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核准制

2024-05-15

1. 什么是核准制

核准制(证券发行)
简介
  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
定义
  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   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的同时,禁止非法证券的发行。

什么是核准制

2. 核准制是什么意思

问题一:核准制是什么意思?核准制定义,什么是核准制  你好! 
  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要各级 *** 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但是发行人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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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二:核准是什么意思?  审核批准 
  
   问题三:通俗点,核准制和备案制什么意思  通俗点儿说,核准制就是需要经过审核和批准;备案制就是只要做登记和备案即可,无需批准。 
  
   问题四: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审批制是一国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和平衡复杂的会经济关系,采用行和计划的办法分配股票发行的指标和额度,由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指标推荐企业发行股票的一种发行制度。公司发行股票的首要条件是取得指标和额度,也就是说,如果取得了给予的指标和额度,就等于取得了的保荐,股票发行仅仅是走个过畅 因此,审批制下公司发行股票的竞争焦点主要是争夺股票发行指标和额度。证券监管部门凭借行权力行驶实质性审批职能,证券中介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指导,这样无法保证发行公司不通过虚假包装甚至伪装、做账达标等方式达到发行股票的目的。 
  注册制是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成熟股票市场所普遍采用的一种发行制度,证券监管部门公布股票发行的必要条件,只要达到所公布条件要求的企业即可发行股票。发行人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依法将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的职责是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合规性的形式审查,而将发行公司的质量留给证券中介机构来判断合决定。这种股票发行制度对发行人、证券中介机构和投资者的要求都比较高。 
  核准制则是介于注册制和审批制之间的中间形式。它一方面取消了的指标和额度管理,并引进证券中介机构的责任,判断企业是否达到股票发行的条件;另一方面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对股票发行的合规性和适销性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有权否决股票发行的申请。在核准制下,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证券监管机构对申报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行审查,还对发行人的营业性质、财力、素质、发展前景、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等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据此作出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的价值判断和是否核准申请的决定。 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有三种: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制度都对应于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资本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体制。具体而言:审批制在2000 年以前,我国新股的发行监管制度主要以审批制为主,实行额度控制, 即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下列申报和审批程序:征得地方 *** 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正式提出发行股票的申请。经所属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额度后,公司可正式制作申报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中国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需要各级 *** 批准,只要符合《证券法》和《公司法》的要求即可申请上市。但是发行人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全、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 
  
   问题五:核准制和备案制啥区别  主要是从项目投资主体上来区分。 
  以前的项目,不管是 *** 投资的,还是企业投资的,都是审批制,这样严重影响了审批效率。 
  现在,为提高企业的自主能力,让企业更多的享受企业经营的自 *** 利和承担市场变化而带来的风险,今后,由企业投资的项目就可以实行核准和备案制了。其中在国家和本省发改委制定的核准项目名录的项目,需要实行核准制度,其他项目就可以实行备案制度了。简单的说,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发展计划部门为了综合统筹当地甚至全国的供求关系,就需要进行核准。 
  至于使用国家资金的项目以及 *** 投资项目,仍实行以前的审批制度。 
  
   问题六:已核准是什么意思  已核准 
  已经审核后批准 
  
   问题七:核准用途什么意思  已核准 已经审核后批准 
  
   问题八:项目备案与核准有什么区别?  2、“核准制”是指:企业需要将该项目的具体情况的资料报与相应的 *** 行政管理机关审核批准,否则不予立项的制度。现在国家对核准项目已经实行权力下放,只有外资项目是核准,内资项目在基层(省市区县)都是备案,用途上都有法律效力。详细可咨询当地的发改局或经委。 
  
   问题九:核准日期是什么意思  “核准日期”是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对该药品说明书审核并通过的日期

