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交,未备案.备案需要多久

2024-05-17

1. 已提交,未备案.备案需要多久

一般万网20个工作日左右,新网一周左右。
    以万网备案过程为例,信息审核需要经过三个步骤:
   1、万网审核
    由于各地通管局要求不同,在万网备案系统上显示的“万网审核”时间不一样:
    (1)不需要邮寄资料的地区,一般二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需要邮寄资料的地区,提交备案信息后并邮寄相关资料到万网,万网收到资料后开始审核。如果备案信息填写正确且邮寄的资料合格,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即从提交备案信息后到资料邮寄到万网这段时间内,在备案系统中都会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由于邮寄资料需要一定时间,所以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的时间稍长;
    PS:主办单位为广东地区的用户提交备案资料后需先将资料邮寄到万网,万网审核通过后,再邮寄至广东通管局,广东通管局审核通过后,万网再将用户的备案信息提交。即从用户提交备案信息至万网提交备案信息至通管局这段时间内,在备案系统中都会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由于有二次邮寄资料并等待管局回复的时间,所以显示“万网审核”状态的时间较长;
     2、待提交至通管局审核
     表示您提交的备案信息已通过万网审核,备案系统正在向管局系统提交您的备案信息,备案系统会显示“待提交至通管局审核”,提交时间取决于管局的接口可靠性,正常时间在一天以内;
     3、待通管局审核
     表示备案信息已成功提交至工信部接口,通管局正在接收数据或审核,审核时间一般为20个工作日。

已提交,未备案.备案需要多久

2. 备案审核需要多久

网签备案审核需要十五天,但是前提是网签需要的材料以及手续全部备齐,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房产机构买房的,买方是不需要自己去当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办理网签的,卖方会主动为其办理网签手续,但是如果是私人交易的,就需要房屋的原所有权人以及买受人亲自办理。
      买房子其实不仅是一个买的过程,还是一个学习的过程,在买房的时候我们会遇到很多从来没有听过的词,例如:网签、备案之类的,今天呢,我们就要来详细的来了解一下网签和备案,看看到底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网签和备案有何区别?下面就是小编的知识介绍了。一、网签备案审核需要多久?      一般需要15天。从审核资质的那一天开始,如果大家办理手续快的话,基本15天就可以办理完所有手续了。买新房住宅与买商住,网签准备的材料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1、买住宅网签材料      购买住宅,在认购阶段时会做购房资格核验,提交的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社保缴存或个税缴存记录、非本市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由于网签材料与购房资质审核材料有重合,所以在网签时,一般只需要购房者本人携带认购书、定金收据、银行卡即可。      2、买商住网签材料      购买商住房,网签前不需要进行购房资质审核,所以网签需要携带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居住证、社保缴存或个税缴存记录、认购书、定金收据、银行卡。二、租房网签的范围是什么?      出租人持有的住房权属证明属于下列七种类型之一的:      1、绿色或黄色上海市房地产权证;      2、咖啡色房屋所有权证;      3、红色不动产权证;      4、上海市房地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5、上海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及房屋交接书;      6、新建商品房出售合同,或者新建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房屋交接书;      7、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红卡,不含蓝卡和白卡)。三、房产网签备案流程有哪些?      1、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      2、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无误的协议或合同。      3、再统一在网上签订正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4、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核,审核通过后,产生备案号,显示在合同每页的右上角。      5、然后由开发商打印出合同,在打印出来的合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持所需的份数。网签成功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产生备案号,购房者可根据备案号进行合同查询。      网签和备案中的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进行房屋买卖的双方需要办理网签,之后才能进行房产变更登记,即买受人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办理房产证,而对于房屋租赁的,也是需要办理网签的,但是与房屋买卖不同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的网签是为了办理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3. 备案和审批能同时存在吗

您好, 亲,备案和审批能同时存在吗

不一样哦,法律分析: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 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 资的中小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 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 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国务院的法规、规章备案工作,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

第六条 依照本条例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径送国务院法制机构。报送法规备案,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规备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报送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报送法规、规章备案,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法规、规章的电子文本。【摘要】
备案和审批能同时存在吗【提问】
您好, 亲,备案和审批能同时存在吗

不一样哦,法律分析:1、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 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备案制适用于企业投 资的中小项目。

2、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是对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批,而核准制只是政府从 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不负责考虑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资金来源、经济效益等因素。

3、程序环节不同。过去的审批制一般要经过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等多个环节,而核准制、 备案制只有项目申请核准或备案一个环节。

法律依据:《法规规章备案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国务院的法规、规章备案工作,履行备案审查监督职责。

第六条 依照本条例报送国务院备案的法规、规章,径送国务院法制机构。报送法规备案,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法规备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报送规章备案,应当提交备案报告、规章文本和说明,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装订成册,一式十份。报送法规、规章备案,具备条件的,应当同时报送法规、规章的电子文本。【回答】

