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建设保障性住房?

2024-05-14

1. 为什么建设保障性住房?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气力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其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今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再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简介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从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工作,所以我们把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租,也有售。

为什么建设保障性住房?

2. 怎么参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

注:建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决定了——保障性住房的每个具体项目在法律上,政府是唯一的建设单位。在参与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整个过程中,因政府的特殊性及政府与参与建设单位,实质上不是平等的民事关系,对参与建设单位会产生意外的风险。这此风险主要集中在:1、政府不是建设单位的风险。2、设计变更风险。3、质量风险。4、欠付工程款风险。5、工程竣工日期风险。6、欠付农民工工资风险。上述风险的出现,承按项目的房地产公司或建设总承包商最低要求必须能够按照合同或协议不违约,否则出现风险时,房地产公司或建设总承包商将面临灭顶之灾。
对政府的建设方式进行评估及对政府建设的政治性能以科学的建设性相吻合或基本吻合,承接工程项目的房地产公司或建设总承包商的建设风险能大大降低。
二、参与承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公司或建设总承包商一定要认真研究政府的招标文件,一定要将政府不是建设单位的风险、设计变更风险、质量风险、欠付工程款风险、工程竣工日期风险、欠付农民工工资风险的六大风险通过投标文件化解在投标文件中,一定要将投标的内容写进建设工程合同中。这是为了在风险产生时,房地产公司或建设总承包商在履行建设工程合同时,达到不违约的理想状态。按照中国的实践,特别是在参与承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中后期。
三、政治性组织承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征:
1、组织临时机构办理全权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
具体表现为:招标、投标的单位不是政府,可能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下临时的机构或是政府的一个临时机构,从法律上不是一个法律主体,这是最大的风险。
2、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地方**政绩考核内容。凡涉及到保障性住房建设,一律纳入“绿色通道”,可以先准后审,使保障项目建设提速。
3、土地、规划、城建、环保、消防等部门联合办工或协调办公,完成“先建设后审批”。
4、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不透明。
5、保投入:多方筹资。财政部门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放大财政政策效能,通过采取财政贴息、政府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要积极探索多种筹资办法,充分运用现有融资平台或组建保障性住房投融资机构申请贷款,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6、用集体土地流转来建设保障房或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
7、改变工作程序。
如将土地出让成交后的规划方案、地质勘探、施工图的设计与审查环节提前到土地挂牌前与征地拆迁工作同步进行。与征地拆迁同步,提前开展规划方案设计预审查等。
8、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工期和造价。

3. 保障性住房建设目的是什么?

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气力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其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今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再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简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从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工作,所以我们把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租,也有售。

保障性住房建设目的是什么?

4. 国家要建保障房?什么是保障房?

保障性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都是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都属政策性住房,都是有限产权,购房取得产权未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不同在于,申请保障性商品房不受收入和资产限制;保障性商品房售价中包含基准地价,价格高于经济适用房;转让时,经济适用房原购买价格与相应地段社会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指导价的差价的90%向政府缴交增值收益,而保障性商品房仅需向政府缴交60%的增值收益。
    上市交易指导价由市政府定期制定发布。
 商品房只是特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5. 如何获得保障性住房

  你好,给您以下资料供参考,
  由于每个城市的标准都是不相同的,建议具体事宜咨询下档子的政策,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

  1、必须以家庭的名义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必须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必须是夫妻或父母子女关系;

  3、所有申请家庭成员都具有本市户口,在本市工作和生活,且其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

  4、家庭年收入低于“3人户及以下5万元、4-5人户6万元、5人户以上7万元”的中低收入家庭标准;

  5、家庭资产在中低收入家庭标准的6倍以下,家庭资产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

  6、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

  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社会保障性商品房:

  1、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

  2、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本市的;

  3、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

  4、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5、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申购社会保障性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提供每个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3、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房产的证明资料,申请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产权资料(上述房产,私房提供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租住公房提供租赁合同)。

  4、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5、申请家庭成员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及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6、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经营执照及上年度个人所得税的缴交凭证或其他相关缴税证明。

  7、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8、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的,提供与相关部门签订的原住房腾退协议等证明材料。

  9、住侨房的,提供法院的判退法律文书或侨务部门出具的符合落实华侨政策的证明。

  10、因就学(不含出国留学人员)、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提供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11、现役军人提供经市民政局(双拥办)确认的符合转业安置厦门条件的证明材料。

  12、因支援内地建设、上山下乡等原因迁出户籍,现已返回本市定居且户籍回迁的,提供相关证明。

  13、因在本市大中专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提供毕业证书。

  14、申请家庭成员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明。

  15、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材料涉及各类证件或合同的,应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申请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的程序

  1、领表:凭户口簿、身份证向社区居委会领取《社会保障性商品房申请表》。

  2、填表:按要求如实填写。

  3、申请: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资料。

  4、初审:居委会组织对申请人的户籍、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在社区公示后报街道办审核。

  5、审核:街道办组织对居委会报送的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签署审核意见,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提交住宅办。

  6、打分:市住宅办按本办法规定对申请人进行打分,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7、批准:市住宅办进行复核后,报市建设与管理局批准。

  8、轮候:市住宅办对取得购房的申请人进行公告并进入轮候系统。

  9、配售:市住宅办按得分等情况,组织进行抽房号、配房及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10、交房:根据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办法交房手续,迁移户口。

如何获得保障性住房

6. 保障性住房建设有什么规定?说下

一、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一)按需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十二五”期间,全市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2000万平方米。2011年,全市新建、改建、采购、租赁、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400万平方米,其中,廉租住房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7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04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住房44万平方米。
(二)优先供地,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科学编制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对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要应保尽保、及时供地。不断满足不同居住方位困难群众需求,合理配置建设用地。2011年3月底前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坚决纠正,严肃查处。
(三)加大投入,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10%的要求筹集落实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并在确保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统筹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在财政预算中增加保障性住房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收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大融资力度,拓展融资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筹集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
(四)从严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建设业主单位要优化管理程序,积极申报办理建设工程前期手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促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质量。实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在10月底前全面开工。
(五)加强监管,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租售制度,已具备租售条件的,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方便申请、规范操作、及时保障,确保公平、公正。房管部门要采取实时监控、入户调查、季度抽查、年度复查等方式加强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违规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房管部门要责令其退回租赁补贴、保障性住房或按市场价补缴房款,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责任。
(六)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2011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线标准由2.2万元提高到2.8万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线标准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包括我市城乡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本市户籍的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缴纳一定期限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以及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就业的企业员工。

7.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既可以由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也可以售卖。
随着2011年1000万套保障房任务即将收官,北京、上海等地于2011年12月密集出台保障房管理新政,瞄准保障房资格造假、骗购骗租分配乱象重拳出击。2013年12月2日,北京市政府表示2014年竣工10万套保障房。

扩展资料:
租赁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保障性住房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8.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