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的网址

2024-05-17

1. 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的网址

http://www.tjcs.gov.cn/tnetcms/flash/index.html?topchindex=4

    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内设19个部门,其中综合部门7个,业务部门12个。
    综合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科、税管科、计会科、信息技术科、稽查科    
    业务部门:征收所、管理一所、管理二所、管理三所、管理四所、管理五所、管理六所、管理七所、科技园税务所、稽查一所、稽查二所、稽查三所
    办公室:综合处理机关日常政务。主要负责机关文秘、信息调研、档案管理、后勤保障、信访、安全保卫、财务经费、资产管理等项工作。牵头组织税法宣传。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100
    人事教育科:综合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公务员考核、任免、奖惩、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出国出境、干部培训、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党务、思想政治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项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201
    监察科: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协助分局领导班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受理有关党风党纪,政风行风方面问题的检举、申诉和控告,承办科级以下干部违纪案件的调查和处理的有关事宜;负责组织实施税务执法监察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207
    税管科:负责地方各税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税政解释,推动税法宣传;规范征管程序,制定征管办法;推动征管改革和税收征管质量考核;规范税务登记证、普通发票、税务文书、税务档案的管理;代扣代缴、委托代征的审核,涉税事项的审批;组织税务行政复议、税务处罚听证;完成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401
    计会科: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市局制定的税收计会统工作制度,制定分局税收计会统工作实施办法;编制、分配下达税收计划,考核、监督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开展税源综合分析;负责分局税收会计、统计、票证的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制报表及管理工作;完成 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501
    信息技术科:贯彻落实市局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执行市局制定有关技术规范与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分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制定分局计算机网络、设备安全运行及软件操作规程等管理办法并监督落实;负责分局计算机应用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及软件开发;负责分局数据库的维护管理;负责分局信息化建设的统计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111
    稽查科: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及市局制定的税务稽查工作制度规定;实施稽查选案,制定分局税务稽查计划;报送各种税务统计报表;负责对稽查案件的审理、定案;受理涉税举报;推动分局稽查所的业务工作;向征收管理部门反馈稽查信息;管理税务稽查档案;负责分局税收司法保障、税收保全、强制执行及案件查处的组织协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304
    征收所:负责受理纳税申报,审查纳税资料,录入申报数据;税款征收、催报催缴;对纳税资料进行分类、分析、整理、建档并传递税源监控信息;对逾期申报和逾期缴税违章行为的处罚;窗口开票征收税款;负责办理各类纳税人开业税务登记和变更税务登记;根据各管理所对各类纳税人基本信息的认定结果,统一录入并修改税收征管数据库;发票的发售、验旧、核销及餐饮业有奖发票中奖奖金的兑付;受理纳税人的各种涉税事项申请;税收政策咨询;按照规定对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窗口”领购发票环节的违章行为实施处罚;管理税收征管档案;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730
    管理一所: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向阳路街、嘉陵道街。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801
    管理二所: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八里台街、体育中心街、华苑街。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804
    管理三所: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个体及五金城管理。
    地址:南开区新南马路五金城 
    邮编:300110
    电话:27518977-616
    管理四所: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兴南街、鼓楼街、万兴街。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1515
    管理五所: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长虹街、广开街。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1508
    管理六所: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房地产、建筑安装业。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1501
    管理七所:负责所辖纳税人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辖区:王顶堤街、学府街。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0810
    科技园税务所: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源监控、税收预测和分析;税收宣传、纳税辅导;核实纳税人“基本信息”;纳税限定,核定定额,认定申报、征收方式;认定纳税人发票领购资格;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各种涉税管理事项;对税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涉税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南开区科研西路8号 
    邮编:300192
    电话:87891656
    稽查一至三所:负责日常稽查、专项稽查和专案稽查并做好稽查税款的入库工作;实施对纳税人的税收司法保障、保全、强制执行及案件查处的具体事宜。
    地址:南开区白堤路96号 
    邮编:300193
    电话:27025000-1001

天津市南开区地方税务局的网址

2. 津南税务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津南税务局客服电话是: 022-28520501。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能是:(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3. 津南税务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法律分析:津南税务局客服电话是: 022-28520501。国家税务总局的主要职能是:(一)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实施细则;提出国家税收政策建议并与财政部共同审议上报、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二)参与研究宏观经济政策、中央与地方的税权划分,提出完善分税制的建议;研究税负总水平,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制定并监督执行税收业务的规章制度;指导地方税收征管业务。(三)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征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四)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农业税及国家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编报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收入计划;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组织办理工商税收减免及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等具体事项。(五)开展税收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参加涉外税收的国际谈判,草签和执行有关的协议、协定。(六)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津南税务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4. 天津市税务局电话12366

天津市税务局电话12366。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帐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5. 经开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经开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0527-96888790 。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十堰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十堰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开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6. 经开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经开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0573-82208005。
税务局是主管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家税务总局要会同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做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按照“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原则,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7. 开发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经开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0527-96888790 。
国家税务总局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十堰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十堰市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开发区税务局办税大厅电话

8. 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服务大厅电话

你好,查到一下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滨海新区大连道1698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25861515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春风路与大连东道交口新城家园底商37号楼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6896150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泉州道3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6878959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进驻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网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65817853,022-65817929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85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022-63399126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海滨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路与港佳道交口海滨街综合服务大厅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022-25911677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喜荣街96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63379561【摘要】
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服务大厅电话【提问】
你好,查到一下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滨海新区大连道1698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25861515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六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春风路与大连东道交口新城家园底商37号楼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6896150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中关村科技园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泉州道3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66878959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进驻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片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网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响螺湾庆盛道966号中船重工大厦  工作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65817853,022-65817929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85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022-63399126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海滨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路与港佳道交口海滨街综合服务大厅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022-25911677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滨海新区税务局第五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喜荣街96号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22-63379561【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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