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不出资入股合法吗

2024-05-13

1. 股东不出资入股合法吗

股东擅自允许他人出资入股不合法。法律规定,公司股东在其他股东未知晓的情况下同意他人入股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允许出资入股实际上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且公司章程也需修改,应经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因此,股东擅自允许他人出资入股不合法。
一、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有股权转让、减资、回购、解散、破产清算等。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特点。股权转让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人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是通过公司减资实现股东退出,本质是公司回购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要求公司回购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解散公司的情形有几种。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责令关闭解散。破产清算是最干净的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退出破产清算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清算责任人。
二、股东大会决议谁签字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4、会议决议情况: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三、投资入股方式有哪些
投资入股方式如下:
1、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
2、实物,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
3、知识产权,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4、土地使用权或其他可以评估的财产等方式。
一、投资入股的注意事项如下:
1、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2、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3、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入股协议;
4、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
5、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二、投资入股分红的主要特点如下:
1、企业贡献方面,经由转帐手续即可完成入股,减少交易成本;
2、员工利得方面,企业将部分股权透过红利分配方式,转移给员工。
总的来说,投资入股方式主要有资金、设备等方式,投资人在入股之前要选择正确的入股方式和公司,透彻了解投资入股的注意事项,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不出资入股合法吗

2. 要是不出资金可以当股东吗

一、不出资金可以当股东吗
不一定,可以技术抵出资,资源抵出资,能力抵出资。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常见的可以用来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如汽车、房产等实物,或者是土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再或者是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但无论是上述哪种非货币财产出资形式,都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其二是可以依法转让。
但实践中,两个公司合资合作,往往是一个公司看重了对方雄厚的资金实力,另一个公司看重的则是对方的人脉、背景、经验、资源等等,也即通常看到的“我出钱,你出资源”,而且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特定的行业尤其是涉及到政府审批的领域,这些特殊的资源是对整个合作项目的成功与否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因素。
二、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怎样处理
公司股东不出资占有公司股权的,其他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否则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出资义务是股东最基本、最重要的义务之一。公司法规定,目前是实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其认缴的出资。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 股东不出资怎么办?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若股东出资的,则可能存在下列法律风险: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股东不出资怎么办?

4. 股东不出资怎么办

股东是指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并凭借出资享受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的个人或单位,是公司的投资人公司的股权持有者。因此,股东的最基本义务即是出资义务。若股东出资的,则可能存在下列法律风险:1、在经公司催后股东缴纳出资后,股东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缴纳的,公司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就解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2、其他已经按照约定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不出资股东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3、通过股东会或公司章程对未出资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七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资金入股

某某与XXX.合股注册某家投资公司,共计3股份每股需要投入资金120万。由于某某现有资金不足,(投资人姓名)自愿出资金若干万补充某某股份资金。
公司注册后,某某和(投资人姓名)共同投资的120万参与的第一个投资项目。该项目盈利数额以公司该项目结束后的账务结算报表为准。第一个投资项目获得利润由某某和XXX按照投资比例分配。并全部退出本金。
 
建议你最好放弃这个投资!没有什么把握。一旦投资项目失败,你也是需要承担投资风险的!你和你朋友不是借贷关系,是投资,但你作为投资人,还没有参与权利。你有权利去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吗?这样的投资你有把握吗?

资金入股

6. 股东入股资金没有到位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股东出资不到位的:向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7. 出资入股企业的问题

小心上当。。。
1. 我入股后,公司应该办理什么样的手续;
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登记手续。
2. 技术股和资金股的区别是什么?
如果登记成功,分红是没有区别的。只是你技术入股,不用花钱而已。
3、我朋友说公司不需要改变类型的。不大可能的,应该变更为合伙企业。
到工商部门办理的时候人家会告诉你的,需要股权登记表、章程、验资证明之类的。

出资入股企业的问题

8. 股东不出资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股东不出资的处理方式是,公司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出资;如果股东仍拒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决议将该股东除名,并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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