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 p2p的四条红线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2024-05-17

1. 银监会 p2p的四条红线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银监会 p2p的四条红线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不能设有资金池,不允许非法吸储,不允许担保,明确平台中介性质,简称四条红线。Plus0避免了这些问题,在Plus0借款必须得有抵押物,这是对投资者负责,也是对平台负责。
  银监会对p2p行业的3条红线是什么  1.明确平台的中介性质。  2.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3.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运作。
  银监会管P2P理财吗  可以选A2P融资租赁,风险小,然后选大平台投资,E租宝1元起投,14.6%年化,推荐人,理财师请填写ZXM88。送红包
  p2p理财银监会全称是什么?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政策后经后的行业发展应该会越来越好的,我是觉得挺好的,P2P刚开始兴起是我就注意到了,当时不怎么敢投,毕竟工资少,就一直看,最后发现还是自己投一下学到的东西最多,然后后来就混各个论坛,发现了互惠理财网,虽然上线不久,但发展很快啊,不过确实,利率13.2%在行业内算是中上等了,风控做的也不错,信息公示做的也很透明,所以还挺放心的。小本投资,图个安全。
  银监会与P2P是什么关系  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
   
  银监会批准的P2P排行  银监会不批这个
  钱升钱p2p通过银监会监管吗?  银监会不管p2p的,那是管理银行的
  P2P的原理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P2P平台的核心是民间借贷互联网化,起到中介信息服务商的作用,  就像国泰财富一样~~~
  央行和银监会哪个更牛,p2p是否属于银监会监管  明显是银监会的级别更高一些,因为银监会管理所有银行业的机构,央行只是其中之一。另外网贷行业确实属于银监会的监管范围,所以才会出台那么多监管政策
  银监会待遇问题,有人知道吗  你好,有关银监会职位待遇好不好,发展前途怎么样,从以下3个方面解答:
   1、薪酬待遇 
  银监会(证监会)薪酬管理规定是参照公务员待遇进行的。公务员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补贴+奖金。基本工资也就是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补贴分为车补,取暖补助,出勤补助,山区补助,地区差别补助等。具体的享受类型根据所在地区尽心划分。比如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奖金工资对每年考核合格的人发放。
   2、福利待遇 
  银监会(证监会)的薪酬管理与公务员一样,那么福利待遇当然也相同,相比于其他企业来说福利待遇相当好了。福利缴纳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3、发展前途 
  银监会(证监会)发展的空间并非一定的,地域不同职位不同情况就会有所不同。总体来说,省级机构发展空间较市级更大一些,但市级机构属于基层,更锻炼人。
   

银监会 p2p的四条红线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2.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网贷平台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效解决了平台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也提高了平台的跑路成本,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平台跑路的概率,但是在第三方托管的模式下,如何防止平台通过造假来解冻托管资金的问题,仍然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P2P网贷平台发展 四条红线不能碰: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以上就是,互联网政策监管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和要求,网贷政策的监管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更是对P2P平台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作为投资人也要及时关注网贷监管相关的资讯,才能做到投资放心,对网贷平台的好坏心里有数。

3.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网贷平台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平台有效解决了平台随意挪用投资人资金的问题,也提高了平台的跑路成本,这在客观上降低了平台跑路的概率,但是在第三方托管的模式下,如何防止平台通过造假来解冻托管资金的问题,仍然需要业界和监管部门共同探讨。  互联网金融监管要求:  P2P网贷平台发展 四条红线不能碰: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P2P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以上就是,互联网政策监管对网贷平台的规范和要求,网贷政策的监管是对投资人的一种保障,更是对P2P平台的严格规范和约束,作为投资人也要及时关注网贷监管相关的资讯,才能做到投资放心,对网贷平台的好坏心里有数。
  P2P网贷行业的十大监管原则是哪些  目前详细的监管细则还没有出来,但是有四条红线和十大监管原则  一、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投资者的资金,不能建立资金池,我们P2P不是经营资金的金融机构;  二、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原则要求,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P2P是为双方的小额借贷提供信息服务的机构,应当清晰其业务边界,应与其他法定特许金融服务进行区别;  四、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有很强的专业性,应有一定的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同时对他的风险控制、IT设备、资金托管等方面也应该有一定的资质要求。P2P机构应做好风险评估、风险提示和投融资限额的规定;  五、是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托管是独立的监管行为。同时尽可能引进正规的审计机制,P2P机构自己不能碰钱,这也是为大家避免非法集资的行为;  六、是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自身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得为借款本金或者收益作出承诺,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只是信息的提供者,不得从事贷款和受托投资业务、不得自保自融,这也是避免非法集资、诈骗等行为。  七、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我们很高兴看到现在规范P2P机构融资的利率已经在逐步的下降,也接近了合理的水平;  八、是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充分的提高信息披露的程度、揭示风险,既要向市场披露自身的管理和运营信息,也要向投资者做好风险提示,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是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是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P2P网贷监管思路明确划定四条红线银监会相关负责人日前也发表了对P2P平台的监管思路,明确了应该合理设定业务边界的四条红线:  一、是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是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是不得搞资金池;  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且在实现行业规范之后,银监会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或将开展资金托管业务。
  p2p平台七大监管原则出来后那些p2p平台符合要求  P2P平台最新的十大监管原则:  一、P2P监管要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建立资金池;  二、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  四、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  五、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  六、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  八、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其实,这些原则对于P2P平台来说都是一个行业门槛、行业标准的、行业监管来看的,总体上达到这十个标准是比较容易的,正规的P2P平台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门槛,所以,监管出来很多平台都会符合的,你可以看看:挖财猫、陆金所、人人贷等平台,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
  p2p 四条红线 十项原则 是在哪个文件中  p2p 四条红线 十项原则 是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什么是p2p网贷监管有十大原则  所谓十大原则,都是投资者YY出来的,监管部门目前是银监会的普惠金融部,监管细则还没公布,估计今年会出来。
  2015年国家对P2P行业会加大监管力度吗  越来越多国资和银行系的进入,国家对互联网金融这一块的监管力度肯定会加强,对于P2P平台来说,以后会日趋规范化和可控化。对于投资人来说,选择一个合理可靠如宝点这样的平台是最重要的。
  p2p监管细则出来了没?  还没呢!已经在加紧了,现在行业还没稳定,又不能一刀切,很难的
  P2P监管13条红线对P2P投资人和平台有什么影响  对于投资人来说,相应的要求是筛选平台的关键,判断平台是否不符,然后降低投资风险。而对于平台来说,是让行业更好发展的。
  对p2p网贷监管要坚持什么原则  1.P2P的发展要坚持业务本质,不得建资金池。  2.落实实名制原则,资金流向要清晰。  3.P2P要清晰业务边界,区别于其他法定金融业务,打击冒名非法经营。  4.P2P要有行业门槛。  5.贷款人和投资人的资金要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6.P2P自身不担保,引入的担保机构要有资质,不能承担过多担保倍数。  7.要有明确的收费机制,力求长期的发展,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  8.应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既要披露自身和运营信息,也要进行风险提示。  9.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  10.坚持小额化、普惠金融、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 。
  监管新规下,P2P还是原来的P2P吗  本质不变,不过很多具体的变了  打个比方,一般以前的城市,都有一条著名的商业街,比如城隍庙,步行街。但是被城市规划一管,立马花样换新。  这和严管之下的步行街是一样的。  收益变低,门槛变高,流动性变高,风险性减小,科技型增加
   

