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担保债券是什么?

2024-04-27

1. 抵押贷款担保债券是什么?

抵押担保债券:是一种综合体现了分期支付证券和分级支付证券的特点的多层次的转付证券。该债券结构的核心技术在于根据支持资产未来每期所产生的收入的多寡而分别创造短、中、长期不同级别的证券,从而达到减低投资者所面临的系统风险的目的。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券于发行后都同时计付利息,但本金却是按级别优劣依次偿付;而“Z级”债券利息只计不付,累计复利,只有在前几级“正规级”债券偿付完毕后,“Z级”债券才开始清偿本息;因此,“Z级”债券又被称为应计利息档债券,实质上是一种附有本息禁偿期的债券。在所有“正规级”债券都得到本息偿付后,剩余的支持资产的收入将全部支付给“剩余级”债券所有人。
抵押担保债券特点:利用期限分层技术重组基础贷款组合的现金流,创造出不同期限档次的证券,投资者的风险与潜在收益随证券期限的延长而增长。CMO的典型形式一般包含四级债券:A、B、C级和Z债券。贷款组合的现金流首先用于支付A级债券的本金,当完全偿付后,转而支付B级债券的本金,同理再行支付C类债券本金。A、B、C 级债券在发行日开始即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当前三类债券本息都被偿付后,从资产池中产生的剩余现金流方可用于支付Z债券的本息。Z债券是应计利息累积债券,在其前面各级证券本息被清偿后,才开始享有利息和本金收入,未支付的当期利息累积起来加入其本金余额。Z债券存在的效应是,前N级债券的本金支付因Z债券利息的延迟支付而加速。

抵押贷款担保债券是什么?

2. 抵押贷款担保债券是什么

一、抵押贷款担保债券
一个典型的CMO一般地包含有数个“正规级”债券和一个“剩余级”债券,其中,“正规级”债券的最后一级又称为“Z级”债券。除“Z级”债券以外的每级“正规级”债券于发行后都同时计付利息,但本金却是按级别优劣依次偿付;而“Z级”债券利息只计不付,累计复利,只有在前几级“正规级”债券偿付完毕后,“Z级”债券才开始清偿本息;因此,“Z级”债券又被称为应计利息档债券,实质上是一种附有本息禁偿期的债券。在所有“正规级”债券都得到本息偿付后,剩余的支持资产的收入将全部支付给“剩余级”债券所有人。
二、抵押贷款担保债券的种类
1、现金流量型CMO
一种通过发行不同信用级别的债券并利用发行所得来购买证券化交易资产池,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来支付债券投资人的结构化融资工具。对各投资者的偿付一般是持有最高评级等级债券的投资者最为优先,依此类推,最后才是最先承担资产池损失风险且其所持有的CMO通常未经过评级的权益型投资人。作为承担资产池最先信用损失风险的回报,权益型投资人通常可以取得资产池的大部分剩余利息,且其投资收益率可能较高。SPV会把发行CMO的收入用于购买证券化资产和支付执行交易过程中的相关成本。
2、合成型CMO
在没有实质移转资产的情形下,利用信用衍生商品实现与现金流量型CMO同样具有转移信用风险功能的结构化工具。在合成型CMO中,投资人的款项并不直接用于向发起人购买证券化资产,SPV只是名义上拥有证券化资产,资产实际上仍属于发起人。SPV将就证券化资产与第三方签定信用违约交换合约(creditdefaltswap),由第三方向SPV购买证券化资产的信用保险,第三方定期向SPV缴交的资产信用保费,SPV将承担证券化资产的信用风险。
证券发行款项可由SPV或第三方持有,SPV持有的投资人款项应按交易规定投资于低风险的合格金融工具如公债等。证券本息偿付来源于资产信用保费和证券发行款项的投资收入。在SPV持有证券发行款项的情况下,当证券化资产发生信用损失时,SPV应向第三方支付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金额,SPV应在证券化交易终止时会将其持有的剩余款项归还投资人。若证券发行款项由第三方持有,则在证券化资产发生违约时SPV会与第三方协调并针对损失进行估价确认,由第三方在交易结束时将扣除证券化资产的信用损失后的剩余款项支付给证券投资人。合成型CMO除了可进行债务工具的风险交易外,也可用于“捆绑”企业或其它类型的信用风险。合成型CMO可有不同交易结构,其基础资产既可以是实质资产也可以是衍生商品。
3、市值型CMO
现金流量型CMO类似,投资人购买证券的投资金额被用于购买证券化资产。但SPV并不是根据证券化资产面值而是根据每类资产的放贷比例(advancerate)发行证券。由于每一类资产的放贷比例一般取决于其历史价格或报酬率波动性,相互之间并不相同,因此,证券化资产池将定期按市价进行评估。若资产池的价值过低以至于背离其放贷比例时,则资产担保品将被出售以使资产的放贷比例回复至应有的水平,担保品出售所得现金款项将偿付给投资人。市值型CMO证券化资产可以为传统公司债及贷款,也可以是其它金融工具如私人企业股票或避险基金股份等。
4、混合型CMO
得名于其资产池构成的“混合性”,该类CMO的证券化资产既有从发起人处购买的资产,也有通过信用违约交换合约指定的资产,由此决定了混合型CMO兼有上述各类型CMO特点。