备案和审批能同时存在吗

4. 备案和审批能同时存在吗

备案严格地讲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像行政审批那样可以追溯其法源,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使用过这样的名称。它是行政机关对某种行政管理方式的概称。备案从其字面上来看,顾名思义就是报告、备案。其本质是一种公示,就是行政相对人将其需要进行的行为活动告知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将相对人报告的资料使其他人知晓,为事后检查监督提供资料或某种依据。

由于备案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行政管理方式,所以备案事项的制定并无法律层面的要求,而是由行政主体在自己行政管理的范围内,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制定,也就不像行政审批那样受到强制性法律的调整。但有关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也应符合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要突出服务意识,为相对人提供便利。

2.行政备案的本质

备案制从本质上说应是一种服务性的管理模式,其本身是不应具有强制性的。相对人提供的备案材料的作用是告知行政机关自己将要进行的某种行为和提供便于行政机关进行事后监督的依据。行政机关作为接受备案材料并保存该备案材料的单位应当设立审查程序,但该项审查应不同于行政许可中的审批。

3.行政备案与行政审批的区别

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报送材料的审查一般分为形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性审查即只是对报送材料的格式、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而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审查责任。

实质性审查又称为全面性审查,是对材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查义务。行政审批中的审查为实质性审查,而对备案材料只应进行形式性审查而不应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备案不同于审批,审批是行政机关强制性权力的应用,被审批的事项是属于普遍禁止性的行为。 备案的事项一般不是禁止性事项,相对人不是因为备案后才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而是在备案以前已经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摘要】
备案和审批能同时存在吗【提问】
备案严格地讲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像行政审批那样可以追溯其法源,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使用过这样的名称。它是行政机关对某种行政管理方式的概称。备案从其字面上来看,顾名思义就是报告、备案。其本质是一种公示,就是行政相对人将其需要进行的行为活动告知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将相对人报告的资料使其他人知晓,为事后检查监督提供资料或某种依据。

由于备案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行政管理方式,所以备案事项的制定并无法律层面的要求,而是由行政主体在自己行政管理的范围内,根据工作的需要进行制定,也就不像行政审批那样受到强制性法律的调整。但有关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也应符合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的基本原则,要突出服务意识,为相对人提供便利。

2.行政备案的本质

备案制从本质上说应是一种服务性的管理模式,其本身是不应具有强制性的。相对人提供的备案材料的作用是告知行政机关自己将要进行的某种行为和提供便于行政机关进行事后监督的依据。行政机关作为接受备案材料并保存该备案材料的单位应当设立审查程序,但该项审查应不同于行政许可中的审批。

3.行政备案与行政审批的区别

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报送材料的审查一般分为形式性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性审查即只是对报送材料的格式、内容形式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而对材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审查责任。

实质性审查又称为全面性审查,是对材料的格式、内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查义务。行政审批中的审查为实质性审查,而对备案材料只应进行形式性审查而不应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备案不同于审批,审批是行政机关强制性权力的应用,被审批的事项是属于普遍禁止性的行为。 备案的事项一般不是禁止性事项,相对人不是因为备案后才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而是在备案以前已经具有了从事该项行为的资格。【回答】

5. 登记备案信息提交后,经多长时间办理通过?

协会在收齐机构的申请材料及书面承诺函后,立即开展登记工作。协会可以采取约谈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相关专业协会征询意见等方式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除暂缓登记情形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登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办结登记手续,同时相应办理会员入会手续。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的,协会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代理登记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通过了解可知,其需要具备的条件,不管是私募基金本身还是相关人员都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并且任一条件都是缺一不可的。另外,在登记备案信息提交后,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核查,才能办理通过。
一、银监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检查,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采取有关措施。
第三十二条中国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
第三十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公开谴责等行政监管措施。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所称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券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十五条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创业早期的小微企业。
享受国家财政税收扶持政策的创业投资基金,其投资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基金业协会在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投资情况报告要求和会员管理等环节,对创业投资基金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行业自律,并提供差异化会员服务。
第三十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创业投资基金在投资方向检查等环节,采取区别于其他私募基金的差异化监督管理;在账户开立、发行交易和投资退出等方面,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便利服务。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二、私募基金备案实缴金额要求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名称鼓励增加“私募”字样,但目前暂不作强制性要求。经营范围和名称不符合自律要求,又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工商变更的,可先书面承诺事后变更。对实缴资本提出要求,实收资本/实缴资本不足100万元或实收/实缴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认缴资本的25%的情况,协会将进行提示和公示。明确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的备案要求,因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私募基金投资者中涉及有限合伙企业的,若未备案需要穿透核查。私募基金投资者包含员工跟投且跟投金额不满足合格投资者标准的,备案要求上传员工在职证明、劳务合同等文件。

登记备案信息提交后,经多长时间办理通过?

6. 二次备案是什么意思

以建筑装饰公司二次备案为例:一般指的是二次装修消防备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