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是企业法人代表,她要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2024-05-14

1. 老婆是企业法人代表,她要提出离婚财产怎么分

  是什么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还是独资企业?三种情况各有不同。参照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二)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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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夫妻共创业,法人代表是男方名子,厂地是女方名子,离婚后怎么分配。

这个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一、外遇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 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

一方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股权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但是股权获得的分红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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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婚内注册的公司离婚后如何分配

如果股权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婚前就已经取得并持有的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则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该部分股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权夫妻一方在婚后取得并持有股权的情形下,如果离婚时双方约定持有股权一方继续持股,同时给予另一方对价补偿,则只需双方协议并支付完成即可。如果夫妻双方决定将一方拥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另一方的,则必须符合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所得出资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股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二、夫妻双方均持有同一公司股权对于夫妻婚后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离婚时股权分割相对简单,因为不涉及第三人。一般来说,离婚时股权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无论出资情况如何,双方原则上均可获得公司一半股权,而对于股权所产生的收益也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与他人投资成立的股份公司,则夫妻二人都是公司股东,通常也不存在向股东之外第三人转让股权的问题,分割时也只需根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对股权公平分割。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身份和地位而在公司中享有的权利,兼具财产权与人身权属性。因此,离婚时对股权的分割也必须关注其人身属性,而不能“一刀切”地将股权当作纯粹的财产进行简单分割。此外,股权的价值也伴随公司经营状况而处在不断变化之中,需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资产净产值、公司盈亏、红利分配等因素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 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

一方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股权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但是股权获得的分红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离婚时关于房子应该怎样分有什么法律规定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一方全款买房,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2.一方全款买房,但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法院进行分割。
3.在登记前贷款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是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是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的,都属于共同财产。
5.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离婚时不予分割。
6.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二、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保险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即我们常见的年金型、分红型保险,在离婚时可对获得的保险金进行分割,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方作为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或者夫妻一方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宜认定为个人财产。上述保险在离婚时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否则不能分割。
夫妻为子女购买的保险属于对子女的赠与,在离婚时不再分割。在实践中也会出现一方在双方感情恶化即将发生离婚诉讼时,为了规避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为子女购买高额保险的情况。这种情形下,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能会认定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形,从而要求一方补偿购买保险的费用。所以,为子女购买保险,子女的权益一般不会因夫妻离婚而被分割,但是若以购买保险的方式规避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则存在法律风险。
三、婚前财产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均属于一方等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都只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

6. 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股权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但是股权获得的分红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7. 婚前成立的公司离婚怎么分配

法律分析:一方婚前出资成立的公司,股权是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法分割该股权,除非另有书面协议。但是股权获得的分红收入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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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女方自己结婚前开公司,婚后自己又开了分公司,离婚后公司归谁

  女方自己婚前的公司归女方所有,婚后开的公司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离婚时可以对分公司的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婚姻法》新司法解释,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见: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