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大病救助怎么申请
重庆大病救助申请流程如下:1、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凭有效身份证明、城乡低保证、五保证或重点优抚证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缴费参保,经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与区县民政局核对身份无误后给予资助,对象仅缴纳个人需出资部分即可参保;2、门诊救助。普通疾病治疗由救助对象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救助。重大疾病门诊化疗、透析、输血治疗,需到户籍所在区县(自治县)或街道、乡镇民政申报备案;3、住院救助。医疗机构确认需住院治疗由救助对象凭社保卡和身份证明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享受救助。重庆大病救助需要以下条件才能申请: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2、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3、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 大额疾病医疗保险的重庆规定
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并按规定缴纳了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以下简称“大额医保”)费用的,便可享受大额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因病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经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再由大额医保基金报销。报销的最高额度是50万元/人。单位缴费方面,用人单位增加大额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从1%调整至1.5%;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从2%调整至1.5%。市人社局解释,此举调整了社会保险险种之间的缴费费率,目的是为了不增加单位的负担。个人缴费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元调整至3元,2015年调整至4元,2016年调整至5元。以后根据重庆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应缴大额医保费,从2014年10月起实行按月征收。”重庆市人社局表示,10月时参保人员会发现工资被多扣了9元,这是对今年1至9月个人缴费部分的补收。重庆市人社局还表示,大额医保的报销起付线在2017年前会逐年上调,2015年由3.2万元上调至3.7万元。2016年由3.7万元调整至4.2万元,2017年由4.2万元调整至4.7万元。以后会根据重庆市职工社平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2015年1月1日起,重庆市将采取用大额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经办改为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实行风险共担。
3. 重大疾病救助政策知多少
【摘要】 重大疾病救助是政府关爱贫困、低保家庭的政策之一,符合救助标准的家庭可根据政策要求申请救助。那么 重大疾病救助政策 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一下。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慈善医院关于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试行办法》(穗民[2002]123号) (二)资助对象 享受本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对象(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不列入此资助范围); (三)资助病种 所资助的病种包括: 1、急性心肌梗塞;2、脑中风(急性期);3、慢性肾功能性衰竭;4、恶性肿瘤;5、急性坏死性胰腺炎;6、急性重症肝炎;7、严重脑外伤;8、危及生命的良性脑瘤;9、血液病;10、重症精神病;11、消化道出血;12、心力衰竭;13、呼吸衰竭;14、严重的意外创伤;15、经广州市慈善医院核定的重大疾病。 (四)资助标准 1、医疗资助金的起付标准为500元; 2、实行总额控制,资助对象享受的医疗资助金每人每年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3万元。 医疗资助金对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的资助比例:低保对象医疗资助额不超过80%; (五)医疗资助金申请与审批 1、申请人填写《广州市城镇特困人员重大疾病医疗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经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镇)审核加具意见后,送所在区民政局审批。 2、申请人应携带下列资料到居委会、街道(镇)申请: (1)区一级以上医院鉴定诊断证明(因危急住院待确诊的,携定点医院入院通知书); (2)身份证、户口簿和《广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3)患重大疾病后,当年接受资助及使用情况。 3、区民政局根据资助申请资料进行调查复核,并与广州市慈善医疗管理办公室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在接受医疗资助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办理审批医疗资助金额;对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答复申请人。 4、申请人凭批准的医疗资助申请表到广州市慈善医院治疗,应按规定交付医疗资助起付标准金额和交付医疗费个人支付金额。 慧择提示: 重大疾病救助政策是指参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化解因大病治疗所带来巨大的经济风险而建立的一种医疗政策。只要符合条件才能享受重大疾病救助待遇。
4. 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暂行保险办法的通知
你这种情况必须到户籍地的街道(乡镇)办理相关社保、医保接续手续后才能续交。你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必须你自己到场办理。给你一个办理的流程,工供参考。一、项目名称: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理流程二、政策依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三、受理条件:(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二)城镇失业人员;(三)国有企业“双解人员”(四)本人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纳入本统筹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以下人员;1、原所在单位已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他单位退休人员;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按法定退休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3、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对曾在我市城镇用人单位工作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有关养老保险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25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超龄人员)。(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撤销或其他原因终止,按其法定条件,法定程序办理退休的人员。四、申请材料:1、未退休人员: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籍关系不在本统筹区的需要提供有效暂住证明),以及下列证件之一:①除与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外的劳动关系证明;②解除劳动关系证明;③失业证。2、符合参保条件的退休人员: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养老保险退休证(超龄人员资格证)、退休待遇审批表,以及能证明原退休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关闭、解体、撤销以及其他原因终止的证明材料。上诉各类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五、办理程序:1、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在街道(乡镇)办理;2、参保人于办理完参保手续的次月1至10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工商银行开户,缴费。六、受理部门:重庆市各街道(乡镇)社保医保窗口。七、办结时限:参保人员资料齐全当日办结;领卡需3—4个月。八、缴费标准:按当年社平工资单独缴纳医保好像不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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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额疾病医疗保险的重庆规定
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并按规定缴纳了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以下简称“大额医保”)费用的,便可享受大额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因病住院或特殊疾病门诊治疗发生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经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后,再由大额医保基金报销。报销的最高额度是50万元/人。
单位缴费方面,用人单位增加大额医保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从1%调整至1.5%;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从2%调整至1.5%。市人社局解释,此举调整了社会保险险种之间的缴费费率,目的是为了不增加单位的负担。
个人缴费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月2元调整至3元,2015年调整至4元,2016年调整至5元。以后根据重庆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单位和个人应缴大额医保费,从2014年10月起实行按月征收。”重庆市人社局表示,10月时参保人员会发现工资被多扣了9元,这是对今年1至9月个人缴费部分的补收。
重庆市人社局还表示,大额医保的报销起付线在2017年前会逐年上调,2015年由3.2万元上调至3.7万元。2016年由3.7万元调整至4.2万元,2017年由4.2万元调整至4.7万元。以后会根据重庆市职工社平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2015年1月1日起,重庆市将采取用大额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的方式,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经办改为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实行风险共担。
6.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7. 求助:关于重庆市的特病医保问题
23病种纳入特殊疾病管理
(一)重大疾病
1.血友病
2.再生障碍性贫血
3.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
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
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
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8.唇腭裂
9.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10.儿童白血病
(二)慢性病
1.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
2.糖尿病1型、2型
3.冠心病
4.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
5.肝硬化(失代偿期)
6.系统性红斑狼疮
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
8.结核病
9.风湿性心瓣膜病
10.类风湿性关节炎
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
13.甲亢
8. 大病医疗救助政策 大病救助范围有哪些
你好:
一、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
1、恶性肿瘤;
2、尿毒症;
3、急性心肌梗塞;
4、急性脑中风;
5、重症肝炎;
6、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7、苯丙酮尿症(PKU);
8、各种心脏病合并心功能不全三级;
9、高血压III级(高危);
10、心肌病;
11、肝硬化失代偿期;
12、器官移植后排异治疗;
13、糖尿病(需胰岛素维持);
14、重症类风湿性关节炎;
15、脊髓损伤合并截瘫;
16、精神分裂症;
17、系统性红斑狼疮。
二、不属于大病救助的范围:
1、跨年度累计的医疗费用;
2、不能提供有效收据或有效原始证明;
3、超出医疗保险药品、诊断项目、服务设施标准“三个目录”范围的费用;
4、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费用;
5、交通肇事、打架斗殴、吸毒、酗酒和赌博等不法行为致伤发生的医疗费用。