p2p十大监管原则及四条红线个人见解跟心得哪位大神能写出来

4. p2p行业不可触及的 三条红线 是哪些

人民银行对P2P网贷提出的三条红线是:“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考察一个平台无外乎考察如下几点
推荐如下几点判断标准

“三大纪律”就是选择P2P平台的三大原则,第一,选择一些大的第三方评级机构上排名靠前的P2P平台;第二是选择获得风险投资的P2P平台;第三是选择那些风控模型比较先进,分辨能力比较高的平台。
“八项注意”指的是P2P网贷投资时需要当心的具体细节。第一,平台创始人来历不明不投;第二,运营团队没有互联网和金融背景的不投;第三,没有风控和技术团队的不投;第四,收益虚高的不投;第五,借款标的太大不投;第六,虚假标的和虚假担保不投;第七,资金流向落后或者产能过剩产业的借款标的不投;第八,涉嫌自融的平台不投。

5. P2P最新监管文件,又禁止了哪些业务

1.P2P关停并转
提到“关停并转”,读者可能会联想到“落后产能”,网络借贷平台作为几年前搅动传统金融界的“鲶鱼”,也许历史使命已完成一个阶段。下一步是要寻找网贷行业的新出路,
“如何绕道《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俗称8.24文),易港金融网贷企业多数情况下问,我们如何将148条里的细节进行变通?20万、100万的限额是否可以打破?”
我们认为,如上问题,属于“木已成舟”,必须遵照执行,除非你不是P2P网络借贷平台。
这就意味着,一部分企业会被挤压出网贷市场,才有了“关停并转”的说法。
如何“关门”,以我们的经验,重点是“还款到位”,没有引起涉众型案件,不解释,你懂的;关于“停业”,请参照前一款;关于“并购”,如今大型国企、央企、上市公司(含金融类企业和实业)已经开始在市场上寻找“标的物”,我们认为这是一个P2P出售的好机会,虽然有些网贷平台积极谋求上市,但上市的周期较长,时间成本大;关于“转”,我们最看好这个路径,将网贷平台转为金融科技、导流网站、财经媒体、持牌机构都是“选项”,具体参照自身情况和历史问题改造。
2.校园贷清理整顿
文件第28项专门提出,重点做好校园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这句话直接影响了如今很多校园贷的主营业务,恐怕也将影响他们的海外上市进程。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文件直接“一刀切”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保护力度过大,打击面有点大。我们认为,核心点可以是“具备还款能力”,只要与还款能力和主观认识相匹配,可以开发一些高校的普惠金融产品。
3.现金贷清理整顿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确保出借人资金来源合法、禁止欺诈、虚假宣传,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有关规定,不得违法高利放贷及暴力催收。
这一款的直接意思是:反对高利贷泛滥。根据最高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我们认为民间借贷利率上限为年化36%,一般不得超越。中国历史上有高利贷传统,为防止引发地区稳定风险,严管现金贷,不鼓励“非劳动获益”是公共管理者的初衷。

P2P最新监管文件,又禁止了哪些业务

6. P2P行业存在的四条红线是什么?

P2P行业存在的四条红线是:

一、要明确平台的中介性;
二、明确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
三、不得搞资金池;
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7. 监管细则出台后,给P2P带来哪些影响

投理想:
首先:监管细则里最重要的一条,有关借款限额的限额令,此外,监管细则规定的另一门槛是银行资金存管,其次:网贷行业“小额分散”的监管思路已确定,而从业机构也在逐渐调整战略方向。最后:P2P行业的收益率或许将面临一次大范围下降。相比于之前两年P2P行业的超高收益,现在的市场收益率可以说已经变得极低。不过从另一个角度看,收益率下行,也是政策调控的效果,是市场回归理性的体现。对投资人来说,谨慎对待高息平台,也是投资理财观念进步的表现。(车辆质押平台)

监管细则出台后,给P2P带来哪些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