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担保公司谁监管

2024-05-15

1. 法律规定担保公司谁监管

担保公司由政府金融办和银监部门监管,个人或企业在向银行借款的时候,银行为了降低风险,不直接放款给个人,而是要求借款人找到第三方(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个人)为其做担保。担保公司会根据银行的要求,让借款人出具相关的资质证明进行审核,之后将审核好的资料交到银行,银行复核后放款,担保公司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
一、《民法典》对于担保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法律规定担保公司谁监管

2. 国家对担保公司出事的办法

  1、担保公司解散或被撤消,国家采取的办法跟普通公司的办法是差不多的。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解散或被撤销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监管部门监督其清算过程。
  担保责任解除前,公司股东不得分配公司财产或从公司取得任何利益。
  第十七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应当依法实施破产。

  2、若是担保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机构会依照规定给予处罚。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十九条
  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第四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不得利用客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担保业务无关或有损客户利益的活动。
	第六条规定,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等。

担保公司管理办法都做了那些具体的规定

4. 关于担保公司相关的法律知识,请详细点。

担保公司用到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是担保业务的开展的根本法律依据,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公司与债务、债权人签到合同及担保合同、协议的根本依据 
  《中小企业促进法》:提出了推动和组织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等要求。 
国家政策性文件
  1、概念性的提及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对策的建议》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部门政策: 
  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最新的行政性指导书。 
  国家经贸委 : 
  《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 
  《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财政部: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财务管理和政策支持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其他: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 
  《关于增加农民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
 
        请查看有关的法律法规正文。

5. 担保行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担保行业的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企业担保要具备哪些条件?   1、企业必须是法人单位。   2、企业至少有1—2年以上的经营盈利记录,财务报表已经审计。   3、企业的财务指标反映出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4、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良好,预期的销售收入和利润足以支持到期还本付息。   5、企业所申请 担保贷款 的用途真实,金额适当。   6、企业应准备提供必要的 反担保 措施,例如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股权低、 质押 等多方式的反担保措施。   (二)申请担保单位需提供哪些文件资料?   1、《委托担保申请书》;   2、 营业执照 副本及年检记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特种行业许可证;   3、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贷款上学电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   7、 公司章程 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 身份证 复印件;   9、具体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简历;   10、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简历;   11、董事会或股东会向担保中心申请担保及提供反担保的决议;   12、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财务报表及本年近期财务报表;   13、公司财务情况及年报、近期报表编报说明;   14、公司一般情况及业务内容简介;   15、企业主要产品技术 专利 证书、获奖证书、产品介绍等复印件;   16、申请担保贷款企业对于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   17、企业对于担保贷款的股东决议;   18、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 什么是融资 担保?    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企业或个人这些资金出借方与主要为企业和个人的资金需求方之间,作为第三方保 证人 为 债务 方向债权方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债务方履行合同或其他类资金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其业务性质上,融资担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双重属性,属于一种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务。融资担保通过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为自己供给和资金需求方双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此促进双方交易的完成。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过程中,信用担保机构要完成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对资金需求方的信用评估;另一方面是向资金供给方提供自身资信证明,取得其对自身信用保证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认可。   在我们国家是存在着担保行业的担保行业,它是一种向他人提供保证的,专门性的行业,这种行业它实际上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如果被担保的人没有及时的还款的话,那么可能会影响到这个担保财产,所以在一些注意事项方面是必须要谨慎对待的。

担保行业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6. 担保公司管理规定

法律分析:公司对外供应担保,必要驰过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依照法定程序审议应承。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遴选通过,董事、总经理及其他上等治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擅自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由于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

担保公司应当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建立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审慎经营模式。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并遵守合同的约定;担保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由于担保公司管理办法有哪些

8. 担保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哪些?说5条以上

  《担保法》总则
  第一条 当事人对由民事关系产生的债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以担保法规定的方式设定担保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第二条 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第三条 国家机关和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违反法律规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四条 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除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债务人、担保人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五条 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以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设定担保的,在实现债权时,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财产进行处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第十条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担保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