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2024-05-14

1.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
2005年8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程序、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准、附则4章2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2. 国有企业无偿划转资产需要交税吗?

法律分析:国企无偿划拨资产是要交税的 。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所称销售货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

3.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一、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3、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2、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3、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4、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4.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
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划拨方无偿划拨的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准予扣除;接受方应视同接受捐赠资产进行计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接受方按接受的资产净值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5.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

国有资产是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就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国家属于历史范畴,因而国有资产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形成和发展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要注意: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
 
 3、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之间无偿划拨资产,划拨方无偿划拨的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准予扣除;接受方应视同接受捐赠资产进行计价,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接受方按接受的资产净值计提的折旧,准予扣除。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收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当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1)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2)若无偿调出时发生清理费的,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账务处理

6.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一、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2、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3、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2、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3、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4、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7.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1、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2、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变化的,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企业间无偿划转资产,如没有特殊规定,划入方应按照上述规定,确认接受捐赠收入,计缴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3、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应当做好可行性研究。无偿划转可行性论证报告一般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被划转企业所处行业情况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规定;
2、被划转企业主业情况及与划入、划出方企业主业和发展规划的关系;
3、被划转企业的财务状况及或有负债情况;
4、被划转企业的人员情况。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税收政策

8. 国有资产无偿划转的会计处理

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无偿调入或调出固定资产的企业,应在“资本公积”科目下设置“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无偿调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2、按照新会计准则,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企业,应计入在“营业外收入”科目。
2005年8月29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印发《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程序、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批准、附则4章22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扩展资料: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