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不同营业部的区别

2024-05-17

1. 证券公司不同营业部的区别

一个平台,多个分支。

如果你是基金投资者,那你将有一条最优惠且能提高收益的购买途径.。
你手里的基金,不管你原先在哪个代理经销渠道(银行、基金公司或券商)买进,无论你是开基,封基,还是LOF\ETF,转托管来我们证券营业部均能获得千份之一的奖励(最低都有50元).就是说不管你以前在哪里买入,只要转来我们这里,手续费肯定比别人低千份之一。这部分奖励也可奖给介绍人或机构投资者的经办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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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开放式基金从银行或基金公司转进证券公司的好处是:赎回到帐时间大为缩短并且存在套利机会,赎回时间:银行渠道T+5至T+7不等,券商渠道T+3以下。而套利操作每次增收千分之3左右,操作越多,增收越多,套利收益叠加基金收益就是你的总收益(例如某基金年均收益30%,套利操作年均收益17%,两项相加年平均投资收益47%,远超华夏大盘的收益水平。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基础市场的波动,基金收益并不是每年都是正的,但套利收益却总是为正)。     由于上市型基金(主要就是LOF,ETF)的交易价格和净值不一致,其中的差价如果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还有空间,就可以实施跨市场套利。另外,部分封闭式基金的首发募集、LOF的募集及日常申购有可能是在场外代销机构那里实施的,该部分基金份额如果想转到二级市场交易,这都涉及基金的跨系统转托管的问题。把基金从场外转到场内的,或场内转托管到场外,是基金套利必选步骤(有的券商可以直接在场内实施,但由于场内的手续费很高,一般是没套利空间的)。不是所有券商都有资格做这业务,也不是有这资格的券商都乐意受理这业务。我公司是热烈欢迎各位投资者把基金从场外转到我公司场内交易,各位有需要的投资者可以联系本人开办此业务。我公司为支持投资者套利,场外基金的申购费用将大为优惠(保证全国最便宜,转入基金份额有奖)。

证券公司不同营业部的区别

2. 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1、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不得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其法律责任由证券营业部自行承担。
2、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
证券公司分公司管理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可以不限于1个,但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经授权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经营其他业务。
证券营业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主要负责代理交易和提供证券信息的功能。

3、设立机构程序要求不同
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和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受理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设立证券营业部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及交易设施,开办股票业务时间较长,规模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营业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

3. 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1、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分公司是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不得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其法律责任由证券营业部自行承担。
2、承担的责任范围不同
证券公司分公司管理证券公司一定区域内的证券营业部,可以不限于1个,但不得直接经营证券营业部的业务。分公司经授权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不得经营其他业务。
证券营业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主要负责代理交易和提供证券信息的功能。

3、设立机构程序要求不同
证券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报证券公司住所地和拟设立分公司所在地证监局备案。中国证监会依照《行政许可法》、《证券法》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受理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设立证券营业部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及交易设施,开办股票业务时间较长,规模较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营业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公司分公司监管规定

证券公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是什么?

4. 证券营业部和证券公司的区别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换句话说,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的下属机构。【拓展资料】证券公司分公司成立条件介绍:证券公司申请设立子公司有两种形式:一是设立全资子公司。二是符合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共同设立子公司;其他投资者为境外股东的,还应当符合外资参股规定的条件。设立子公司的条件: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最近一年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近两个月风险控制指标持续达到规定标准;二、设立子公司经营证券经纪等管理业务,近年经营该业务的公司市场份额不低于行业中等水平;三、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止风险转移和利益冲突;四、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要求。证券公司证券分公司经营范围可授权其分公司经营以下业务:一、管理证券公司在某地区的证券销售部;二、经营证券公司某区域的证券承销业务;三、作为自营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自营业务;四、作为管理业务机构,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监管要求:一、是禁止同行业竞争,不得经营有利益冲突或竞争关系的类似业务;二、是子公司股东的股权与公司的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相兼容,禁止子公司不按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即子公司股东应按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和董事推荐权;三、是禁止相互持股,即不得以其他方式投资于其控股股东或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子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或其控股股东或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其他子公司的股份;四、是证券公司不得损害子公司、子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五、是要求建立风险隔离制度。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及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应建立合理、必要的“隔离墙”制度,以防止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5. 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
     换句话说,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的下属机构。

证券公司和证券营业部的区别

6. 证券营业部和证券公司的区别

您好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摘要】
证券营业部和证券公司的区别【提问】
您好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回答】
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换句话说,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的下属机构。【回答】

7.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能超过几个

各证券公司应当明确各类子公司的经营边界,不得开展非金融业务。一类业务原则上只能设立一个子公司经营,子公司应当专业运营,不得兼营。私募基金子公司限于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和其他私募基金业务;另类子公司从事《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金融产品、股权等另类投资业务,不得从事投资业务以外的业务;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提供其他非证券类的金融服务的,参照《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管理。
一、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条件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下列审慎性要求:
1、最近12个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规定标准,最近1年净资本不低于12亿元人民币;
2、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能够有效防范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出现风险传递和利益冲突;
3、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设立子公司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或者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最近1年公司经营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不低于行业中等水平;
4、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要求。
二、证券公司的业务规则有哪些
1、业务风险隔离制度
《证券法》第136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范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
2、证券自营规则
《证券法》第137条规定,证券公司自营业务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不得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以个人名义进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必须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证券公司不得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3、自主经营的权利
《证券法》第138条规定,证券公司依法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其合法经营不受干涉。
4、客户资金的管理
《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以每个客户的名义单独立户管理。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归入其自有财产。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证券公司破产或者清算时,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者清算财产。非因客户本身的债务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查封、冻结、扣划或者强制执行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和证券。

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能超过几个

8. 证券分支和营业部有什么区别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的规定:
  1、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法律责任由证券公司承担。
  2、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证监局批准。
  3、分支机构经营的业务,不得超出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
  4、证券公司撤销分支机构,不得损害客户权益。
  证券营业部是指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机构,证券公司对其所属证券营业部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作为证券公司对外服务的窗口,证券营业部经营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证券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证券营业部是证券公司全资附属的法人机构,不得以合资、合作方式设立,不得以承包、租赁方式经营。
  申请转制为证券营业部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证券市场发展需要。
  2、营运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证券从业人员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4、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及交易设施。
  5、开办股票业务时间较长,规模较大,上一年度日均股票和基金代理交易量原则上达到500万元。
  6、挪用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转制前全部归位。
  7、违规吸收的个人、单位资金及其他负债在改制前全部清退。
  证券营业部的功能:

  1、代理交易的功能,即为证券投资者提供进入市场的通道,包括代理投资者询价、报价和代理完成交易。这是证券营业部的基本功能及存在的基础。
  2、提供证券信息的功能。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提供及时、公正、真实的市场行情信息,包括成交的品种、价格、数量以及买卖盘的价格、数量;二是提供各类市场主体发布的公开信息,即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登记公司等通过指定渠道披露发布的各类公开信息;三是提供各类投资咨询信息,包括市场分析、研究报告和投资建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