3. 债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债权不能抵押,主要是因为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可以参考民法典4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拓展资料1、普通债权能不能抵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2、债权质押的方式《担保法》对普通债权出质的方式与生效要件亦未予明确,根据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有: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依《担保法》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3、《担保法》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由此可见,证券债权质押以向质权人移交权利凭证的占有作为公示方式。对于性质上不能以交付权利凭证而设定质权的财产权利,《担保法》规定了以登记作为合同的生效要件,如股票、商标权、专利权出质以登记之日起生效。4、普通债权一般不具备特定的权利凭证,无法以权利凭证的交付作为公示方式,但《担保法》亦未规定普通债权质押以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不能以双方未交付权利凭证或登记作为普通债权质押不生效的理由,但质权人为保证自已质权的安全,应当在质押合同中约定设质人交付债权证明文件的义务,质权人可通过对债权证明文件的审查来控制风险。普通债权质押由于缺乏对其质权的公示方式,质权不应当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5、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

债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4. 国债可以抵押贷款吗

凭证式国债可以抵押贷款,贷款额度起点为5000元,每笔贷款不得超过国债面额的90%,贷款利率参照同期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执行,可适当的上下浮动。不过,如果凭证式国债所有权有争议、或已挂失、或被依法止付,则不能申请抵押贷款。扩展资料:国债(national debt; government loan),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由国家发行的债券,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是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中国的国债专指财政部代表中央政府发行的国家公债,由国家财政信誉作担保,信誉度非常高,历来有“金边债券”之称,稳健型投资者喜欢投资国债。其种类有凭证式国债、无记名(实物)国债、记账式国债三种。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国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主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和商品证券等。狭义上的证券主要指的是证券市场中的证券产品,其中包括产权市场产品如股票,债权市场产品如债券,衍生市场产品如股票期货、期权、利率期货等。

5. 债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债权不可以抵押贷款。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应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2、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受不知的不利后果;3、质押人应当其质押的债权的债务人,又称第三债务人发出通知书,通知第三债务人该债权已质押的事实,并且明确质权人有保全质押债权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1、汇票、本票、支票;2、债券、存款单;3、仓单、提单;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6、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1、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2、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4、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5、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6、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债权可以抵押贷款吗

6. 债权能否抵押贷款

法律分析: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7. 企业债券能抵押吗

企业债券没有抵押担保。
一、构成变造公司债券罪如何量刑
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采用涂改、挖补等方法,改变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的日期和增加其面值的行为。
二、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惩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三、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会判多长时间?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以使用为目的,仿照真实有效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制作的假的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企业债券能抵押吗

8. 债权能否抵押贷款

抵押权的客体有动产和不动产,债权属于权利,所以债权不能抵押,但是债权可以进行质押。
一、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抵押权预告登记具有的法律效力:
1、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对后来发生的与该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效力。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权利性质可视为是一种准物权,或称之为“次抵押权”,其效力弱于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等担保物权,但优于债权。
3、预告登记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只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4、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目的仅是为了保障将来能对享有抵押权,即权利人依据预告登记享有优先设立抵押权的权利,在抵押权办理登记生效之前,权利人并不直接享有抵押权,亦不能据此主张享有抵押权。
二、抵押权和质权哪一个优先?
抵押权和质权,应当是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优先,其次是质权,然后是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如果当事人以自己的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或者质押财产进行优先受偿。
三、抵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为了实现债权,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动产作为担保,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留置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得到清偿。
抵押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成立条件不同】:
抵押权是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则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无需债务人的意思表示。
【实现方式不同】:
抵押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可见,留置权的法律强制性要比抵押权强得多。
【优先效力不同】:
同一动产同时存在留置权与抵押权的,留置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