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是什么意思

2024-05-16

1. 商业是什么意思

商业源于原始社会以物易物的交换行为,现代的商业分为线下以及线上两种,极大提高了贸易的效率。

商业是什么意思

2. 商业运营是做什么的?

商业运营是做对产品和生产的运营过程计划、组织、实施和控制等工作。运营管理也可以指为对生产和提供公司主要的产品和服务的系统进行设计、运行、评价和改进。
商业运作是指专门从事产品交换的赢利性活动,通俗说法就是“买卖”。大多数的商业运作,都是通过成本以上的价格卖出产品或服务,从而获得赢利。 

扩展资料
商业运作的根本所在是定位,特别是具有一定知名度商圈的商业项目,前期并没有考虑定位的问题,开发商仅以快速销售开发的商铺为目的。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整个项目的初步设想规划一下,就开始向客户吹起投资回报。到最后,项目经营出现问题,那么铺子不但买不出去,而且会让一部分冲动者大吃一惊。
正因为,旁着商圈既有的老字号知名度,而不愿意花太多的精力去规划和设想修建起来的商业楼盘最终改如何实现投资的利益,因此,在招商过程中,很容易就出现了招商困难的现象。
目前,大多数商业项目,由于建前定位不清晰,建中招商对象不清晰,建后运作思路不清晰,整个过程都是凭一种对老商圈盲目崇拜的心情去开发项目。即使前期顺利,那么中期也逃不脱利害,即使前、中期一切正常,后期的时候,也会遇到不少麻烦。环环相扣的定位问题,不仅直接决定了项目的可行性,同时也决定了项目能否发展的概率有多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业运作

3. 商业模式有哪些

商业模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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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非法窃取商业机密的量刑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所以,窃取商业机密判几年,取决于其侵犯商业秘密情节的严重程度。最多可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二)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三)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5. 什么是商务服务业

商务服务是指企业管理组织、市场管理组织、市场中介组织所从事的经营性事务活动,它直接为商业活动中的各种交易提供服务。
商务服务业属于现代服务业的范畴,包括企业管理服务、法律服务、咨询与调查、广告业、职业中介服务等行业,是符合现代服务业要求的人力资本密集行业,也是高附加值行业。
商务服务业已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发展商务服务业,积极开发新的服务渠道和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扩大服务消费规模,提高服务业的比重,可以有效减少经济增长对资源的消耗及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对于节约能源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商业服务是指为了维护组织运作所需要购买的一些服务,其中既包括个人消费的服务,也包括企业和政府消费的服务。
发展方针:发展传统的商业服务与发展新兴的服务行业相结合重点发展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饮食、旅店、理发、洗浴、洗染和日用品维修等行业,保证人民生活的基本需要;积极稳妥地发展交通、邮电、通信等社会公用服务事业;有计划地发展信息、咨询、企业诊断、社会调查等直接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新兴服务业。
参考资料:商业服务_百度百科

什么是商务服务业

6. 商业险是什么意思

商业险是一种转嫁风险的产品。简单来说就是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如果消费者出险的情况与合同规定的一致,保险公司就要承担责任,赔付消费者一笔保险金。科学地投保方法应该是这样的:《正确的投保姿势,几分钟教会你如何投保!》
那么商业险有必要买吗?
奶爸的答案是: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补充保障,仍然是有必要的。
因为社保虽说是覆盖面较广的基础保障,但其保额不足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
如果在社保覆盖率达到90%的范围里使每个人都能拥有很好的社会保障的话,那对国家来说无疑是压力很大的。
而商业保险则非常灵活,不仅能报销社保不能报销的项目,还能解决收入损失的问题,最关键的是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来购买。
社保就相当于小区的大门,给整个小区提供一定的基础保障,而商业保险则是每家每户的防盗门,给我们更贴近需求的保障。
简单点来说,例如四大基础险种:寿险可以保障身故风险,重疾险可以保障我们的重疾风险,医疗险可以保障我们的重疾和住院风险,意外险可以保障意外身故和伤残风险。
所以社保是大家需要必备的,而商业保险用于补充,也是大家所需要的。
资料来源:奶爸保——保险知识干货整合!

7. 商业保险是什么

商业保险(commercial insurance)是指通过签订保险合同,以营利为目的,由专业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形式。
  商业保险特点:
  1.商业保险的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体现的保险关系体现在保险合同中。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应以盈利为目标,必须获得最大的利润,以确保被保险人享有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商业保险的承保范围由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在不同的保险合同和不同的保险种类下,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是国家预先规定的,风险保障范围相对狭窄,水平也不同。 保护相对较低。 这是由其社会保障性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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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是什么

8. 商业用地与综合用地的区别

一、1楼是全是门市,2楼以上都是住房,这种情况属于综合用地。
商业用地: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
综合用地: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例如商业、居住综合用地,科研设计、办公综合用地等。

二、商业用地与综合用地的区别如下
1、用途数量不同
综合用地:指同一宗地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
商业用地: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只有一种用途。
2、用途性质不同
由于土地用途具有多样性,不同的利用方式能为权利人带来不同的收益量,且土地权利人都期望从其所占用的土地上获取更多的收益,并在规划许可的情况下,以能满足这一目的为确定土地利用方式的依据。
商业用地,是指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
3、使用年限不同
综合用地:
1)多种用途不动产很难分割、只有一个使用者,对于此情况,可以统一按照综合用地最高出让年限 50年办理出让手续;
2)各用途不动产之间可以分割,往往最终使用者为不同的单位、个人,由于不同用途界限清楚,可分别属于不同的使用者,为保证各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一般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
商业用地: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最有可能的。
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也是造成“缩水”的一个主要原因,房地产开发商对此有同感。他们认为,从开发商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正常的房产规划、开发和销售等过程,一般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有的甚至会拖上三四年。遇到经济不景气,或者开发商资金不到位、相关证件未办齐等因素,开发周期可能延迟得更久。
还有的房地产项目是分多期进行开发的,等到开发第三期、第四期时,相应的土地使用年限肯定会缩水较多。
此外,有的地块经过出让后,往往会在多个买家或者公司之间进行多次转让,这也无形中造成了土地使用年限的缩水。
扩展资料
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乡用地分为2大类、9中类、14小类,包括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而常用的用地性质实际上是指其中一小类——R11。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业用地,百度百科:综合用地,百度百科:土地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