工作日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证书、批复原件、复印件
以上是外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

外资企业法人变更需要哪些资料?

8. 外资企业变更法人需要什么资料

变更外资企业法人所需的材料:
1、企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的申请书(原件二份);
2、企业董事会关于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人数变更及修改合同(独资企业免)、章程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原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由企业投资方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修改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5、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6、企业原合同(独资企业免)及章程(复印件一份);
7、变更后企业新任董事会成员名单及投资各方重新出具的董事委派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一、外资企业解散如何清算
1、外资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做出关于同意外商投资企业解散的决议。
2、外资企业向主管商务部门申请解散和终止外商投资企业。主管商务部门应在受理外商投资企业递交的有关申请文件之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决定。
3、自主管商务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解散。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成立清算组,指定具体的清算组成员及其负责人。
4、清算组成立后,外商投资企业应履行有关通知义务。
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外商投资企业应通知其全体债权人并向主管工商局登记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5、清算组清理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提出资产折价及计算方法,编制清算方案。
6、清算组执行清算方案,收回和处置资产,并按照如下顺序承担有关费用和债务
7、清算组编制清算报告。
8、清算组应及时完成税务注销登记。
二、外资企业需要年检什么
1、企业凭营业执照副本到原登记机关申领年检报告书;
2、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3、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4、企业缴纳年检费;
5、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发还营业执照
6、《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原件(网上年检初审通过后下载之原件或到登记机关申领填写之原件);
7、企业年检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
9、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2011年度有缴纳出资的企业,还应提交验资报告;
10、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应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或批准文件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确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11、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通过2010年度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印章);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