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政策

2024-05-15

1. 养老保险政策

现在已可以跨省迁移社保了,你可以把在当地参保的养老保险迁移回重庆的。
1、你只要在离开当地时,到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身份证、参保地社保卡)
2、回到重庆后,在户籍所在地社保局申请自缴费办理社保帐户开户。然后,在重庆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带身份证、重庆社保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迁移合并续缴的社保,并不影响你的累计缴纳年限。

养老保险政策

2. 有关养老保险的政策


3. 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高安市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宣传      一、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呢?      可以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也可以登录“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自助办理。      二、缴交社保划算吗?      总原则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按现行政策,大约7年回本。      三、社保如何转移?      本省范围内不用办理转移手续。跨省转移在电子社保卡上直接申请。      四、个人参保要注意哪些事项?      1、同一时段不能重复缴费,否则清理时只退个人帐户。      2、没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按规定只退回个人帐户,并发放遗属待遇。      高安市职工社保缴费政策宣传      一、个人通过什么渠道缴交职工社保?      1、可到市民中心税务窗口或就近选择银行缴费。      2、最方便的是微信缴费。微信关注“江西省税务局”——税费服务——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本年自主缴费—按提示完成后续操作。      二、缴费有多个档次,如何选择?      每年都可自由选择不同档次,多缴多得。      三、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可以补缴吗?      按现行规定,跨年不得补缴。上级出台缓缴政策情形除外。      四、累计缴满15年后,还需继续缴费吗?      按现行政策,缴满15年是领取养老金基本条件之一。缴费时间越长,领取待遇越高!      高安市女职工退休政策宣传      一、女参保对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休年龄如何把握?      按现行政策,女工人退休为年满50周岁,女灵活就业人员为年满55周岁。      二、如何判断自己是女工人还是女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呢?      以办理退休时的参保缴费比例确定。如果退休时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按女工人身份确定退休年龄。      三、社保法出台前(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女对象,以什么身份办理退休呢?      可以按企业女工人50周岁办理退休。      退休政策要多多关注动态变化哦!      高安市职工养老社会化服务宣传      一、不及时资格认证会影响待遇发放吗?      认证周期为一年。超过12个月没有认证的可能影响待遇正常发放。      二、认证除“静默认证”外还有多种方式,最方便的“微信认证”怎么操作?      第一步:微信关注“江西人社”公众号      第二步:点下方“微服务”,选择“社会保险综合服务”      第三步:点最上方滚动的“敬老服务专区”,选择相应的社会保险进行操作      第四步:选择待遇领取地(宜春市),按提示完成后续操作,直到显示“资格认证成功”。      没有微信的可由亲友帮助认证。      三、职工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待遇有多少?      以死亡时我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发放2个月的丧葬补助金,以及9至24个月不等的抚恤金(与缴费年限、领取年限挂钩)。      亲爱的市民:      高安正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省级卫生城市、省级生态园林城市!请规范停车、礼让行人、规范经营、公共场所不吸烟......高安因您更文明!

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解读

4. 养老保险新政策解读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
1、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制度
(1)缴费规定:企业(企业工资总额的20%)+个人(个人缴费工资的8%)
(2)统筹基金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帐号的存储额用于职工养老,不得预支;但是可转移、继承。
(3)计发办法
26号文规定: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构成。
38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均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满一年发1%;个人帐户养老金以个人账户存储额除以计发月数。
特殊规定:
A26号文实施前退休的,按国家原有规定发养老金,同时执行调整。
B26号文实施后,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号存储额一次性支付,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2、38号文件的新要求
(1)扩大覆盖范围所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发放。
(2)做实个人账户继续抓好东三省的做实试点;抓紧做好其他地区扩大做实试点的具体方案。
(3)建立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工资和物价水平,不断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2010年企业职工人均养老金超过1200。
(4)提高统筹层次在完善市级统筹的基础上尽快提高层次实现省级统筹。
(5)发展企业年金具备条件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市场化管理和运营。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有两个方面:
1、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帐户养老金相结合的要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2、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
3、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非学生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保。
4、基金筹集
(1)个人缴费:每年100-500元,五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国家可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2)集体补助:有条件的集体应给予补助,标准由村民会议确定。
(3)政府补贴:政府对基础养老金中西部全额支付,东部支付50%。地方政府补贴标准不得低于30元,对困难人群地方政应部分或全额代缴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
5、建立个人帐号:除国家支持的基础养老金外,其他各项补贴,缴费,资助等都计入个人帐号。
6、养老金待遇与调整:养老金=基础养老金55元+个人账号/139;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帐号中个人缴费的部分可继承。
7、养老金领取条件:年满60岁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有户籍老年人。
特殊情形:
A实施时已满60岁的,不用交费,可享受55元/月,其子女参保就行了。
B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按年缴费,允许补缴,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
8、相关制度衔接
凡参加了老农保,且在享受的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
对已参加老农保但未满60岁的应将老农保并入新农保,按新农保标准缴费。
2013年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解读
一、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或处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的目标:建立没有缺失,覆盖上没有遗漏,衔接无缝隙的社保制度,使全体人民在养老、医疗这些方面都能做到有基本保障,无后顾之忧。其正式实施,标志着“全民社保”跨越设想,进入实施阶段。
二、缴费不足15年,两条途径可享受长期养老待遇
“累计缴费满15年,是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的必备条件之一,”长期以来,那些退休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他们的老年生活缺乏稳定长期的有效保障,对此,《社会保险法》进行了重大完善和拓展,增加了两种处理方式: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种途径都可以让参保人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
三、缴费满15年是享受长期待遇的“门槛”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最低缴费满15年是参保人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必备条件。省人社厅副厅长张瑞书介绍说,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主要有三方面的考虑。首先是,我国人口预期寿命已经达到73岁,为实现养老保险制度的收支平衡和长期可持续发展,需要设立最低缴费年限;其次,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就业,缴费都累计年限,多数人可以比较容易地达到15年;最后,从国际经验来看,实施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基于缴费与待遇领取长期资金平衡的精算结果,大都规定有最低缴费年限。

5. 养老保险政策

2021年最新养老保险政策如下:
1、城镇居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养老待遇。
2、居民已经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以及国家规定养老待遇,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不用缴费),即可按月领政府补贴基础养老金60元;
3、45周岁以上居民,按年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60周岁剩余年数,允许补缴,补缴累计年限不超过15年;
4、45岁以下城镇居民,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旅带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拆滑芦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让帆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政策

6. 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芦神陆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瞎行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根据《暂行陪顷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制度名称。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规定投资运营。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7. 养老保险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芦神陆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瞎行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根据《暂行陪顷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制度名称。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规定投资运营。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养老保险政策

8. 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1、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指为了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出的政策,以此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4、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6、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7、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8、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9、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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