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底,B公司将盖有本公司公章的委托书交给丁某,委托他购买呢大

2024-05-15

1. 2002年3月底,B公司将盖有本公司公章的委托书交给丁某,委托他购买呢大

(1)形成,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2)有效 丁超越代理权 经理未否认,将丁某的行为变为有效代理权(3)B 违约金责任

2002年3月底,B公司将盖有本公司公章的委托书交给丁某,委托他购买呢大

2.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原材料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由甲公司向乙公

①由于乙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视为无质量瑕疵。②乙能解除合同。因为甲提供的货物不是合格产品,构成根本违约,所以乙能依此解除合同,③协议有效,双方均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其后果是,由于没通知担保人丙,所以丙对这部分债权没有担保义务。④甲丁达成的协议有效,但对外部也就是乙来说没有法律效力。
个人观点,望采纳谢谢

3.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空调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合同

(1)甲公司依法索赔最多可向乙公司提出多少?
30万元。
(2)乙公司如果认为赔偿额大大超出受损额,可采取什么法律措施?
可以与对方协商调整价格,协商不成,可以根据情势变更原则和公平合理原则,请求法院合理减免违约赔偿金。
(3)如果甲公司赔偿第三方违约金为35万元,可向乙公司提出的最大赔偿额是多少?

30万元。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100万元的空调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合同

4. 帮帮忙,合同法案例题!

  甲某于1999年1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某5000元,且已实际支付乙某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某在与甲某之子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某可以撤销对乙某的赠与
  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某的赠与
  C.若甲某行使撤销权,应在2000年10月30日之前行使
  D.甲某可以要求乙某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答案:AD
  4.9. 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之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之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于2月8日到达,快信于2月7日到达,乙公司均已收到两封信,但秘书忘了把第二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之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之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 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 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 合同成立,快件之意思表示未生效

  D. 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取得了一致

  【答案】B【解析】(1)《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之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本题中,甲公司是以新要约撤回原要约,故肯定B项。要约撤回后,乙公司无以承诺,故排除CD项。乙公司董事长未看到快件,不影响该快件之效力。

  (2)《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之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书之前到达受要约人。从快件到达之时间来看,本题不存在撤销要约之问题,故排除A。


  5.把甲的发函认为是要约,乙大学的回函认为是做出实质性变更的新要约。而二者没有承诺,所有未成立合同。

5.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1.5万元的物品,委托业务员王某前往办理。王某携带一张出票日期为2013年2月9

基本当事人,在票据作成和交付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是构成票据法律关系的必要主体,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本例中基本当事人指:B、C、D,其中甲公司为出票人,丁银行为付款人,乙公司为收款人;选项A丙公司为非基本当事人,非基本当事人是指在支票作成并交付后,通过一定的票据行为加入票据关系而享有一定权利、义务的当事人,本例中丙公司是因为乙公司背书才成为该支票的当事人。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1.5万元的物品,委托业务员王某前往办理。王某携带一张出票日期为2013年2月9

6. 急求这道合同法案例题解答,100分,还可追加1.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

(1)甲乙公司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在题目中甲公司6月25日委托丙向乙公司运送设备,履行了主要义务;乙公司7月1日接受了甲公司发来的设备,认可甲公司履行义务。该合同成立日为乙公司接受设备的日期即7月1日。

(2)甲公司7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合法。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表明乙公司开始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属于上面第二种情形。

(3)乙公司8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行为合法。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货物尚在运输过程中并未向乙公司交付,合同条款中约定甲公司负责运输,因此,甲公司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向乙公司交付货物,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能于8月1日提出违约索赔,因为应当扣除乙公司因自身原因导致甲公司拒绝发货的时间。甲公司在赔付乙公司后可以向丙公司要求追偿。

7. 急求这道合同法案例题解答,100分,还可追加1.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

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因为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方式很多,本案中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甲方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乙方也已经接受,因此合同依法成立;2.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因此,既然甲公司掌握了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甲公司有权中止履行,这在合同法上叫不安抗辩权。3. 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交付地点。就你上面的描述看,甲公司于7月30日前交货,并负责将货物运至乙公司,可以认定交付地点是乙公司处。因此,依据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货物损失的风险应当由甲公司来承担。因此,乙公司的行为是合法的。
       
      以上供参考。

急求这道合同法案例题解答,100分,还可追加1.甲乙两公司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双方约

8. 经济法合同案例 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

2、(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加盖公章。
(2)缔约过失责任。因为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3)应当赔偿。因为这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