3. 核准制的区别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不作出价值判断。申报文件提交后,经过法定期间,主管机关若无异议,申请即自动生效。“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还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实质审查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另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3在界定股票发行中的核准制时,一般取实质审查的第二种含义,即判断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与风险。因为申报材料是否真实,主要是由市场中介(如律师、会计师、审计师)核查与担保。由此,形成了形式审核与实质审核的二元对立:(1)形式审核——中国研究者普遍认为它的典型代表是美国——指的是在披露哲学的指导下,“只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而不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更不管公司经营状况的好坏……坚持市场经济中的贸易自由原则,认为政府无权禁止一种证券的发行,不管它的质量有多糟糕。”实质审核,对应的英文为 Merit Regulation,广为引用的一个定义是“授权监管制度,除非证券发行以及关联交易的具体条件(1)确保发起人与公众投资者有一个公平关系,并且(2)向公众投资者提供一个与承担的风险成合理比例的收益,否则监管机构可不予核准。”这不仅保护公司免受欺诈,而且保护他们不进行坏投资。我国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1988年以来,我国在证券发行审核方面,是地方法规分别规定证券发行审核办法。1992年,中国证监会成立,开始实行全国范围的证券发行规模控制与实质审查制度。1996年以前,由国家下达发行规模,并将发行指标分配给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在自己的管辖区内,或者行业内,对申请上市的企业进行筛选,经过实质审查合格后,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执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尽量将有限的股票发行规模,分配给更多的企业,造成了发行公司规模小,公司质量差的情况。于是,1996年以后,开始实行”总量控制,集中掌握,限报数家”的办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中国证监会事先下达的发行指标,审定申请上市的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中国证监会对上报的企业的预选资料审核,合格以后,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门根据分配的发行指标,下达发行额度。审查不合格的,不能下达发行额度。企业得到发行额度以后,将正式材料上报中国证监会,由中国证监会最后审定是否批准企业发行证券。这是计划经济。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我国《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法》第11条第2款还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报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审批。发行人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的有关文件。”总之,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视证券的种类不同而不同:1、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2、对债券发行采取审批制。目前,我国的证券发行工作,从额度制和严格审批制向国际上普遍实行的核准制过度。1999年9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与2000年3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先后实施,我国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市场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础之上,股票发行价格也采取了市场定价方法,中国证监会不再对股票发行市盈率进行限制。

核准制的区别

4. 核准制的概念


5.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4、比如一些严重过剩的行业,像钢铁、水泥,还有一些比较高端的行业,像高铁、民航,一些比较敏感的行业,像电信。这些都是实行核准制。而一般的行业都是实行备案制。
5、审批制主要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性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这类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或政策性资金,且项目主体一般是政府部门,所以要求比较严格。核准制主要针对企业自主投资的,已经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国企业投资项目或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这类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需要认真审查研究,要求也比较严格。

扩展资料:
证券发行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
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注册制是指发行人在准备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公开的各种资料完整、真实、准确地向证券主管机关呈报并申请注册。作形式审查,至于发行人营业性质,发行人财力、素质及发展前景,发行数量与价格等实质条件均不作为发行审核要件。
“核准制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状况,而且还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还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进行实质审核。”
形式审核(注册制)与实质审核(核准制)的区分在于审核机关是否对公司的价值作出判断,是注册制与核准制的划分标准。
实质审查具有两层含义: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与判断,另一种是指行政机关对披露内容的投资价值作出判断。3在界定股票发行中的核准制时,一般取实质审查的第二种含义,即判断公司证券的投资价值与风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核准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

6. 核准制的基本内容

证券发行核准制即所谓的实质管理原则,以欧洲各国的公司法为代表。依照证券发行核准制的要求,证券的发行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证券管理机构制定的若干适于发行的实质条件。符合条件的发行公司,经证券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取得发行资格,在证券市场上发行证券。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禁止质量差的证券公开发行。

7.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如下:
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扩展资料审批制
1.审批范围。审批制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国债专项资金、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资金投资建设的地方项目。
2.投资内容。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公共基础设施和国家机关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
3.投资方式。政府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注入、投资补助、贴息等投资方式。
4.审批权限。省发改部门是负责全省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州、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是负责本行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核准制
1.企业投资国务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所列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均应当向当地投资主管请求核准。   
2.进行核准的项目,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当由具备相应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核准制,百度百科-审批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

8. 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区别

法律分析:核准制与审批制的区别如下: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4、比如一些严重过剩的行业,像钢铁、水泥,还有一些比较高端的行业,像高铁、民航,一些比较敏感的行业,像电信。这些都是实行核准制。而一般的行业都是实行备案制。5、审批制主要是针对政府投资项目、政策性贷款项目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这类项目使用财政资金或政策性资金,且项目主体一般是政府部门,所以要求比较严格。核准制主要针对企业自主投资的,已经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外国企业投资项目或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的项目,这类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较大,需要认真审查研究,要求也比较严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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