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占百分之55的股份成立的新公司是国企吗。

2024-05-14

1. 国有企业占百分之55的股份成立的新公司是国企吗。

一家企业是否属于国企,关键看控股股东的资本性质。按你的表述,新成立的这家公司55%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那国有资本对这家新企业占据绝对控股地位,新企业属于国企性质。但不是国有独资,而是国资控股的国有股份制企业。

至于说新企业的法人代表是否来自于作为控股股东的国有企业,对新企业的资本性质没有直接影响。(顺便说一句,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两个不同概念)

既然这家新公司也属于国企性质,那你入职并且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话,当然就属于国企员工了。

至于说和谁签合同,那要看你到底应聘哪家企业。作为控股股东的那家公司和新成立的公司属于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关系,但法律上仍然是两家相互独立的企业。如果你应聘的是新成立这家公司,正常情况下应该直接与新公司签约而不是母公司。

国有企业占百分之55的股份成立的新公司是国企吗。

2. 大型企业都是国家占大部分股份吧?

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其主导作用

一是,国有经济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支撑、引导和带动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中发挥关键作用。二是,国有经济应当保持必要的数量,但更要注重在整体分布上的优化和经济素质、技术素质、管理素质等方面质的提高,影响力的扩大。三是,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控制力的发挥,不只是通过国有独资企业的作用来实现的,更要通过大力发展由国家控股和参股的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来实现,使国有资本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四是,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在国家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产业和不同地区,可以有所差别。比如,在流通领域、服务性行业、小商品生产领域及一般加工工业中,国有经济不一定都要占优势。同时,还要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国有经济还应当不断地调整布局,以发挥最佳控制效果。

所以重要的大企业都是国家主导,不过像连锁超市这种大型企业就不一定是国家占大部分股份。

3. 股份占有多少属于国有企业

国有持股100%,那就是国有企业。国有持股占有绝对控制权50%以上,也可以称为国有企业。
一、国有企业的类型
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这类企业主要是准自然垄断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机场等。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企业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通过向国家财政上交股息和红利,间接提供公共服务。如果由于特殊环境,这类企业不得不履行一些公共职能,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不过,在补偿以后,股息和红利不能免除。当然,通过约定和核算,二者可以相抵。
国有参股公司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国家参股公司”或“政府参股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政府只是普通参股者,受到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如果它们也提供公共服务,那是它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应该予以鼓励和支持。对于这类企业,政府参股只是为了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除此之外,政府对这类企业没有任何其他附加的义务。
为了保证各类国有企业尽最大可能发挥各自的作用,应该完善两种作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并赋予不同权重。公共作用采用公共绩效指标,经济作用采用财务绩效,同时辅之于其他绩效指标。公共绩效的核心指标是社会贡献率,财务绩效的核心指标是国有资产增值率,其他绩效指标主要包括客户满意度、企业运营效率、企业创新能力等。
二、国有企业的法律规定
《国有企业资产法》
第十六条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七条
国家出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接受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机构依法实施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
国家出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

股份占有多少属于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