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设分支机构申请报告怎么写?

2024-05-15

1. 在外地设分支机构申请报告怎么写?

首先你没有分清申请与报告的区别,申请是请求上级领导对你所请求的事情给予批复,而报告则只是告诉上级领导你所做的事情的过程及结果,像你这种人事调动只能用“请示” 
首先向领导阐明你做此项工作的实力与好处,让领导相信给你这项工作是没有错,其次稍做一点决心,并在结尾写上“以上请求,当否请批复”这样比较正规,如果领导会在短期内或书面或口头给你一个批复,一定不要写成“请示报告”,只写成“关于*****的请示”就可以了

请报告其实不难写,关键是你有没有达到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以下是广东省一般纳税人资格要求的条件。如果你达到就可以申请。
  就写,本公司在什么时候开业,注册资金多少,属于什么行业,年销售额多少,由于公司业司发展需要,并更好地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更好地为国家作贡献,特向贵局申请一般纳税人,望批准云云。只要你的资格达到,一般都会批准。
  
  请看以下条件。
    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工作,强化增值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均可向其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第三条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企业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2、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健全,实际年应税销售额在上述规定标准以下,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  
    (三)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四)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第四条  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又均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企业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其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第五条  下列企业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一)未达到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企业; 
    (二)个体经营者以外的个人; 
    (三)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 
    (四)以从事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五)提供不真实认定资料的企业。 
    第六条  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在下列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申请: 
    (一)新办企业,若预计年应税销售额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后的3个月内。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连续12 个月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 
    (三)凡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违规行为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一年内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年后的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到规定认定标准的,应在达到标准的次月。 
    第七条  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须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审核表》(附表一),连同下列资料一起报送受理机关: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二)法人代表、办税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经营场地资料,如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协议。 
    (四)分支机构申请认定时,应同时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以及总机构确认其为统一核算的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其可从事进出口业务或盐业批发业务的证明材料。 
    (六)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机关为主管国税机关,审批机关为县(区)局(含)以上各级国税机关流转税管理部门。一般纳税人因违规行为被取消资格后,一年期满需要重新认定的,须由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审批。各地新认定和被取消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名单,必须报地级以上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备案。 
    受理机关受理企业的认定申请资料后,应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将核实情况填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审批机关审批。 
    审批机关对受理机关报送的企业认定申请资料审核后,符合一般纳税人资格条件的,应下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附表二),并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首页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同时填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下达不予审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并将有关资料退回报送机关。 ~~~~~~~~~~~~

在外地设分支机构申请报告怎么写?

2. 分支机构怎么填写

分支机构怎么填写【提问】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机构类型就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总公司下设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是由总公司管理下进行的,分公司对外的责任要由总公司来承担,分公司只是在总公司的指导下,从事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机构类型就写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回答】

3. 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

关于XXXX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申请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报告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繁荣XX市的XXXX装饰材料市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充分协商,谨向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设立XXXX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申请报告。现将该中心的主要情况申报如下:
0、企业名称:
1.企业地址:
2.从业人数:
3.负责人:
4.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5.注册资金及来源:万元;由XXX有限公司一次性投入。
6.经营范围:
7.经营方式:设计、开发兼零售。
XXXX有限公司分公司一切已筹备就绪,拟于XX
一、民营企业改制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民营企业的改制,必须具备以下5个基本条件。
1、是明确投资主体。民营企业改为公司制企业,需要明确产权投资主体,需要明确谁是持股股东。《公司法》规定,公司制企业的股东只能是法人和自然人。民营企业大多数为家庭企业,实名股东并不清晰,往往家族持有,并没有真正实名化。所以民营企业改制,是明确投资股东,确实名股东。不允许家族无名化的持有,不允许家族群体持有。
2、企业资产达到一定的规模。《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本至少30万元。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至少1000万元。设立上市公司至少5000万元。公司制企业需要一定的资产规模,不同的公司类别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规模。民营企业改制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资产规模,选择企业改制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来讲,注册资本规模在2000万元以下,设有限责任公司为好;2000万元或以上,设股份有限公司为好。
3、企业要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基本的管理制度。民营企业改制,一旦成为公司,就要建立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要按现代公司制度法人治理规则来运作。法人治理结构的议事程序、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工作准则和工作守则要相对规范和程序化。只有企业具有一定的管理基础和管理能力,才能适应健全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才能驾较就熟地进行规范运作。
4、财务和资产要相对独立。民营企业改制成公司制企业,其进入公司的资产要相对独立。与企业生产的主导产品相对应的资产、负债、商标、商誉、专有技术及土地使用权也要相对独立,不依附其他法人企业实体。改制设立公司后能独立运作,成为产品独立、产供销一体、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实体。作为现代化的公司,财务要科学管理和核算,财务管理制度要严格科学,财务决策要独立,帐户要独立,财务核算人员要独立。
5、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现代化和科学化。民营企业,尤其是家庭型的民营企业,其企业改制要瞄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企业的劳动、人事和分配三项制度要按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规范和完善。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建立奖罚分明、按劳取酬的分配制度,加大企业经营者和技术骨干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投入产出比,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分公司是不是非法人
1、非法人组织概念。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非法人组织的特征是:
1)非法人组织是组织体;
2)非法人组织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体;
3)非法人组织是不能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2.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的缔约能力。分公司是相对总公司而言的,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采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在国内二者性质是一样的

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

4. 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

 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范文
                      XX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繁荣XX市的XXXX装饰材料市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全体股东充分协商,谨向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设立“XXXX有限公司分公司”的申请报告。现将该中心的主要情况申报如下:
    0、企业名称:
    1.企业地址:
    2.从业人数:
    3.负责人:
    4.经济性质:民营企业
     6.经营范围:
    7.经营方式:设计、开发兼零售。
    (一)企业申请书(参照规范文本填写)(原件1份);
    (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书(复印件1份),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三)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增加道路运输经营范围的授权书(原件1份);
    (四)总公司的章程文本(原件1份);
    (五)总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1份);
    (六)总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1份);
    (七)每台车须提供以下资料:
    1.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2.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评定为一级,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理企业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还应当取得环保部门的经营许可(复印件1份,验原件)。
    4.由运营商出具安装产品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2009《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通用技术规范》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JIT(粤)013-2009《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要求的证明(加盖运营商公章,复印件1份,验原件)。
    5. 运输汽油的油罐车须提交油气回收装置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6.属常压罐体车,提供证明常压槽罐车罐体符合使用要求的检测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7.属承压罐体车,提供证明压力容器符合使用要求的检测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八)《深圳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卡》(原件1份);
    (九)驾驶员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份);
    (十)押运人员、装卸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十一)投保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提供保险凭证(复印件1份);
    (十二)专用停车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印件1份);
    (十三)专用停车场地的照片及停车场地安装视频监控的照片(原件各1份);
    (十四)专用停车场地详细说明,包括用数据说明停车场面积规模是否满足危运车辆停放要求等(原件1份);
    (十五)拟设立分公司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份);
    (十六)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5. 怎样写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名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自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决定之日起或依法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五、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怎样写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

6. 设立分公司申请报告怎样写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公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另一种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三、分公司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名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四、自公司作出设立分公司决定之日起或依法报经有关部门审批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五、设立分公司,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公司章程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一、分公司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二、分公司设立材料有哪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